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国民大反派的初恋(44)

作者: 兰亦 阅读记录

“你是沈泊舟弟弟?”伍乐橙凑上来。

“对,所以我告诉你,你别想打我嫂子主意。”沈修哲义正辞严地说。

伍乐橙的神情变得严肃起来,双手竟一合掌:“我竟不知是偶像的弟弟,真是失敬失敬。”

“偶像?”沈修哲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奇怪地问我:“这个人,不是我应该重点防护的对象?”

“不是,他是你哥的迷弟,和你一个辈分。”我心有余悸,决定先安抚好这两个人,转而对伍乐橙说:“这位呢,就是沈泊舟的表弟。人物关系理清楚了,我可以去干活了吗?”

伍乐橙和沈修哲立刻达成默契,一起将正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的马克扶了起来,并将马克拉到一旁,异口同声地说:“您请!”

我忍不住笑出来,和工作人员一起走到了指定的位置,开始了正式拍摄。

我的摄影师是一位金发碧眼的美国女郎,拍摄间隙,她用英文问我:“他们都是你的男朋友?”

“当然不。他们都是喜欢我男朋友的人。”我脱口而出,直到看到摄影师讳莫如深的表情后,我才发现,在国外,“喜欢”这个动词容易让人想入非非。

我正想解释,看了看坐在不远处喷水池旁的沈修哲,已然和马克、伍乐橙打成一片,伍乐橙甚至将自己的模特女伴介绍给沈修哲认识,索性认真地点了点头,补充了一句:“所以,现在我希望他们能够彼此喜欢,这样我和我的男朋友可以保持一段稳定的关系。”

“好主意!”摄影师竟然认同了我的信口胡诌,随即臆测起来:“让我猜猜,你的助理和那个戴帽子的男孩以及那个黄毛小子都非常相配,倒是那个女孩……这可怎么办呢。要知道,女人是最难缠的动物。”

我也配合着做出愁眉苦脸的神情:“没办法,生活如此。”

摄影师拍了拍我的肩膀:“那让我们尽快结束这次拍摄,让你尽快回到你男朋友身边。”

我也回拍了拍摄影师的肩膀:“有劳了。”

我瞥了一眼已经各自拿着一根热狗坐在路边傻呵呵笑着的四个人,心情明朗起来。

与第二组拍摄前的“风波”相比,第三组拍摄前被四个人簇拥的感觉实在是难以言喻的受宠若惊。马克是我的助理,沈修哲和伍乐橙是因为沈泊舟,可是这个女生呢?

我之前在马克口中听过不少伍乐橙的花边新闻,其中便有身边的这一位,因为名字别致,我还特意去搜索了她的照片。听马克说,这个女孩十三岁就开始在香港做模特,近期和伍乐橙扯上关系以后,身价暴增,算是得福不少。

“公孙静姿?”在她帮我整理发梢的时候,我叫出她的名字。

女孩愣住了一秒,很快便露出了习惯性的笑容:“周小姐,你今天可真漂亮。”

“这话说的,我家灵子哪天不漂亮?”马克回敬一句,说者无意,听者却有心。

我帮着公孙静姿说话:“被美女夸漂亮,是我的荣幸。”

公孙静姿的眼神有一刹那的光亮,我对她笑。这个女孩子比我大两岁,看起来却比我要世故许多。

这种细枝末节,沈修哲和伍乐橙自然不可能发觉,马克顾着和沈修哲攀谈,大夸沈家的基因,因此也没有将视线重心放在我与公孙静姿的交谈当中。对于他们而言,这不过是偶遇和认识新朋友的一天。

拍摄结束之后,伍乐橙意犹未尽,沈修哲便自告奋勇带他们去看自由女神像。马克可怜兮兮的小表情还没有用上三秒,我就知趣地同意了他自由安排接下来的行程。

“那你呢?周小姐,你和我们一起吗?”三个男生叽叽喳喳议论着纽约其他地方的景点,只有公孙静姿询问我。

“我不去了,我想在酒店休息一段时间。”我提醒马克:“十天之后,我们要回国,你可别忘了。”

“周小姐,你的意思是……我可以跟着他们去更远的地方玩?”马克满脸写着期待。

我自知回国也是一团糟,好脾气地点点头:“你就当放假。不过,沈修哲,你不要上课吗?”

“嫂子,我现在放着假呢!”沈修哲对于拥有一位新的伙伴加入游玩的计划当中十分满意,无奈想起了自己的任务又问:“那我哥那边……”

“我不对你哥撒谎,但是,你哥离得这么远,他不问,我不说,你怕什么?”我笑:“行了,我自己回酒店了,之后来酒店接我,或是直接机场见,我都没问题。”

伍乐橙纳闷地问:“诶?小周,你怎么不问问我的行程?”

“你和女友来纽约度假,总不至于还有工作安排。我呢,是出来打工的,伍少爷,您可不是。”我向沈修哲说:“哦对,马克和伍乐橙的英文都极烂,你可千万照顾好他们两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