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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也要搞事业[娱乐圈](222)

作者: 清潭水 阅读记录

“你这样的长相和演技迟早都会火的。一码归一码,这个人情我先欠着,以后有机会一定还”。

“那我可记在小本本上了,没有机会我也要替你创造机会”。

“嗯,记之前先把明天见面的时间和地址发我一下。谢谢了”。

林辰拍戏效率很高,第二天下午四点她就收工了。

她赶紧开车往金水赶。

她到的时候,王安和魏翔父子已经到了。

魏翔又染了黑发,这样看起来父子两长得倒是挺像。都是浓眉大眼,五官深刻。

“魏叔叔好,不好意思久等了”。

林辰比约定的时间迟了十来分钟,走地很急,额角和鼻尖都沁出了一圈汗。

“没事,我们也刚到。我刚刚已经和王导说了一点,你来了咱们再重头说一遍”。

“好,麻烦您了”。

林辰刚坐下,魏翔就递了一张湿纸巾过来。她愣了下,还是接过来擦了擦汗。

“你们涉政方面基本没什么问题,关北的那几件贪污受贿案去年都已经查清了。这部分你完全不用删除。社会痛点方面,拐卖儿童这个话题电影局一直是大力提倡的,这个也不用担心。电影局批这部电影说思想不积极,你们知道具体是什么问题吗”。

“是说这种谋杀案情节比较恶劣,影响不好,担心有人恶意模仿”。

王安也拍了很多电影,他知道越真实越容易触雷。

“这倒不会,毕竟是八年前的案子,放到现在不适用。而且电影篇幅有限,很多细节你们也略过了”。

“那是什么问题呢”,林辰追问了一句。

魏豁然也就是魏翔的父亲,转过头来看着林辰,“问题就出在你身上”。

第113章 谢谢你

林辰愣了下,“是我演得太变态了吗”。

她这句话一出,魏豁然和魏翔同时笑了。近乎一样的脸但是一个有酒窝一个没有,给人的感觉很不同。

“变态不变态我不清楚,但是可能会有不太好的导向性。你的某些镜头可能会让部分观众错误的以为,杀人可以取乐。或者是传递出一种讯息,法律无望的时候就可以以暴制暴。你们的出发点是好的,这个题材也很有意义。但是却忽略了林辰作为偶像的影响力”。

一本书、一部电影不同的人看会有不同的感悟。

王安近乎执拗地追求真实感,他研究万青的生平,一遍遍看她留下的日记。访问那些认识她的人,想尽可能还原一件真实的案件。

他也是这样要求林辰的。有时候一个表情要拍几十遍才能拍出他要的感觉。

但是万青这个人是什么样呢

她很复杂,林辰觉得一两句话概括不了。

电影的开头是一段让人揪心的家暴,被家暴的对象正是女主万青。

在被丈夫揪着头发往门柱上撞的时候,她不哭不闹只是拼命挣扎。

她五岁的儿子从屋子里蹿出来,抱着男人的腿颤着嗓子哭个不停。

她的丈夫这才松开手,可是火气没消。他嘴里骂骂咧咧,轮着手臂一连打了她七八个巴掌。她不还手也不挣扎,任他打,任他撒气。

可能是嫌手疼,打了七八下之后他就停了。又在她腿弯子上踹了两脚,这才跛着脚往外走。

万青赶紧蹲下抱着她的儿子哄了哄,“别怕,妈不疼”。

在南望村这地方,打老婆算是家常便饭。没人拉没人劝,连个看热闹的都没有。

这些老婆有很多是买来、拐来、换来的。万青和她们不一样,她是从小就养在李家。

她的丈夫李大兵打出生就是个跛子。南望村穷,名声又差,像他这种长大了要么打光棍,要么就买个媳妇。

李大兵的父母一合计,与其长大了买倒不如打小就买一个养着。便宜不说,养两年还能帮着家里干活。

而那个被买来的孩子就是万青,那年她才两岁。

2007年,她23岁。虽然三天两头被打,但是觉得日子还能过下去,因为她有一个可人疼的儿子。

可是到了08年春,万青跟着村里其他的女人出去采茶,回来的时候孩子就没了。

春末夏初的水还很凉,孩子却被淹死在河里。

万青的丈夫好吃懒做,仗着脚跛平时什么活也不干。万青出去采茶,她公婆下田,孩子就交给他看。

可他耗在麻将桌上,任由自家的孩子跟着村里那些岁、十来岁的大孩子去河边玩耍。

孩子没了,万青的牵绊和顾忌也就没了。

她犯下的第一桩命案,杀的第一个人就是她的丈夫李大兵。案发的时间在她儿子去世的第八天。

李大兵死得意外,吃中饭的时候头顶的大吊扇突然掉下来,把他活活砸死。

那台用了十几年的吊扇,不仅砸死了李大兵,还戳瞎了李大兵的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