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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一刀(129)+番外

二胖又是哭又是笑地跟众人划起了酒拳,嘴里还在不停地念叨,“不容易啊,我这心情你们不了解啊!就跟自己女儿终于嫁出去了一样……啊呀——”

白虎成俊开始压着二胖在桌上猛揍,二胖一边求饶一边感叹着,“真是不容易啊……哎呦别打!你们知道,他还把电脑留给了我,知我者莫若风哥啊……”

酣畅的气氛彻底陶醉了所有人,只有钟明还勉强保持着清醒。众人吃饱喝足,作鸟兽散。钟明丢了汽车,在的士车的后座里抱紧了印风,心里兴奋到极点,表情上反而化作了平静,脸色有些苍白,手有些抖。而印风半睡半醒,乐的倚靠着钟明,闭目养神。

于是司机很奇怪地问,“先生,您要去医院吗?”

钟明深呼吸,吐出一口浊气,报了新房的地址。

司机偶尔从后视镜里面看了,就见身后那客人脸色苍白,抿着嘴唇,眼睛在黑暗的车厢里闪闪发光的;而那怀里的男人也是面色苍白,闭着眼睛没有动静,尸体一般。司机一个得瑟,觉得这是遇到变态杀人狂了。

及至到了小区,钟明抱住印风下了车,司机却猛地一踩油门,汽车呼啦一下子就冲了出去。钟明奇怪地摸摸脑袋,很不忿地皱了眉,“他还没有找我钱!”

印风这时醒了,拍了拍钟明温热的脖颈,“算了,难得高兴,就当是给那小子的红包。”他抬头看了看高楼上那一扇窗,出门时家里留了灯光,此刻那晕黄在夜空里闪烁了温柔的光芒,“走吧,我们回家。”

钟明抿着嘴点点头,“哦,回家。”

任非云微微前倾了身体,把额头靠在了副驾驶的靠背上。今夜手底下几个得力的都去喝酒了,那酒席,具体也说不上什么性质;勉勉强强,可以称作喜酒吧,但是任非云不想这么承认,于是他索性不想了,按照惯例,带了一大帮人,巡视着四周的场子。由于阿俊白虎都不在,所以任非云顺带着也打算去他们的管辖地转一圈。

他跟那贴身保镖吩咐了,于是前后四辆车有默契般地发动起来,长蛇一般游挲而去。

白虎的场子里有些乱,那些管事的纷纷躲在自己的固定包厢里喝酒销魂着。任非云视察到这里,终于出了怒气。他猛然想起和邓明胜的几笔交易都是在白虎这里进行的,所以立即命令那保镖带人去取账本,任非云自己则是沉默地坐在一个普通小包厢,连酒也懒得喝,只在迷幻形色的灯光里眯着眼,似是刚睡醒一般——他的伤才好了一小半,正是很忌讳饮酒的时段。

保镖很快回来了,对着任非云用生涩的中文报告道,“按照您说的密码开了保险箱,没有账本。”

任非云在黑暗里微微睁大眼,忽然站起身对那保镖低沉道,“走,带着贴身的几个兄弟,别惊动这场子里的人。”

一行人簇拥着任非云,快速地回到了车上。不用任非云自己吩咐,司机已经打起火,踩着油门冲出去,速度一点不复刚来时的慵懒缓慢。

任非云紧皱着眉头,这让他的眉间蹙起了皱纹,眼角也微微地褶皱起来。他出了一身冷汗,现在伤口也有些疼痛。这时他压低声音问着身边那保镖,“我们带了多少人?”

保镖立即答:“四十人。”

任非云点点头,觉得心跳得快极了。这么多年,水里来火里去的次数太多,然而每次与死亡擦肩而过后,胆量都要减少一点。直到现如今,任非云知道自己不年轻了,时光是最锋利的武器,在他的心口留下伤疤,这一生都不能再恢复。他不再容许自己出事,因为这产业是用了许多人的鲜血换来,所以他必须支撑着一步步走下去,而此刻,他不听地咒骂自己愚蠢——果真是老了,场子里出了内鬼,竟然这么许久都没能发现!

既然有内鬼,那么他的行踪或许也已经暴露了。此刻只能回家,邓明胜总不可能调用军队轰了他的房子,所以家里反而是最安全的。

车子开得风驰电掣,任非云手心里出了些冷汗,肩膀上两边的伤口隐隐作痛起来。他注视了一会黑暗里平整的公路,忽然觉得这条路上有些过于安静了,在这密闭的时刻,他尤其想听到有人与他对话。

任非云犹豫了很久,才拿出电话来。印风的号码存在第一位——前面加了似乎是心形字符。这举动无疑矫情而做作,多年以前印风在他手机上捣鼓出这玩意的时候,他委实狠狠地嘲笑了对方;而现在,他是自己一个键一个键按下去,最后保存起来的。他轻轻按了拨出键——绝对没有存着骚扰的意思,只是人随着年龄越大,便也会跟着不可抑制地多愁善感起来。三十多岁对普通人来说,实在还算是壮年,然而任非云觉得,自己真的是很累了,以至于他看起来比那本来年龄都要老上许多,是一番不惑之年的沧桑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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