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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荒同人)[洪荒]二足金乌(47)

“所以救下红云也不算完全没有道理。妖师身为天庭中人,荣辱与共,他的恩仇天庭担着,但是没道理因为他的一己之私,将所有人都牵扯进去,小惩大诫也是应该的。若是有此先例,底下众妖岂不是都要仗着天庭威严兴风作浪?”

“小弟此言在理。”

“那请二位哥哥先不要动,我去会会鲲鹏,正好试一下本命法宝。”伏光跃跃欲试,“唯一一次用日月蓉花伞还是陪嫂嫂和常羲去紫霄宫那次。这么一想,我都替阿伞觉得委屈。”

好歹是先天灵宝,十好几万年就用了一次,还是拿来挡风的。

鲲鹏降下的雷自带锁定功能,红云躲了几次都没能躲过去。

红云只好祭出九九散魄葫芦,红沙自葫芦中喷涌而出,两道神光相护抗衡,鲲鹏被散魄葫芦定住,一时间元神昏沉动弹不得。红云虽无赶尽杀绝之意,鲲鹏却因此更加羞恼,

准提接引抢了圣位他无可奈何,对付一个红云却绰绰有余。

只要堪透拿到鸿蒙紫气的规则,必定会实力大涨,再加上天庭做后盾,就算镇元子想给红云报仇,也得掂量一下自己的斤两。

鲲鹏发了狠,祭出专伤人元神的无相天妖裂神爪,又将几个元会的修为倾数注入,势必一击即中,把红云打的魂飞魄散!

眼见着躲不过,红云收起九九散魄葫芦,只望为自己留下一线生机,得以逃出生天从头来过。

鲲鹏的绿色大爪子越来越近,红云顾着操控葫芦,并未躲避,等待疼痛降临。

然而下一瞬间,来势汹汹的鲲鹏脚步一停,转移了方向。

他用力太猛,踩过的地面也留下了深深的痕迹。

红云抬头,只见方才在紫霄宫外见过的曜君伏光身穿金边白衣,手持玉伞目光冷厉居于空中。

这两人不是一伙的?怎么突然内斗?莫非伏光也是冲着鸿蒙紫气而来?

红云心思百转,不管怎么说,躲掉了鲲鹏致命一击就是好事。

他想办法联系好友镇元子,期望能避过死劫。

伏光质问:“妖师不回天庭,来这火云宫做什么?”

鲲鹏的脸色更加阴沉,没有因为他是天庭主宰之一留有情面,“与你何干?”

他确实该有底气。

同为大罗金仙修为,若帝俊不用山河社稷图困住他,或许不是他的对手。整个天庭中武力值超过鲲鹏的只有太一,更别说他手中法宝乃是用身体的一部分炼制,被打中后直接元神受伤,没有几人不怕。

因为帝俊太一的过度保护,天庭中的妖神妖将都知道这位曜君修为虽高,却是个没有能耐的残废,不曾有过辉煌战绩,是以没人把他放在心上。

为了师出有名,伏光继续跟他客套,“你身为天庭妖师,我为天庭曜君,难道还管不得你?你今日害死红云,不单单是为自己增加业障,也是将天庭拉下了水!”

“哼!这是我的私人恩怨,与天庭无关!今日我非杀他不可,你若敢拦,休怪我不顾你兄长的情面,连你一同解决!”

你说无关就无关?

要是鲲鹏杀人,天庭袖手旁观,你看红云和镇元子会怎么想?

而且帝俊和太一就隐匿了气息在上面看着,伏光才不会被他的狠话吓到。

伏光将伞合上,利刃出鞘,指着下方的绿袍道人,“那就试试看,你鲲鹏有没有资格做妖师!”

作者有话要说:巫妖大战的结局妖族这么惨,跟鲲鹏也是有关系的。

举报鲲鹏是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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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来发一遍那句名人名言。

千万要记得对那些【肯掏钱买书的人】说声谢谢,因为没有他们,也就没有新书可看了。

——东野圭吾

第26章 阵法

妖师的职位跟军师差不多,算是天庭少有的文职,可见鲲鹏的武力和智力都很高,是很稀有的人才资源。

鲲鹏跟人打架也是用脑子的,要是伏光不来,只要对战够快,红云死在自己的道场里镇元子都不会发现。

但是伏光横插一脚,鲲鹏要防备的东西就更多。

帝俊和太一有多么宠爱这个废物金乌,鲲鹏全都看在眼里,只要他还想活,就不能对伏光下死手。

不过教训这么个小废物用不了多少时间,按照红云的性格,一定不会抛下恩人独自逃走。

鲲鹏两只爪子全部变绿,也飞向空中与伏光视线齐平。

“本命灵器?先天灵宝?就你也配?”

二人距离倏忽拉近,伏光看清楚了鲲鹏眼中的嫉恨,原本的犹豫在这一刻统统褪去。

鲲鹏看不起他,如果站在这里的是帝俊或者太一,早就把他打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