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大丈夫(104)

陆柔真早就看他吃得热闹,可是不好天天拎着耳朵教训丈夫,故而隐忍着没有指责。忽然察觉到了聂人雄的目光,她生怕他惭愧害羞,故而闲闲的望向窗外,仿佛并未留意他的吃相。

聂人雄不动声色的放下饭碗,一边慢慢咀嚼口中饭菜,一边心中暗暗叹息:“一物降一物,我就是被这个小娘们儿给降住了。”

思及至此,他抬眼又望向了陆柔真。陆柔真已然恢复了往昔的身材模样,于是又开始怕胖,在饭桌上用筷子尖挑了青菜往嘴里送,一小口一小口,吃得很是克制。聂人雄觉得她这样子十分优雅,简直好像戏台上的人物,于是就有些出神。发呆片刻过后,他沾沾自喜的垂下眼帘,觉得太太很好,很美丽。

一个人的心思是有限的。聂人雄如今满心都是陆柔真,自然就对义女淡了一些。如此过了几日,他把小铃铛叫到面前,无可奈何的问道:“真决定了?”

小铃铛点了点头,眼角余光瞥到了一个整洁体面的新干爹。一阵子不见,聂人雄仿佛是变得更英俊了,大概是因为人逢喜事精神爽,而且有人照管了他的衣食住行,穿戴得宛如一名摩登先生。

聂人雄握住了她的一只手,无可奈何的苦笑:“我以为凭着你的模样,怎么着也能嫁个少爷,没想到兜兜转转,却是落到了阮平璋的手里。”

小铃铛依旧垂头不语。和陆柔真在一起时,她觉得自己大手大脚,粗糙蠢笨;然而现在把手放到干爹的掌心,她又感到了自己的纤细稚嫩。干爹的巴掌大而粗糙,火热的力大无穷,能够攥碎她的细骨头。

聂人雄低头看着她那晒黑了的手背,忽然想起了当年两人初次交谈时的情景——她站在死人堆里,像一只脏兮兮的小猫崽子,抓住自己的鞭梢大声说道:“我叫小铃铛!”

然后她从破衣烂衫中掏出一只破旧铜铃,一本正经的告诉自己:“因为我有个小铃铛呀!”

五指合拢攥紧了她的手,他感慨万千的继续说道:“想要嫁人,也不必急在一时。要不然你再等等,干爹出去四处打听打听,看看能不能找到更好的小子配你。婚姻是人一辈子的大事,草率不得啊。”

小铃铛摇了摇头——其实她只是要嫁,嫁给谁都行。阮平璋总在她眼前晃来晃去,还主动说想娶她,那她就嫁给阮平璋。对于将来,对于一辈子,她没有细想,因为并不认为婚姻就是人生中的头等大事。

她的记忆中没有父母,没有家庭,仿佛生下来便是自己讨生活,小野兽一样熬到了十二岁,她在战场上遇到了聂人雄。

烈日高悬的天空中,永远显示不出星辰的存在。聂人雄就是小铃铛的烈日骄阳,她的心中只有一个聂人雄,除了聂人雄,她再看不到其它风景。

两个月后,阮平璋和小铃铛的结婚启事登上了报纸。

阮平璋在京城里几乎就是孤家寡人,所以两人像一对新式的男女学生一样,也没有举行盛大典礼,只在家里摆了一桌宴席,请聂氏夫妇吃了顿晚饭。

小铃铛穿了一件大红的夹袍,脸上似乎也有一点喜气。阮平璋则像是吃了喜鹊蛋一样,恒久的喜笑颜开。聂人雄看了他这模样,不由得问了一句:“高兴?”

阮平璋懒洋洋的坐在沙发椅上,慢悠悠的一点头:“高兴。”

他的确是高兴。首先,从爱情的角度讲,他真是挺喜欢小铃铛——他认为小铃铛甜美俏皮,是一朵花刚刚吐出了嫩红骨朵。其次,从实际的角度讲,他也很需要小铃铛——聂人雄总是不派差事给他,谁知道暗地里有什么用意?现在他和小铃铛成了一家,就仿佛是上了双重保险。凭着小铃铛的面子,他不信聂人雄会总不提携自己。

吃过饭后,聂人雄带着陆柔真告辞离去;按照计划,阮平璋明早也要带着小铃铛登车南下,去苏杭一带做次蜜月旅行。

陆柔真知道聂人雄看不上阮平璋,所以路上也不多说,直到回家进房了,才对他笑问道:“大家长,人家新夫妇马上就要去度蜜月了,你还想不开吗?”

聂人雄一边脱下外衣,一边随口答道:“我想阮平璋这小子真是有点运气。他当初背叛过我,可是我现在不但得白养着他,还把丫头给了他做老婆。”

陆柔真抬手向后撩起长发,想要挽成一个利落的圆髻。对着聂人雄欲言又止,她强行憋住了一个饱嗝。

上一篇:风雨浓,胭脂乱 下一篇:追夫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