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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浓,胭脂乱(47)

长子生得人高马大,不易控制,只得由着他去;次子嘉棣倒是柔弱些许,然而和嘉桂相比,他是另一路的邪性。他倒是自幼没有舞枪弄棒的嗜好,然而艺术之火在他那白条鸡一般的躯体内常年燃烧,不是今天要学绘画,就是明天要学音乐,好容易把画笔和乐器一起放下了,他扛着一张愁眉苦脸,又开始作诗,并且养了一头乌黑长发,看背影像个窈窕的大姑娘,论体态,绝不次于白家的凤瑶;看正面,却是蓄了一捻山羊胡须,稀稀疏疏的几根须毛还被他染成了黄绿二色。和他大哥万嘉桂一样,万二公子嘉棣也是来无影去无踪的好汉,近一年他跑去了上海,和一帮拍电影的风流男女混在了一起,大概是挣到了钱,有吃有喝的缘故,竟是连着几个月也不往家里写一封信,也不怕他的爹娘惦记他。

万老爷如今对次子彻底失望,所以把全副心思都放在了长子身上。他是关门做寓公的富贵闲人,对于天下大势几乎是一无所知,长子带的哪路兵,打的谁家旗,他也是全然不晓得。所以倭瓜成精一般地横挪出了家门,他顶风冒雪地四处奔波,每当在汽车里冻得死去活来之时,他就慨叹一声,感觉自己也算是对得起白家的丫头了。如果不是惦记着那个丫头在文县孤苦,他老人家何至于遭这份洋罪?

万老爷奔波忙碌,姑且不提,只说凤瑶在文县教了一月有余的英文,很快便通晓了教员之道,站在讲台上也不忸怩了,下了讲台,也能落落大方地和学生们谈笑几句。女中的学生们,从年纪而论,比凤瑶小不了几岁,正处在青春年华,一个个又有几分知识,所以格外地喜爱谈天说地。有时候茉喜站在宿舍门口往远看,隔着操场能一直看到教室门口。望着凤瑶被那帮女学生团团地簇拥着脱不开身,她心里就酸溜溜的不舒服,心想她在家笨手笨脚的,出门连个箱子都看不住,到这儿反倒成了香饽饽了!

思及至此,她扭头回了屋。屋里靠门的墙边摆着个小火炉子,本来的作用是冬天取暖,但是也能用来烧水煮粥。膳堂的伙食近来是越来越差劲了,所以有不少教员都关门开了小灶。茉喜也不例外。炉子上的小铁锅,是她出门借来的——也不知道她是向谁借的,反正她无中生有,千手观音一般,总能往家里弄些不要钱而又很有用的零零碎碎。日子久了,凤瑶几乎有些害怕,夜里悄悄地问她:“你没偷人家的东西吧?”

茉喜侧身面对着她,很痛快地一摇头,“没有,你少冤枉我!”

凤瑶抬手给她掖了掖后脖颈的被角,“钱这东西,多有多的花法,少有少的花法,我现在自力更生,心里倒是很踏实。”

茉喜往被窝里缩了缩,心想兔子不吃窝边草,我疯了,偷这学校里的东西?万一被发现了,还不得让校长撵出去?

但是茉喜的话也是半真半假,窝边草她是没吃,窝外的草她可是能啃一口就啃一口,比如此刻小铁锅里咕嘟嘟炖着的肉汤。凤瑶三天前得了十五块钱的薪水,钱到手后,她先取出了五块钱还给了莫佩兰——这个月还五块,下个月再还五块,不就无债一身轻了?

然而十块钱又不是很够两个姑娘花一个月。于是茉喜今天去集市上割肉,便是买了一块,又偷了一块。她手快,胆又大,在肉案子面前站住了,她对着一块肉开始挑三拣四,不是嫌这肥就是嫌那瘦,卖肉的屠户倒是脾气好,依着她的指挥将那肉切了又切,结果在上秤称分量的时候,茉喜眼睛盯着秤杆子,同时一只手在肉案子上闪电般地一划,一下子就将一块大肥膘划进了自己的篮子里。

秤上的肉有肥有瘦,是给凤瑶吃的,偷来的大肥膘白花花,是给她自己吃的。凤瑶嘴刁,宁可茹素也不吃肥肉,但是茉喜不挑剔,只要是肉,她就爱吃。

这时眼看凤瑶要穿过操场走回宿舍了,茉喜赌气掀开锅盖,用筷子夹了一块五花三层的好肉,也不嫌烫,直接往嘴里一塞。及至三嚼两嚼地咽了肉,她又有些后悔,认为自己不该和凤瑶抢嘴吃。凤瑶那十五块钱不是好赚的,她每天都得吃粉笔灰,并且傍晚回来的时候,总是累得声音嘶哑。

未等茉喜后悔完毕,凤瑶已经推门进了屋。进屋之后深吸了一口气,凤瑶转身把书放到了床上,然后对着茉喜笑道:“真香。”

茉喜飞快地一舔嘴唇,然后说道:“我去膳堂买些米饭回来,咱俩今晚就吃汤泡饭,还有肉。”说完这话,她回头向窗外望了望,然后压低声音问道:“那个密斯莫,没再缠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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