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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宝贝:101次枕边书(86)+番外

“行,没问题!”

陈婉婉开心地笑起来,姐妹团们看沈千树的眼光,简直是崇拜了。

卧槽了。

竟然还能有这种操作。

她们感觉陷入了一个大型保健品推销现场,推销员成功拿下了老太太。

陈婉婉恨不得立刻搭起班子,马上把这私人高定给做起来,兴致勃勃,连续和沈千树干了半瓶酒,姐妹团和沈千树不太熟,有心提醒陈婉婉回去和夜冠军商量一下,免得上当受骗,可又不好开口。

这小姑娘,年纪轻轻的,心思蛮精的。

沈千树自然精了,当年为了骗奖金,她三十六计全上,瞒天过海,暗度陈仓,写出来也是一本励志史。

李之源虽和夜冠军等人一直在说话,目光却一直落在沈千树上,她和陈婉婉是真投缘,也不知道说什么,笑靥如花,整个房间都失了色彩,唯独她的艳色,吸人魂魄。

千树

沈千树中途去了一趟卫生间,出来就碰见了李之源,他特意等在走廊间,微笑地看着她,这家店古色古香,走廊上挂着大红灯笼,昏暗的光衬得他目光晦涩不明。

“小李总”沈千树微笑迎了过去,没有躲避。

李之源问,“你和夜陵,究竟是什么关系?”

沈千树沉默片刻,她和夜陵究竟什么关系,她都说不清楚,李之源脸色很严肃,和平时温和时判若两人,一半的身子站在黑暗中,令人心惊肉跳。

李之源问,“他说的学生,是你吗?”

沈千树,“是,我们七年前认识了,他是我”

她找不到一个合适的形容词。

“那他说的事呢?”

“他的话,你不用放在心上,沈琳没有用我的设计,我岂会是那种任人欺负的?”沈千树一笑,“有些事,阴差阳错吧,可能我和沈琳注定是冤家,她模仿我的风格,也不足为奇。”

“那你为什么突然转行了,你念的明明是设计专业?”

“因为我不想和沈琳竞争。”沈千树扯了一个借口,“沈家在珠宝行业非常有地位,我一个草根设计师,根本没办法和沈琳争什么,与其始终被她压一头,不如寻求新机会。我琢磨着,她总归不是那么闲会盯着我,我总能闯出一片天。”

你们好污,就想着喝一口亲一口的剧情。

大少会放过千树?

大少:想太多!!!

第214章 我们不是很熟哦

她的解释,天衣无缝,找不到任何缺陷。

李之源也信了。

沈千树的确不是一个任人欺负的女孩。

“原来你和夜陵早就相识。”李之源悠悠说,突然很想问一句,千树,你的孩子,是他的吗?可他不能问,也不敢问,他竟然害怕听到答案了。

他真的爱上沈千树。

从未如此深刻地意识到,他深爱了一个女人。

“小李总,你不要太介意我和沈家的恩恩怨怨,和你也没关系。”沈千树说,“我先进去了。”

李之源先一步离开了餐厅,沈千树也不意外,夜冠军的这一场小聚,持续了两个多小时,沈千树喝了将近一瓶的红酒,头有点晕,吹了风,总算是清醒一些。

陈婉婉原本想要送她,被沈千树婉拒了。

她还要去见一个人。

一出餐厅就看到马路对面,停了一辆黑色的,熟悉的防弹轿车。

阿大下了车,走到她面前,恭恭敬敬,“沈小姐,大少要见你。”

沈千树痴痴一笑,“正好,我也想见他。”

h市,深夜。

小童画刚录好节目,洗了澡后一边打哈欠一边困倦得眼睛地撩不起来,他扑上床,拿过手机,点开今天的直播视频,又大了一个哈欠。

“最近提神全靠你了,便宜爹地。”

太爽了。

怼白莲花,怼得他浑身舒畅。

林晓娟洗了澡出来,在他小屁股上拍了一下,“别看了,我有事问你。”

“姨,我困了呢。”

“手机关了。”

小童画乖乖关了手机,又困了,这一档节目唯一不好之处就是录得太晚,不太适合未成年人的作息,林晓娟问,“夜陵和千树怎么回事?”

“姨,你应该问妈咪呀,我什么都不知道。”

“你今天看直播,赞夜陵的挨个点赞,我看见了。”

小童画,“”

“他对千树在巴黎的事情如数家珍,他们早就认识?千树说你们抱上了一根大腿,说的就是夜陵?”

小童画,“对啦,他就是弟弟的爹地,不过,妈咪不是很喜欢提这件事,你最好不要在她面前提。”

林晓娟倏然站起来,目露凶光,“原来他就是差点害死千树的杀千刀,这不负责任的男人,这七年,他死哪儿去了,怎么现在才出来?”

小童画抱着被子往后缩了一下,装乖宝,“我不知道哦,我们不是很熟。”

林晓娟气得好一会儿才平静下来,小童画上前,给她顺顺气,“晓娟姨,别气了,他今天不说,我都不知道妈咪为了我,竟然做了那么多事。”

“为了你,她做的事太多了。”提起来就令人心疼,好在雨过天晴,彩虹美丽,可童画的病始终是她们心底的黑影,总怕童画无声无息地走了。

“除了生气,我竟然什么都不能做。”若是换了一个人,她早就教训,如袁辉这一类的,打十个都不成问题,可夜陵近身都不能,何况是打他。

可千树受的苦,她心里憋屈。

“晓娟姨,妈咪似乎很喜欢他。”

第215章 无形撩妹,最为致命!

“什么?”林晓娟声音瞬间拔高,童画再一次抱着被子往后退,“个人意见,个人意见。”

“她是有什么想不通的,当年生产,她差点死了!”林晓娟越说越气,“这男人在哪儿?这男人在哪儿?这都七年了,当年弟弟没死,我和千树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大,他就坐享其成吗?”

“是,太过分了,不负责任!”童画同仇敌忾。

“你别演了,我看出来,你也喜欢他。”

“冤枉啊。”童画瞪圆了眼睛,被一句喜欢给雷了,“我最讨厌他了,我们不熟。”

林晓娟冷哼,恼怒的拿过手机,登了沈千树的微博,原本想发一条动态的,结果看到热搜里,全是夜陵,几乎都是骂夜陵的,各种各样的标题党,林晓娟只觉得浑身舒畅了。

a市,夜陵郊区的别墅里。

他一个坐在泳池边,今晚的月色极圆,光线朦胧,映衬着泳池旁边的男人,目光晦涩,泳池的幽暗光芒像是金珠里的黑雾,偶尔掠过他琥珀色的眼眸,镀上了一层神秘的色彩,他身上有一种说不上来的神秘和魅力,像是一朵罂粟,令人忍不住走进,泳池旁,铺着一层白色的厚厚地毯。

夜陵的手边,放着一杯红酒,他微微闭上了眼睛,伸长了腿,白色的茶花在他身上一点都不突兀,给他的神秘风采渲染出一种纯净来。

沈千树停在一米开外,怔怔地看着他。

时隔七年,再一次重逢,她一点都没做好准备。

她和他都来不及一次长谈,来不及把七年来彼此的伤痛剥开,来不及把不能结疤的伤口展示,命运又再一次把他们拽在一起了,沈千树想,她心里是抗拒的,却又被吸引着。

这种吸引,是致命的!

“你打算站到什么时候?”夜陵倏然出声,他没有睁开眼睛,却已察觉到她的到来。

沈千树微笑地看着他,心中沉重的思绪压了压,甜言蜜语张口就来,“先生的容貌,自带美颜效果,我能站着看一辈子。”

夜陵睁开了眼,满池的水,映在他眼里,铺开了一层不甚明显的笑意,沈千树脱了鞋,踩着白色的羊毛地毯走了过来,洁白的脚丫子,涂着粉色的指甲,干净又修长。夜陵想到了七年前第一次见到她,她就是这么赤着脚,踩着城堡里的地毯,无声无息地靠近她,带着早春的笑意和明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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