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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人迷反派的职业素养(146)

作者: 两块五 阅读记录

程朝抱着被角, 懒洋洋地打了一个哈欠。

艾维斯早在程朝睁开眼时就察觉到程朝醒了,端起备好的热牛奶,送至程朝身边。

程朝从被子里伸出一只手,接过去小口小口喝干净,就像小猫一样,独属于年轻男孩子的饱满红润的唇上,沾了一层奶渍。

艾维斯隔着雪白色的手套,轻轻碰了一下程朝的侧脸。他的手刚刚端过热饮,比程朝脸上的温度高一点,程朝下意识往旁边躲了一下,嫌弃地拍开艾维斯的手。

舔舐干净唇上白色的奶渍,程朝问,“这封信是谁送来的”

艾维斯动作斯文地揭开蜡封,扶了扶眼镜,“是您学校寄来的信。”

程朝坐直身子,“上面写了什么”

“您的期末测评考试相关信息,还有您的任务同伴。您需要在五天内前往精灵之森,帮助净化光明之树,您的同伴分别是,一年级的欧亚,与一年级格锐狄。”

熟人和半个熟人。

程朝想起上次被格锐狄撞见自己欺负安格里勒的场景,莫名有些尴尬,将被子往上面拉了拉,盖住胸口。

“我会提前带您去精灵之森,我在那里有一个熟人,任务期间,您可以寄住在他家里,”艾维斯俯下身,声音低沉,“他虽然招人讨厌,精灵族最为傲慢排外,如果您能得到他的庇护,任务将是事半功倍,花费的时间也会少一半。我就能,早一点接你回家了。”

“他是谁”

“安格里勒。”

听到这个名字,程朝忍不住嫌弃地皱眉。

对待艾维斯不需要隐瞒什么,毕竟自己对他有用,程朝大略讲了讲自己在学校自修室发生的事情,包括那个期末测评结束后才能兑换的赌约。

艾维斯与安格里勒明争暗斗多年,比程朝想得要多一些“安格里勒脑子简单,从不会绕弯子。他定在期末测评后,就说明一定会在那个时候做些什么。”

程朝想得更直接,眉毛皱紧,“他不会想在我期末测评期间杀了我”

“”艾维斯沉默片刻,“不会吧。”

程朝不是很喜欢躺着说正经大事,神色郑重地让艾维斯帮自己穿好复杂的贵族服饰,坐到椅子上,略带几分焦急地戳艾维斯的腰,“他为了不履行那个赌约,特地那个来恶心我。杀了我这种事,说不定真能做出来。”

“安格里勒虽然卑劣无耻,但也不至于做出这种事吧。”艾维斯忍笑。

“怎么不可能”

“至少,他不会在这个时候杀了你,”艾维斯道,“你战胜他的消息已经自吟游诗人的脚步中传出去,想必过段日子就能传遍全国。安格里勒的箭术驰名大陆,有人称他为不可战胜的aha,没有人知道你跟他对比时他连弓箭都没带,更何况,你在外人眼里是一个弱势的oga。”

程朝“吟游诗人是什么”

“在大陆各地传播诗歌的旅行者,”艾维斯敲了敲桌子,轻声说,“小主人,您将与诗歌一同永垂不朽。”

他与紫罗兰同色的眼眸弯了弯,微风穿过玻璃窗的缝隙,穿过他漆黑的发丝。

青年黑发紫眸,身形挺拔,目光专注地看着眼前的少年,温柔到了骨子里。

眼前这一幕,程朝莫名觉得眼熟,却怎么也想不起来,自己在哪里经历过了。

记忆锁在匣子中,只能通过缝隙窥视少许,却怎么也破不开。程朝一直想这件事想到晚餐,艾维斯替他围上餐巾时。

艾维斯是一个很内敛低调的人,信息素的气味平时都收敛起来,只有靠得非常近了,才能闻到一点点清淡的香味。

是红酒的味道。

云雾拨开,一丝光泄入,程朝的脑子突然响了一下。

程朝拉住艾维斯的袖子,阻止他离开的脚步,迟疑着喊道,“哥哥”

艾维斯愣了片刻,继而笑弯了眼。

“我记得您是独生子。”

方才那一霎那在程朝心里升起的熟悉感顿时烟消云散了,程朝有些尴尬地收回了手。第一个世界过去太久了,程朝甚至有些忘记程时的声音与容貌了,但刚才艾维斯的信息素的气味飘过来时,他下意识就想喊一声“哥哥”。

艾维斯反手攥住程朝的手,又意识到自己逾矩了,手往下移了几分,改为捏住程朝的手腕。

“这种称呼,您还是留到有伴侣后,在那种地方用,比较合适。”艾维斯道。

程朝面无表情,在艾维斯的手上狠狠咬了一口。

传递消息的白鸽飞了半个大陆,终于来到一处恢宏的建筑群。

此时是用晚餐的时间,钟楼的钟敲响,音波以钟楼为中心向四周传播,玫瑰花丛绕着巍峨建筑,所有建筑都以灰、白、蓝为基调,都属于冷淡的颜色,圣洁不容靠近。唱诗班的歌声若隐若现,夜莺未醒,枝头只有百灵鸟在不知疲倦地唱歌。白鸽长途跋涉,有些累了,落在小花园的玫瑰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