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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炮灰替反派皇子养崽[穿书](45)

作者: 冬月青 阅读记录

李狄心路:沈初好可爱,沈初的崽也好可爱,对,就是爱屋及乌——

沈初:你确定?

后来

李狄:我的崽当然天下第一可爱!

崽崽:害羞扭屁股.jpg

————

崽崽日记:哼,以为两片鹿肉就能收买崽崽吗?!不行哦,至少得要四片!

第23章 太学17

这时有书生提议道,“如此美酒,如此美味,再得添点节目才得趣。方才我们行了一番酒令,这作诗作的最好的和最撇的,不若给我们来点余兴节目?”

说到作诗最撇表演节目,邓煦顿时跟触了雷似地蹦起来道,“为啥作得最好的和最差的都要来,这是什么道理?!”

“这诗作得撇,当然是算作惩罚了;这诗作得最好的仁兄嘛,定然高才,表演什么节目都是好看的,自然也是为我们大家谋福利。”

这么一解释,众人都觉得颇有道理,便在那点评谁的诗最好,谁的诗最撇。

邓煦率先跳出来道,“这诗最撇的,当然要数沈末沈贤弟了,压根没作诗嘛。”

大家纷纷点头应是。

苏瞻站出来帮着说话道,“可沈贤弟这酒敬得干脆又豪气啊,相比起来,该罚的是你才对。”

邓煦一脸不服,沈末自然也不想表演什么余兴节目。

李狄拍板道,“既然如此,不若邓公子和沈三公子一道表演节目罢了。”

众人看热闹不嫌事大,再加上有五皇子发话,一致赞同。

轮到评最好的诗倒争议颇多,有的觉得范雍的心怀苍生应属最好,有的觉得冯京的最苍劲悲壮,也有的觉得沈初的最负豪情。

沈初一脸懵逼,心道我谢谢您嘞,还是放过我吧,真让他去表演,他也没啥才艺拿得出手啊。

几方意见争持不下,范雍道,“我们这番行酒令,还是应该切题为佳。我与冯公子都以冬切题,并未提及西山梅林之景,倒是沈贤弟千里江山雪里红,颇为应景,有不失大气磅礴之势,应当评为最佳才是。”

这番评价并未非要评出个高低,只是从切题角度不同分了个高下,大家一时都觉得颇为信服。

除了沈初,觉得这挚友的好意,还真是让他很为难啊。

而且在座人也都能看出,沈初这诗,还颇有和王勒针锋相对的意思,王勒拿他相貌和出身说事,他便暗讽王勒之流是白目,胆子颇大,但也颇为率性。

不过范雍回避了这个问题,再加上除了王勒沈庄之外,本来对沈初的才学就很佩服,所以将他的诗评为最佳也没意见。

至于王勒和沈庄虽心有不满,但也没法站出来说啥,五皇子都说沈初的诗好了,他们还不服,虽然他们瞧不来沈初,和五皇子交际也不多,但是一个皇子,尤其一个军功赫赫的皇子,他们还是不敢明面得罪的。

方才李狄将沈末称呼为沈三公子,便是认了沈初两兄弟在宁远侯府的身份,不仅是沈庄在这不敢说啥,就算是宁远侯沈容站这了,也只有听着的份。

李狄道,“沈公子的诗的确上佳,不过孤常年在边关征战沙场,冯公子所作的诗同样让孤颇为动容。不若将沈公子与冯公子一道评为上佳,也都要出一个节目好了。”

围观群众乐于吃瓜,纷纷拍手叫好。

如果换了习惯了这种场合的其他人,这都不算啥。但是

这四个被打包的当事人,还真觉得自己是被赶鸭子上架。

众人起哄道,“沈公子才学不凡,想必琴艺也特别高超吧?不若给我们弹奏一曲可好?”

沈初老实道,“在下不会弹琴。”不过要是想听小曲,他倒是会不少现代的流行曲,实在逼得太急了给大家来首阳光彩虹小白马也不是不可以的。

众人都以为他是谦虚,他越是谦虚,他们就越是不想善罢甘休,就连沈末都到,“哥,你来弹琴,我来舞剑,也算是满足大家要求了。”沈末虽然没看过他哥弹琴,但在他认知里,琴是君子六艺之一,他哥怎么也是会的。

大家纷纷道,“这个提议好!”

沈初拿出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道,“那在下就献丑了,觉得难听可不要怪我。”

众人洗耳恭听,一副期待的样子。

沈初起身坐到琴前,一拂衣袖、起好架势,众人已经做好准备欣赏美妙的琴声了。

沈末也已拔出剑、起好势,只待琴音响起,便和琴而舞。

“滋、滋啦——”

刺耳的琴音灌入耳膜,众人纷纷捂起了耳朵、皱起眉,待势而发的沈末差点趔趄一下摔倒。

“噗——”李狄忍不住笑出了声。

沈初跟小孩子一样,刚碰到琴还是蛮新奇的,虽然不成曲调,但是能发出声音。等到回过神来发现大家嫌弃的表情,无奈道,“都已经说过我不会弹琴了,你们偏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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