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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华(171)

“今日射猎,看来是四皇弟夺得头筹了。”皇帝笑着,又指了指另一堆猎物,“这是谁的?”

“回皇上,是于指挥使的猎物。”旁边早有人谄媚地回答。

“哦?于指挥使当是第二。”皇帝哈哈笑着,像是心情很好,“这猎物也是极多的。”

这一会儿,已经有人将众人的猎物计数排行,挑出了前十名了。其中绝大多数都是侍卫,只有曹鸣勉强挂了个第十,这是因为他射到了一头狼。而排在他后面的那名侍卫猎物其实比他多,但没有射到狼虎等凶兽,就只能屈居其后了。

这也是给勋贵子弟们争了脸面,有些也想在皇帝面前露脸的不免嫉妒,却也有人高兴,围着曹鸣庆祝起来。而得了名次的侍卫们也都有人前来道贺,当即场面就热闹起来。皇帝看得高兴,挥手道:“今日凡得猎物在十只以上的,朕都有赏!”

只说十只以上,没说是大是小,如此一来倒有半数都能得赏,顿时欢声动地。

一片欢喜之中,太后等人也从山坡上走了下来,皇帝便笑道:“四皇弟既夺得头筹,就由四皇弟先挑彩头。”一摆手,那十个捧了彩头的太监便跑出来,一片珠光宝气地摆在了众人眼前。

沈数翻身下马。本朝亲王郡王例穿大红,但因先帝子嗣少,朝堂上很久都没见大红色常服了。今日沈数穿的劲装上还绣着金线寸蟒纹,在午后的艳阳下闪闪发亮。

他肤色略深,原是不合京城审美的,京城里的人,偏好白皙的肤色,这样大红的颜色多是女子们穿,男子纵然穿红,也是檀色或枣红色之类。然而此时此刻,这样烈火般的颜色穿在沈数身上,衬着他微汗的面庞,勾勒出宽肩细腰长腿修臂的身材,却是格外地意气风发,令人眩目。

崔秀婉隐在人群里,怔怔地看着。沈数左肩披着一块褐色皮甲,背后又系了一条大红色短披风,披风边角上同样绣着金线寸蟒纹,从马上翻身而下的时候,披风飞扬,如同红云一般,映着阳光金鳞闪烁、威风凛凛。

忽然之间,崔秀婉觉得这个男子完全不是之前她印象里那个野气的西北人了。银朱原在她面前说过沈数英武,她只觉得可笑——进了京城一事无成,整日只在外头无所事事地乱转,还屡次往她家里跑,只为着见她一面。这样的男子,有什么出息,又算得什么英武呢。

可是到了这时候,她才突然发觉,银朱并没有说错,沈数的确是个英武之人,甚至就连之前她觉得太过粗犷的脸庞,也变得俊美起来。可是,如今沈数已经不再来崔家,甚至宗人府来下婚期的时候,他都没有出现。而她,也已经有了别人的骨肉。

崔秀婉下意识地将手盖在自己腹部。不知怎么的,她觉得有点无力,似乎需要这个孩子来给她点勇气。信已经送了出去,心上人已经在南苑外面等着她,私奔势在必行。可,若是没有这个孩子,她说不定……

突如其来的声音打断了崔秀婉混乱的思绪。于锐大步上向:“皇上,臣请与安郡王再比试一场!”

沈数已经走到了捧彩头的太监们面前,闻言把刚抬起来的手又放了下去。皇帝也有点惊讶:“于卿这是要……”

于锐觉得一口气憋在胸口死都咽不下去。他觉得自己也有猎虎之能,偏偏那倒霉的马拖了后腿!沈数那匹乌云盖雪据说是从西北带来的,那样的马经过战阵,故能不畏猛兽,如果当时是他骑着那匹马,那他一定能射杀猛虎!那样,力压全场的人就是他了。

“狩猎之事,未必只是弓马娴熟便可。万一事发突然,无弓无马,又当如何?”于锐提起拳头晃了晃,“因此拳脚功夫也是极要紧的,臣请与安郡王一较拳脚。若是臣侥幸取胜,只要安郡王让臣第一个取彩便可。若是安郡王胜,臣便将自己应取的彩头让与安郡王。”

沈数静静听完,嗤笑了一声。皇帝转头看着他:“四皇弟,于卿欲与你再比一场,你可愿意?”

“臣弟不愿。”沈数开口就拒绝了。

于锐顿时精神一振:“怎么,王爷不敢吗?”果然是拳脚功夫不行吧?

沈数抬起下巴,轻蔑地看着他:“非是本王不敢,而是于指挥使太会算账。今日皇上有言在先,以所得猎物计胜。本王猎得猛虎,已经远居于指挥使之上,无论再比什么,这彩头都该由我先取。于指挥使要本王让出夺彩之名,却不拿相应的彩头来换,难道是想空手套白狼不成?”

于锐大声道:“臣说了,王爷若胜,便将我那份彩头拿去。”

沈数嗤笑道:“夺彩之事,乃以名次分上下,我已是胜者,谁在乎是一份还是两份?除非这十份彩头都归了我,否则取一取二,有何分别?且这彩头是皇上为射猎准备的,并不曾提过还要比什么拳脚。于指挥使欲以己以长攻人之短,却连大注都不敢下,可真是英雄了得!”

于锐被他说得脸都红了。谁都知道他是天生神力,十二卫中也有些人拳脚功夫并不逊于他,只是力气不及的,此刻便都相互使着眼色,挤眉弄眼起来,显然都是附和沈数的。

“那王爷想要什么赌注?”于锐目光望向太后,“不然,臣请太后再出彩头?”

沈数笑得更轻蔑了:“于指挥使,皇上请太后出了彩头,你也要效法吗?”

效法皇帝?这是说他于锐敢自比皇帝?于锐的脸顿时青了。

“臣绝无此意!”于锐连忙向皇帝拱手,“臣方才是一时着急,失言了。”

皇帝不很在意地摆了摆手:“朕知道于卿并非无礼之人。四皇弟,你方才的话不妥。”

沈数目光在于锐身上转了一圈,懒懒地道:“皇上说的是。其实臣弟也不想跟于指挥使比什么拳脚。他能拿得出什么彩头,难道拿他的金吾卫指挥使来赌吗?”

这话说得极是轻蔑了,于锐顿时跳了起来:“有何不可!”

皇帝皱起了眉头:“于卿!”随即有些不悦地看了沈数一眼,“四皇弟,不可妄言。于卿若拿了他的指挥使来做彩头,你要拿什么出来才能与他相抵?真是胡闹!”

沈数笑道:“其实臣弟也有东西可抵的,譬如说,臣弟的郡王府。不过,既然皇上不许,那就算了吧。说起来,于指挥使若是输了,这金吾卫指挥使他即便不让出来,也坐不稳当了,何苦呢。就当臣弟拳脚上不如他就是了。”

他这一番话,说是认输,其实分明是狂傲。于锐只觉得一股子火气直冲到头顶,当即大声道:“我赌了!”拿郡王府来赌一个金吾卫指挥使,其实也算得上相当了。

安郡王府虽然修缮的时候被偷工减料了,但也值得几万两银子。更何况那是沈数的脸面,若是被人赢了去,朝中自然不会再给他重建一座,到时候堂堂的郡王连个正经王府都没有,其实就像不穿衣裳上街一样了。

于锐想到倘若将这郡王府赢过来的结果,就觉得一阵兴奋。他觉得沈数这样进进退退的,其实是根本不敢跟他比的。沈数就是觉得他不敢拿自己的前程来赌,所以才说这样的风凉话。若是他今天不赌,就会被人视为不敢,到时候在金吾卫里也免不了总被人背后指点。反过来,如果他赢了沈数,那么今日沈数在射猎上出的风头就会被尽数抹去,不单他将来总领十二卫别人无话可说,还能用那座郡王府让所有人都记得他今日的风光!

皇帝的眉头皱着,仿佛很不愿意的样子:“于卿,此事不可玩笑。如今当着这许多人,万一你——朕看还是算了吧。”

于锐觉得一口气哽得难受,皇帝这是不相信他能胜过沈数?若是今日他不赌这一局,以后京城里怕不都要说他于锐不如安郡王了。

“请皇上准许,臣必要与安郡王再比一局!”于锐单膝跪地,对皇帝抱拳,“若臣败,则立刻离开金吾卫。若是安郡王败,臣也不敢要郡王府,只要安郡王亲口承认技不如人就是了!”

他这是以退为进。果然沈数立刻道:“本王难道输不起不成?你若胜了,郡王府从此就改姓于了!”他说完之后,眉宇间却又掠过一丝不确定的神色,仿佛有点后悔方才冲口而出的话。

于锐陡然间心里就踏实了,胸膛挺得更高,大声道:“安郡王既然如此说,我们击掌为誓!”

沈数眉毛微微皱了皱,犹豫了一下,但于锐已经伸出了手掌,于是他终于也伸出手来,与于锐相击了一下。

皇帝叹了口气:“既然如此,朕在这里,太后和皇后也在,还有众官员们都可为证。来人,给于卿和安郡王让出空地来。”

狩猎过后还要比拳脚,一众女眷们都有些兴致勃勃。但有几个人却心神不定起来。

于阁老夫人就觉得心里有点不安。她是知道于阁老对于锐抱了多大期望的,偏偏今日于阁老因年老未曾随驾,否则,阁老夫人觉得他一定会阻止的,毕竟于锐这个赌注,赌的不仅是他自己的前程,也是于家的利益。但皇帝在场,自然没有她一个女人家说话的份儿,她只能转头低声问自己的儿媳:“你看八郎有几成把握?我觉得——安郡王能射虎,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