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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治和玛丽(7)

作者: 小央 阅读记录

那时候她个性还算开朗,喜欢和周围同学说话。人数刚好,为了课堂秩序着想,老师把[]她安排到教室最后的单座。

乔奇祯转学过来,顺理成章占据唯一的空座。他们成为同桌。

因为家住在同一方向,又都比较远。发现这一点后,他们又自然而然地同路回家。

等意识到的时候,他们已经成为了别人口中的“朋友”。

而且。

不记得多久以后,他们意识到两个人的爸爸妈妈也是朋友。

多年前乔超和妻子明丽带着儿子奔赴外地工作,不得已减少了联系。而现如今搬回故乡,正好和朋友久别重逢。

“你们小时候还一起洗过澡呢。”

听着大人这样说笑,乔奇祯和白玛对视一眼。

白玛忘记了。

忘记了当时,乔奇祯是什么表情。

就算是儿童文学《淘气包马小跳》里,也有马小跳喜欢夏林果这种桥段存在。即便只是小学生,男孩对女孩、女孩对男孩朦胧的感情也蓄势待发,和他们的身体一样蓬勃生长着。

但乔奇祯不是马小跳。

在同龄人都还相貌模糊的时候,他的五官已经明朗起来,眉目漆黑,倒映着超脱到有几分怪异、充斥着虚假成分的阴郁。

都是装的。

像是一种本能,他知道别人更喜欢怎样的他。

女孩喜欢聚在他周围,舒展身体,高声说笑,给他带零食,为他写作业。她们倾尽全力只希望他多关注她们一点。而乔奇祯贩卖梦想的天分,在那时就已经初现端倪。他不冷落任何一个,却也绝不会使谁得到的比其他人多。

而白玛也不是夏林果。

白玛不经常回忆童年的自己。也不是说有多么不堪回首,主要是很难想象,那时候的她和后来的她竟然是同一个人。

学期末班主任写评语时常常形容她“活泼”、“阳光”,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她成绩的确不错,但也就只有这样而已。

白玛央金有点男孩子气。

上小学时,她大大咧咧,性格仗义又洒脱。和她衬托起来,乔奇祯反而稳重许多——虽说这一点几年后就彻底反转了。

那时候他们像一对好兄弟。帮乔奇祯写作业的女同学总要帮白玛也写一份。有些事白玛晚熟得很,五、六年纪还挽着乔奇祯的手臂,又或者搂着他的肩膀,吓得大她四岁的堂姐瞠目结舌,还丝毫不觉得有哪里不对劲。

按理说乔奇祯这种有意识讨女孩喜欢的人绝不可能毫无知觉。可他偏偏就真的忍耐了这么多年,直到白玛自己多少意识到了以后才抽身。

年龄增长,升上中学,他的受欢迎程度只增不减。

大家逐渐被生活雕塑成不同形状。有改变,也有原封不动的地方。与小学时的故作忧郁相比,初中时,乔奇祯为自己增添了更多设定。他变得更加爽朗,结交的人五花八门,行事也越发张扬自由。

而白玛却仿佛蜕皮的蛇,褪去率性,不再像以前那么张牙舞爪。

在选择艺考前,白玛喜欢写作这件事早有渊源。

她和乔奇祯的兴趣爱好曾经达到过惊人的一致。他们都喜欢画画,小学到初中都去同一个课外班上课。除此之外就是读书。

乔奇祯一度坚信自己和圣埃克苏佩里笔下的小王子有共通之处,而白玛则对《小王子》无感,相比之下,她更喜欢宫泽贤治的《银河铁道之夜》。

白玛她爸爸是小有名气的作家,年轻时得过几个具备含金量的奖项。年纪大了难免创作力减退,但他始终自认为是瓶颈期。

即便如此,泽仁普措仍然以才华在这个汉族地区占据了一席之地,结婚生子,成家立业。

在白玛很小的时候,爸爸就送给她一只笔记本。

“送给你写东西的,”泽仁普措说,“可别拿去画画。”

那是她的启蒙。

乔奇祯是被他妈妈明丽强迫去学唱歌的。

一开始是因为他妈妈在打艺校的主意。

乔奇祯就这么半推半就,继续懒散地过了大半年。直到有一天和白玛央金聊起初中,得知她要考到重点初中去,这才垂死病中惊坐起。

赶鸭子上架,他临时做了准备,轻轻松松,最后如愿以偿和白玛上了同一间初中。但没想到声乐课老师将他视作奇才,加之自己也不讨厌,于是学了下去。

不过艺考时,他报的是表演专业。

明明还是同学,明明回家的路也相同,长大以后,乔奇祯和白玛却不再像以前那样无时不刻的亲密无间。

升入初中,离开教室去操场参加升旗仪式时,白玛随波逐流出了门,在人群中左顾右盼寻找乔奇祯。她看向他时,他也看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