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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靠嘴炮刷副本[快穿](252)

男孩挑眉一笑,宛如清风明月入怀,“一介凡人罢了。”

“凡人?”苏简嗤笑道:“你算什么凡人?”凡人能看到未来?凡人能被临清派的道长称为前辈?

“是啊,我是凡人,现在。”男孩笑眼弯弯:“但是很快就不是了。”

乐景推开门,回头对傻愣着苏简催促道:“别愣着了,走吧。让孟仙师等久了可不好。”

那只丑狗吐着舌头摇头晃脑紧跟在他的身旁。

苏简连忙跟上,路过那只狗时轻微皱了下眉,“你难不成要带着这只狗去升仙门?”

“对啊。”

“??你认真的?这……太荒谬了!”

“哈哈哈,你怎么知道,狗不能成仙呢?”

声音慢慢远去,同福客栈里重回安静。

阳光无声,风儿悠悠,这是风平浪静的平凡一天。

此时的苏简不会知道,这其实是一个伟大传奇开启的日子。

从今以后,他将会深陷在诡谲离奇的命运浪潮中,与身边那人一起,搅动两界风云。

第102章 我佛慈悲(10)

升仙门那一天, 是个难得的晴天,冷冽的风穿过浩然晴空,冰凉的阳光给树叶印上精致的明媚,岩缝里的残雪反射出明艳动人的光彩, 麻雀在树梢叽叽喳喳唱着歌。

乐景气定神闲站在山巅, 头顶是喷薄欲出的煌煌明日, 身边是一眼望不到头的冻成狗的寻仙人们。

他现在位于白城城郊的遇仙峰山顶, 距离长苏城一千多里远。

在后世坐高铁也要用五个小时左右,乐景一行人到达白城却只用了不到一个小时。

这就要夸一夸修真界的黑科技了。

孟奇虽然是梅瑛梁口中的小人,修为和梅瑛梁半斤八两, 都是筑基。但是人家毕竟修道近百年, 也是有两把刷子的, 乐景也是自他身上第一次见识到了何谓“仙家手段”。

孟奇使出了一招“袖里乾坤”, 把包括乐景在内的二十几个考生都收到了自己的袖子里, 然后自己腾云驾雾飞到了千里之外的白城, 总共用时就不到一个小时。

唯一的缺点就是孟奇的袖子可没有高铁那么舒服。里面漆黑一片不说, 连个座位都没有, 乐景只能盘腿坐在地上。

孟奇直接把他们放到了遇仙峰山脚下,让他们自己爬到山顶, 然后他就挥一挥衣袖消失了。

他们来的不算太早, 山脚下已经有了零零星星的考生, 乐景粗粗一看, 发现衣着华贵的富家子弟占大多数,像乐景这样穷酸的底层庶民注定是少数。

乐景望着高耸入云的山脉,难得有些胃疼。

如果他还是乐景, 他绝不会把这座山放在眼里,哪怕他是常景辰那会儿, 除了临死前,他的身体素质也是挺不错的。

可是他现在是一个儿童,还是一个严重营养不良身体素质不咋地的儿童。

以他目前的身体素质,让他爬这么高的山,跟要了他半条命差不多,放在现代已经是虐童的标准了。

可是不爬又不行。

孟奇摆明了是要让他们爬上去,这也是他们求仙过程中面临的第一个考验。如果连这个小小的考验都无法完成,那么乐景就只能和之后的考试说再见了。

“汪。”

乐景手指一热,低头就看那只流浪狗正讨好的舔着他的手指,看向他的明黄色兽瞳浮现人性化的担忧。

经过乐景这些日子的喂养,这只流浪狗看起来精神多了,身上多了几斤肉,原本缠成结的暗灰色狗毛现在丝一般顺滑,在阳光下看起来油光发亮。

他的脸瘦长,耳朵挺立,皮毛灰黑,体型修长,就外表而言,与其说是狗,不如是狼。

乐景怀疑这是一只有狼族血统的混血狗。

这些日子以来,乐景试着用还阳丹兑水,每天喂给他一些药水,流浪狗的皮肤病肉眼可见好了好多,身上的疙瘩也少了,已经是走出去不会被人骂做癞皮狗的程度了。

“本来人都够恶心了,还带着更恶心的癞皮狗,他那么宝贝那只狗,不会是因为那是他的狗娘吧哈哈哈哈。”

“哼,也不知道某些人是怎么混进来的,人和他的狗娘一样都是个赖皮,那股穷酸味儿隔老远都能闻见。”

“苏简那个没脸没皮的废物竟然和狗玩,连人样儿都没有了,混成了畜生,我要是他娘,我能气死。”

“要我说仙师们应该提高一下考试标准了,要不然什么阿猫阿狗都能混进来,晦气不晦气。”

乐景抬眼看去,就见几个来自长苏城的权贵子弟正大声对他们指指点点,各种尖酸刻薄。

乐景看了看自己衣服,虽然朴素,但是也远远没有到要被称为叫花子的程度。

这一路来,乐景没少听这些人的尖酸刻薄,这些人都是炮灰命,所以乐景也懒得搭理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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