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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暴君养大(366)

明生才留神这盆是上次给他洗脸的,磕破了一个角,他记忆犹新。

“你这个龟孙!”

一个盆一条毛巾又给他洗脚又给他洗脸,上次还给他擦澡了。

明明给他买了好几个盆,特意分开了,这王八蛋还用一个,还是那个破的。

用了不知道多少年,破了补,补了破,就是不舍得扔。

上次被他扔了,又被余欢捡了回来,继续给他用,怎么会有这么无耻的人?

余欢只当没听见,将洗脚盆踢远,在他身前蹲下,拉起他两条胳膊架在背上,背着上了阁楼。

他这个地方是双层的,下面开店,上面住人,不大,不过他就一个人住,够了,当然如果明生不来挤更好。

青楼这行业就是销金窟,摇钱树,太赚钱了,很多人盯着,他自己有个宅子,像个窟窿似的,在里头遇到过好几次刺杀,吓的这厮再也不敢睡在那边,每天晚上跟他挤。

楼上小,住两个人真的有点挤,但是也凑合吧。

余欢把人扔在床上,自个儿下楼收拾,门锁起来,灯吹了,洗脚盆和明生的鞋袜拿到楼上,小门一关,打算睡了。

明生一个人霸占了他的床,打开窗户,瞧着外头黑乎乎的街上。

他的床和以前一样,还靠着窗户,别人视这个地方如猛虎野兽,避之不及,也只有他觉得靠窗好。

比如说如果有人来抓他,他可以第一瞬间跳窗离开,亦或是窗外有什么动静,他能第一时间听到。

他是个杀手,保持警惕是他应有的本领。

“换一下衣服。”

某人得寸进尺,让他伺候伺候习惯了,这话说的一点不带不好意思。

“在左边第一个衣柜。”

余欢去拿,打开衣柜发现里头自己的衣裳都很少,塞满了明生的衣裳。

明生是青楼东家,经常招待这个招待那个,见那些贵客自然要打扮一番,今儿拿一套来,明儿拿一套来,不知不觉大半全都是他的。

余欢回头看了一眼,可不止是衣柜里,床上,床下,角角落落摆满了他穿过的鞋子和带来的各种东西,把不大的屋子装的满满的,像垃圾房一样。

难怪越来越挤了,开始还以为是错觉,今儿才陡然发现,不是挤了,是因为里面放的东西太多了,而且还不是他的,是某个累赘的。

累赘四仰八叉的躺在他床上,催促他,“快点,冻死了,顺便把窗户关上。”

只有开窗的力气,没有关窗的,况且余欢在,不使唤他,干嘛要自己来?

余欢脱了鞋上床,先把窗户关了,之后过来给明生换衣裳,明生瞧见了他手里的中衣,抗拒道,“不是中衣,是亵衣。”

谁管他的意见,腰带一解,衣裳一扒,无视他挣扎的小手,强逼着给他换上中衣。

明生抱怨,“认识你我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了。”

屁股上一疼,余欢换完衣裳,一脚把他踹进床里,依着墙趴着。

明生将脑袋转过来,还想再抱怨两声,瞧见余欢在给自己换衣裳才禁声,把头埋进枕头里,声音闷闷的,“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都已经是十几家铺子的主子,怎么每次还是这么狼狈?

有时候他就在想,还不如跟余欢一起卖棺材呢,好歹不用担心旁的。

其实他现在钱也赚够了,想全身而退了,但是没有路子给他全身而退,只能拼命的往上爬,认识更多的贵人,织成一张大网,这是他当初许诺扶月公主的,所以扶月公主才会拿出所有的积蓄成全他。

现在开始了,才走在半路上,不可能让他抽身离开。

做人可真难啊。

“你不想,随时可以停下来,过别的日子。”余欢衣裳换好了,躺在他身侧。

余欢翻了个白眼,“你的脑子是一根筋吗?哪有那么简单?”

就像当初还在宫里时一样,余欢也理解不了他做的,在他看来很简单,是很简单,一刀杀了,然后浪迹天涯,再找机会刺杀皇上?

他的脑子就是一根筋,不会拐弯的。

他想报仇,就全心全意在这个上面,从来没有旁的烦恼,只有复仇,现在仇报了,开了个不赚钱还光赔钱的店,就一心一意赔钱。

这要是别人,早就被钱逼死了,他就不在一般人的范围内。

他是个杀手,接任务的那种,过惯了刀尖上舔伤口的日子,已经没办法像正常人一样了,开棺材铺只是他的掩盖罢了。

他是天字第一号的杀手,专门杀一些他觉得可以杀的人,会有人出钱,然后他接。

一些棘手的任务千金,万金都有人肯出,根本不差钱,单纯是因为闲不下来。

如果停下来,他会迷茫,不知道他生来何用?活着又有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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