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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先生的朱砂痣(314)

作者: 帝歌 阅读记录

这一次行动,无一伤亡,算是圆满完成。

秦楚端起面前的酒杯,致敬所有兄弟姐妹:“敬生命!护和平!大家辛苦了!”

所有人同时站起来,朝秦楚举起各自的酒杯,宣誓般庄重地说道:“敬生命!护和平!”

一顿饭吃完,有人奔赴机场赶着回家去与家人团聚,有人结伴去外地旅行。站在酒楼门口,夜归来问秦楚:“你要回找墨墨吧?”

秦楚嗯了声。

夜归来又说:“我真羡慕你,有个人等你回家。”

秦楚侧身盯着夜归来,想到夜归来的坎坷身世,心里也不好受。

秦楚与夜归来认识了十几年,是真正的兄弟。夜归来并不是中国人,他其实是一名越南人。

夜归来的存在,是一个污点。

夜归来的母亲是村里的孤女,还患有精神疾病,她16岁那年被同村的男人侵害,才怀上了夜归来。

因为精神失常,年少的女孩子并不知道自己怀孕了。直到她肚子里的孩子有六七个月,显怀十分明显遮不住了,村里人这才知道她怀孕了。

因为没钱去医院引产,夜归来的母亲只好生下他。他被生下来后不到三天,就被母亲丢弃在村外的田野里。

而他的生母,在丢弃他后,便一个人离开了村庄。

第306章 鉴定完毕,是个蠢货(4)

村里一个善良淳厚的单身汉老人不忍信见夜归来饿死,就把他带回了家,用牛奶养大。生活虽然清苦,但夜归来好歹还是活了下来。

7岁那年,夜归来的养父病死,夜归来又成了一个孤儿。

村子里没有人肯照顾夜归来,夜归来便流浪到了城里,靠偷鸡摸狗捡垃圾过日子。

10岁那年,夜归来遇见去越南查案的楚爷,夜归来这种流浪孩子最适合做一些盯梢跑腿的活,楚爷见他机灵,就找他帮了两回忙。

后来楚爷抓到了罪犯,准备离开的时候,夜归来偷偷地躲进了他的后备箱。等楚爷发现夜归来的时候,夜归来因为中暑已经晕了过去。

楚爷把他送到医院,救了过来。他问夜归来到底想做什么,夜归来如狼一样的视线紧紧盯着楚爷,他说了三个字,他说——

【我想活。】

楚爷被孩子那双求生的双眼给触动了。

大抵是因为生了怜悯之心,总之楚爷最后还是把夜归来带回了守门人

那之后,夜归来就一直把守门人当做自己的家。他改了名字,叫夜归来。因为他是在一个繁星点点的夜晚,被楚爷带回守门人的。

夜归来比秦楚还要大一岁,去年便满了三十岁,他至今还是个童子鸡。

秦楚叼着烟,盯着夜归来这人看了几眼。

夜归来是个真正的糙爷们,冬天这么冷,他就穿了件白色的背心,外面是一件皮夹克,下身一条工装长裤,脚踩一双...15元一双的绿布胶鞋。

头发还是最没有造型的寸头,跟劳改犯似的。

秦楚忍不住说:“好好收拾收拾,你也是一个帅哥。男人一帅,就不愁没女孩子爱。”也不知是为何,夜归来一年四季都爱穿绿布胶鞋,那是农民伯伯们最爱的鞋子了。

夜归来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着打扮,没觉得哪里不妥。“别看不起我的胶鞋,15块一双,12双换着穿,能从年头穿到年尾。耐操、还便宜。”

秦楚还想再说夜归来几句,两人身后忽然传来一道嗤笑声。

秦楚回头,看见了秋月枫。

秋月枫这妹子虽是倭国人,但那高挑霸气的身高与唯我独尊的气势,与倭国那些软妹子相差甚远。

秋月枫穿着一件长到脚踝的黑色菱格纹羽绒服,黑发绑着,唇上涂着梅子色系的口红,整个人傲的不行。

她意味深长地看了夜归来一眼,忍了又忍,实在是忍不住,便对他说:“你就不能换双鞋?我来第一天就想说了,我看你那鞋不爽很久了,真的!”

秋月枫第一次看到夜归来的时候,这家伙刚从外面查案回来。那时候是夏天,他穿了件白色背心,薄长裤的裤腿卷到了小腿上,脚上踩着一双绿布胶鞋,肩上扛着一个大麻袋,那形象...

两三年过去,秋月枫始终忘记不了。

被一个女孩子当面这样说,夜归来难得的露出羞赧表情。

秋月枫知道夜归来不会听她的,索性不再说了。她侧身看着秦楚,说:“老大,说好的给我介绍对象呢?”

秦楚归心似箭,急着飞去洛杉矶见陶如墨。闻言他随手一指,指向了身旁的夜归来。“这就是我给你千挑万选的对象。”

夜归来眉心一跳,立马反驳:“你开什么玩笑!”

秋月枫一撇嘴角,不满二字写满了整张脸。

“他这样的,也叫千挑万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