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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人迷反派的职业素养(222)

作者: 两块五 阅读记录

“疼吗?”程时问。

“痒……”比起痒,更多的还是羞耻。

程朝咽了咽口水,说。

因为程时此刻低着头,露出光洁的额头,眼睫毛垂下好看的弧度,认真地注视程朝脚踝上的淤青。纵使程朝一个性取向正常的男人,也忍不住想到刚刚在xx书籍上看到的内容。

现在坊间流行的xx书籍,貌似就很流行握脚踝梗。

程时忽然用指腹碰了一下那处淤青,痒得程朝蜷缩起脚趾,险些踢到程时的那个地方。

“别动。”程时低声说。

程朝吓得额头上冒出一滴冷汗,庆幸于对方及时握住自己的脚踝。他想收回脚,又不好直说,便微微弯下腰,“哥哥,我疼。”

程时的声音有点哑,“揉开就不疼了。”

他找了药酒来,涂在指尖,用掌心托住程朝的脚后跟,轻轻揉动脚踝上的淤青。

程朝的脚后跟都比程时的掌心要细嫩,他清晰感觉到程时掌心处还有磨人的老茧,这是多年练武留下来的。淤青被揉动的疼痛不重却难以忽视,他腰弯得更低,几乎是靠在程时肩膀下,眼睫毛上沾着几滴泪水。

他咬着唇,克制着没发出声音,努力挺直背,想要看清程时此刻的表情,但泪水模糊了视野。

模糊的视野里,程时的脸,似乎与另一张脸,隐隐重合在一起。

程朝想的是,自己以前,掌心会不会也有这么多茧,否则在残缺的记忆里,是怎么使出惊才绝艳的剑招的。

*

度假世界结束后获得的记忆零零碎碎,其中有一块是关于他少年时。

掐头去尾的模糊记忆里,他似乎参加了一场试剑大赛,带着一把没有剑鞘的剑,用布条缠住剑锋,直到大赛结束,也未取下布条,却拿了当之无愧的第一名。

满堂花醉三千客,一剑霜寒十四州。

明明是所有人捧在掌心里长大的娇气贵公子,长了一张天下第一的脸,却有惊人天赋,使出的天下第一的剑招。

细细想来,程时今年二十多岁,十九岁时因亲手割下匈奴脑袋成名。而程朝是在十五岁时,以一把无人能敌的剑闻名天下的,如此对比起来,还是程朝要厉害一些。

程朝心想:不愧是我。

如果有旁人在场,知晓程朝的内心想法,肯定要骂一声不愧是直男——在这么暧昧至极的氛围里,心里惦记的却是自己的剑。

*

药酒涂抹上去后,程时亲手给程朝套上袜子,程朝配合着翘起脚给他穿,向程时解释:“顾锦时不是我杀的。”

“我知道,你没这胆子。”程时说。

程朝:“……”

聊天失败。

他很想告诉自己的这个便宜哥哥,自己已经不是第一个世界里刚刚上班的反派系统工作者了,他现在已经是一个无情又冷酷的狠人了,手上沾染了很多鲜血的那种。

整理好语言,程朝将昨天晚上的事情一五一十告诉了程时,包括楚离绍给了自己一把匕首的事情。

程时目光沉沉,“离折剑远一点。”

程朝:“你认识他吗?”

“他……据说是皇上留给顾锦时的后路,”程时试图找出一个贴切的形容词,最终发现没有什么好词,“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他最后八个字说得莫名其妙,程朝隐约猜到程时在暗示自己折剑不是正常人,连忙点了点头。

“哥哥,折剑一把火烧了东宫后,也没有给我制造什么烧焦后的尸体之类的东西,你们怎么知道我死了的?”

程时捏紧程朝的袖子,“别说这个死字。”

程朝心想便宜哥哥还挺在口头上的迷信的,就配合着换了一个措辞,“你们怎么知道我出了意外呢?”

“皇上带我去东宫看了一眼,烧焦的废墟下,没有你和顾锦时的身影,”程时道,“在你出现之前,我以为是顾锦时将你带走了。”

“怎么可能?”程朝错愕地问。

程朝是亲眼看着折剑杀死了顾锦时,又亲眼看到顾锦时死得透透的,大火蔓延东宫,他的尸体怎么可能会消失?

大白汤圆让程朝往好的方向想,可能顾锦时的尸体被烧成灰了。

这里是普通的古代架空位面,出现折剑一个非人类就够了,总不可能顾锦时会死而复生吧?

“人死如灯灭,永生与复活只会是无稽之谈,别怕。”程时安抚性地碰了碰程朝的膝盖。

程朝眨了眨睫毛,想说些什么,最后一个字也没说。

大白汤圆也在脑海里宽慰他:“放心啦,阮楚白就是顾锦时,既然他不识好歹非要复活的话,你也别给他留面子了,到时候你想怎么对付他,就怎么对付他。”

程朝叹了口气,回答它:“我怕无法复活阮楚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