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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浓,胭脂乱(159)

手臂的主人也是西装革履的绅士打扮,微垂了狭长的单眼皮,他是武治平。

武治平面无表情,只在嘴角微微含了一点笑。笑是冷笑,笑的是自己,因为知道茉喜野心勃勃、不是善类,但自己依然鞍前马后地要为她效劳,做她一生一世的奴才。他也想离开她,可是无论如何离不开。也许,只是为了她长得美。

在茉喜扶着他下汽车的一瞬间,他用耳语一般的声音说了话:“我刚和纺织厂的王经理谈过了,他一定要再见你一面,托你到黄老板那里为他说句话。”

茉喜探身下车,然后在众人环绕之中站直了身体,似笑非笑地瞟了小武一眼,她毫不掩饰地笑道:“当初我要在老王的厂里入一股子,老王推三阻四地不肯,如今他求人情求到了我这里,我也要刁难他一下。”

然后不等小武回答,她径自转向了她的仰慕者们,一阵香风夹裹着欢声笑语,她且行且笑,话里隔三岔五地夹着英文词,非常洋派,非常摩登,让她的仰慕者们绝猜不出她其实大字不识几个。而他们偶尔收到的她洒了香水、夹着花瓣的华丽书信,也其实是出于小武的手——早上或者晚上,小武趴在茉喜的大床上,衣衫不整地执笔听她口授;而茉喜躺在他的身边,经常也是衣衫不整。她不是小武的女人,是小武成了她的男人。是她的男人,也是她的影子,从早到晚、不分日夜地跟随着她,是真正的如影随形,比真正的夫妻更亲密。

进入饭店大门之后,西崽上前服侍茉喜脱下了外面的黑大氅。大氅一除,显露出了茉喜里面这一身杏黄色的旗袍。旗袍做得太合身了,将她胸前腰后大起大伏的曲线暴露了个淋漓尽致,但她并不害羞,在这个新时代,在这个大上海,她知道自己是美的。

脚踏着一双银色高跟皮鞋,她摇曳生姿地走向大跳舞厅,宾客们在她面前分列开来,因为她是鼎鼎大名的唐小姐,比电影明星更招人看,比交际花更出风头。

坚硬鞋跟叩击地板,她走得一步一响,小武紧跟在她的后方——本是紧跟着的,然而跟着跟着就跟散了,茉喜头上的小蝴蝶在他眼前一闪,便淹没在了衣香鬓影的海洋中。

这乃是常有的事情,所以小武忙而不乱。而赶在舞会结束之前,在楼上的一片大露台上,他终于看到了茉喜。

茉喜松松地披了斗篷,意态慵懒地倚着栏杆向远望。闻声向后望过去,她见来者乃是小武,便漫不经心地转回了前方。

小武走到了她的近前,低声问道:“不冷吗?”

茉喜一摇头,懒洋洋地回答:“刚才连着跳了几个piece,累得我出了一身汗。”

最近她很喜欢这么懒洋洋地说话,懒洋洋中显出声音的软糯甜蜜,虽然不是她的真面目,但是伪声音也有伪声音的动人。

小武沉默了片刻,随即问道:“王经理你真不管了?他愿意让你开个价,你要多少他拿多少,只要你替他在黄老板那里说句好话,让他能把工厂继续办下去。”

茉喜不假思索地答道:“不要管他,再吊他几天,这一次,我要让他乖乖地自己把钱送到我面前来,求着我收。”

小武忽然笑了一下,轻声说道:“斗气的话。”

然后他顿了顿,又道:“别和姓黄的走太近,那种大流氓,你招惹不起。”

茉喜点了点头,“知道,我加着小心呢。”

说完这话,她继续举目远眺,身体保持着慵懒的姿态,一双眼睛却是炯炯有光。这灯红酒绿的大上海,是凤瑶没有见识过的,是陈文德没有享受过的,她来见识了,也来享受了,可是这还不够,她所求更多!

过去的一切都不算了,也不要了。她渐渐地不再怕死,因为每死一次,都要重生!

一阵夜风席卷而来,夹着零零星星、若有若无的雪花。茉喜忽然扭头望向了身边的小武,看小武穿一身笔挺的暗色西装,面色苍白,身材修长,倒也是个体面洁净的好模样。

她看小武,小武也看她,看她在突如其来的风雪之中对着自己微微一笑,身后的大氅被寒风高高吹起,是黑色滔天的涛。

——全文完

后记

我曾经写过好些男性故事,即便是要风花雪月男欢女爱地言一言情,也都是以男性人物为主角,所以这次是我第一次真正彻底地写女人。当然,不是水做的小女人,我不喜欢那种身心俱柔、忍辱含泪的女性角色,要柔的话,身柔一柔就好了,身也柔心也柔,岂不是没了自己的形状?古话说“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修身”是基础,一个人,无论男女,自己都没有活得有形有状、清楚利落,那么不要说治国平天下了,连齐家都办不到,自己的生活都要搞得一团糟。这样一脑子浆糊的糊涂家伙,我很不欣赏,更没办法耐下心去细致讲述糊涂家伙的故事。所以,糊涂家伙我不要写,要写就写伶俐顽强的美人——“美”这一点也很重要的,俊男美女之间的爱恨纠缠往往比较招人看,而我作为一个写文讲故事的人,把故事讲得“招人看”乃是我的职责,除非我不在乎别人爱不爱看,纯粹只想自娱自乐。但是谁都不爱看的故事,我自己肯定也不爱看,我还写它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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