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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靠嘴炮刷副本[快穿](12)

他点了点头,郑重地说:“我明白了,以后你就跟着我,大哥会让你过上好日子的。”

想起李廷方和王氏那对辣鸡夫妇,乐景就算是泥人也被磨出了火气。他垂眸遮去了眼中的晦暗冰冷,凑近到李淑然耳边柔声低语:“淑然,你想毁了李家吗?”

他耐心等待着,短暂的沉默后,一道清脆的声音响起:“我不想。”少女表情恳切认真,“哥哥有更重要的事要做,没有必要为那些人脏了手。”

乐景眨了眨眼睛,眼中冰冷褪去,叹笑着揉了揉少女的脑袋:“好孩子。”

这么澄澈干净的孩子,格外能激起他的保护欲。

也就李景然那个蠢货才有眼无珠,错过了这个好姑娘不说,还把面慈心苦的太太当成了亲娘。

“少爷,您吩咐小的买的报纸,小的已经买到了。”

李淑然把目光投向门口,视线停留在小厮怀里的厚厚一叠报纸上不动了。怪不得刚刚哥哥屋里没有伺候的人,没想到竟是被哥哥派出去买报纸了。哥哥之前可是从不看报的……果然那也是为骗过太太演的戏吗?不愧是哥哥!

乐景丝毫不知李淑然这个新晋哥吹在心里又把他吹了一遍,他只是从小厮手里接过报纸,大概浏览了一下。

这里一共有十几种报纸,都是市面上较为流行的,有当地的小报,也有全国性的大报。这些报纸上的内容不仅较为全面反应当代的审美倾向,还可以反应出每种刊物的风格。如果乐景想要投稿的话,就必须要把这些东西琢磨透。

在经过慎重的考量后,他从中挑出了两份报纸,一份是当地较有名的小报《奉天杂闻》,一份就是全国性的大报《文学报》。

前者有点类似现代社会的地摊文学(例如故事会),上面刊登的都是博人眼球的曲折离奇的故事,乐景就在头版看到了一个名为《偷情分尸案》的艳情与惊悚兼备的小说,所以《奉天杂闻》虽然在当地流传甚广,却一直上不了台面(毕竟爱看这种报纸的也不是什么正经知识分子)。

后者《文学报》的地位就是《奉天杂闻》拍马所不能及的了。《文学报》总部设在北平,是全国性的大报刊,在华夏各省都享有一定的知名度,在奉天市也设的有分社。报纸上面刊登的作品无一不是名家的精品,内容高雅,思想深邃,有很多作品甚至被收录到了后世语文课本上。

从私心而言,乐景是想去《文学报》投稿的,能把自己的作品和那些青史留名的作家文学家们刊登在同一张报纸上,这对他简直太有诱惑力了!但是在冷静下来后,他还是选择了《奉天杂闻》作为自己的第一部作品的刊登平台。

《文学报》毕竟是全国性的大报,作品刊登门槛高,编辑谨慎严格,虽然他在现代社会时因为崇拜民国《文学报》里的几位作家的缘故,细心揣摩过文学报的风格,也仿造过当时的半文半白的文体写过几篇文章。但是那只是他自娱自乐,这次他寄出去的作品如果被打下来的话,他的时间和精力就白费了。而他现在最不能浪费的就是时间。

他这次“离家出走”太过突然,几乎是身无分文,这买报纸的钱还是李廷方给的“零花钱”,所以他必须在剩下的二十天里攒够跑路的路费。因此准入门槛低,规矩少的《奉天杂闻》是他最好的选择了。

至于《文学报》,等到他和李淑然安定下来后,他再去试水也不迟。

作者有话要说:

《奉天杂闻》和《文学报》都是我杜撰的报纸,后面的其他报纸杂志同理,都是杜撰的,没什么原型,别对号入座。

猜猜乐景的第一本小说会写什么?先说好,不是艳情小说233333

第5章 民国之写文(4)

第一部作品要写什么,乐景已经有了思路:他打算写一本推理小说。这还是《奉天杂闻》上连载的《偷情分尸案》①给他的灵感。

当初看到分尸这两字时,他还以为是什么推理刑侦小说,着实让他好奇了一把,所以虽然他手里的小说连载部分看起来比较像小黄文,他还是让小厮帮他收集一下往期的《奉天杂闻》,打算在黄文里找剧情,研究一下民国时期推理小说的水平。

也是巧了,那小厮的同屋正是这《奉天杂闻》的忠实读者,是以小厮很快就给他抱来一大叠报纸。

然后乐景就顶着小厮异样的目光,淡定地开始翻阅报纸。

虽然报纸期数不全,但是他还是拼凑出了《偷情分尸案》的主要内容,然后他便为古人的“会玩”给惊呆了。

《偷情分尸案》虽然名字带有惊悚的“分尸”两字,但是本身和刑侦推理没有什么关系,它是一部不折不扣的艳情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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