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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华(331)

丁家祖上原本行医的人不少,但到了丁郎中这一代,就已经只有他还在行医了。可是八年之前,他也因为行险为人割腿治病未成,而被人砸了招牌,变成了兽医,就连他的儿子也怀疑起家传医术来。

然而现在,以医术闻名西北,制出闻所未闻的青霉饮和天花痘苗的郡王妃,竟然肯定了丁家的医术,这让他如何能不激动?

“王妃今日——”丁郎中觉得自己已经语无伦次了,“王妃有何差遣,草民定然尽力,可否请王妃指点一二……”王妃刚才说的什么神经就是他从未听过的,又问他是滞知晓五脏所在的位置,听那口气,王妃莫非知道?而且王妃还肯定了他将猪羊剖腹的法子,这,这是否意味着王妃也曾经用过这种法子?

不,这不可能啊。丁郎中忽然想到一件事,热得快烧起来的脑子顿时冷静下来。王妃的出身,现在西北也无人不知了——年幼之时生在江南,家中不是大富大贵,却也是殷实之家。这样的人家,会让女儿去杀猪宰羊?

不过,蒋家是行医世家,或许是蒋家的医书中所载?

丁郎中的脑袋被自己搅得跟浆糊一样,直到听见王妃问道:“我想知道,丁郎中为人刀割缝合之时,用的麻醉之药是何配方?”

小丁郎中立刻打了个机灵。那个可是丁家的不传之秘,是数代人在自己身上刀割针扎才试验出来的,王妃开口就要这个,这简直是——他还没有想完,就听见自己的父亲毫不犹豫地道:“草民立刻就将方子写出来。”

“爹!”小丁郎中下意识地叫了一声。靠着这个方子他们在乡下给人家的牲畜治伤才能又快又好,若是方子都没了,父子两个还怎么糊口?

桃华笑了:“丁郎中不必着急。”这么一张珍贵的方子,怎么能无偿就要了人家的呢,“我还想请丁郎中去定北侯府,我们研讨一下这刀割缝合之术,将来军营里用得着。”

丁郎中怔了一下,神色有一点黯淡:“王妃,草民……”他当时治死的就是军中之人,被他的同袍砸了招牌,连家里的灶都被扒了,以至于在原处存身不住,才搬到这巷子里来的。虽然他不记恨那些人,但——心里确实是仍有余悸的。

“那时候是他们错了。”桃华坚决地道,“他们不了解丁郎中的医术和用意,才会闹出那样的事来。我现在来请丁郎中,就是想让大家都知道,当初的事,并不是庸医,更不是误诊,而是病势太过危重,又为条件所限,即使华佗扁鹊再世也难以救活。丁郎中已经尽了全力,这不是你的错。”

“王妃——”丁郎中只觉得喉咙口仿佛被什么堵住了,半天竟然都说不出一个字来。连小丁郎中都激动起来,忍不住道:“王妃说的是真的?”

丁郎中反手给了他一巴掌。这问的是什么蠢话!王妃是何等身份,跟王爷一起到他们这个破烂的家里来登门拜访,就为了来骗他们的吗?

只是这些话在他心里翻腾不止,却是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桃华看着小丁郎中被打得直揉脑袋,忍不住笑了:“只是八年来丁郎中不曾再行医,这手医术可曾放下?”

丁郎中立刻挺直了身体,沙哑着嗓子大声道:“没有!草民八年来虽然不曾再给人行医,但在乡下给牛马猪羊治病,从来不曾将手艺丢下!”

初一站在屋门处,听见丁郎中的回答,忍不住眼角抽了一下。这话听起来实在是有些荒唐:不曾给人行医,给猪马牛羊治病却一日未停,这要是说出去,难道是把人比牲畜了不成?

桃华却点点头:“如此,我就放心了。”切割、缝合,这些技术都是需要练习的。所谓拳不离手曲不离口,医者的手艺也是一样,三日不练则手生,几年不练人都要废了。丁郎中这可是整整八年不能行医,他竟然能想到去乡下治那些牛马猪羊,用牲畜来练手,这毅力和心思都是可敬可嘉。单凭这一点,他就是个合格的医者。

如今在西北,郡王妃的行动可谓万众瞩目,简直就是西北的风向标了,所以沈数和桃华才把丁家父子带回定北侯府,消息就传开了。

“怎么回事?丁家那个庸医被请到侯府里去了?”一处院子里,几个下级军士聚在一起,虽然有意压低了声音,宏亮的嗓门仍旧能响到邻家去。

虽然已出正月,但西北这里仍旧是极冷,但这几个军士露天围坐,身上裹件破皮袄,手里端杯烧刀子,就仿佛完全不觉得迎面吹来的寒风,就着一碟花生米喝得津津有味。

给他们端菜倒酒的是个半大孩子,小脸瘦得只有巴掌大,一双眼睛便显得既大且黑,骨碌碌地转着十分机灵的样子。听了这话便扬起小脸道:“我娘听春生他娘说的。”

其中一个军士疼爱地摸了摸他的小脑袋:“就是得了炭疽死了的那家?”

孩子点了点头:“春生娘说,春生就是吃了郡王妃的那个药才死的。”

“咳——”军士干咳了一声,有点尴尬,“小猴儿,这话可不能乱说……”郡王妃现在是整个西北的恩人,多少人说她是转世的菩萨,谁要是现在说郡王妃的药吃死人,那些吃了药活的人说不定就要揍你!

“可那是真的。”一个妇人端着一碗兔子肉从屋里出来。她其实只得三十来岁,但眉眼之中总带着愁容,看起来要比实际年龄老得许多,只是生了一双微微上挑的眼睛,即使愁苦之中那么一转,眼波里也能带出几分妩媚,且肌肤是西北这边女子少见的白皙,风吹日晒也不见黑,跟几个黝黑的军士站在一起更显得白净如玉:“春生娘就春生这么一个儿子,男人死了,儿子又死了,还不让说么?我瞧她这些日子都快疯了,好生可怜。”

她说着眼圈就红了,将肉放在桌上,撩起衣襟来擦泪:“这里头的苦,我知道。”

几个军士都不说话了,其中一个年纪略大点的挟起一块好肉填到孩子嘴里,将他打发进了屋子,才叹了口气道:“枣花妹子,这事都过去八年了,你也不要总是在孩子面前哭……依我说,有合适的人也该找一个。”

西北这地方,寡妇再嫁简直是天经地义的,枣花丧夫的时候才二十五,虽说有个儿子,但若想再嫁人也容易得很——军营里多少打着光棍的,当时就有几个人流露出想娶她的意思,可都被她拒绝了。

“我,我忘不了猴儿他爹——”枣花眼圈更红了,“他是生生被丁家治死的,如今却又成了侯府的座上客,我,我想不通!”

这年长的军士姓徐,是枣花娘家邻居,也算是看着她长大的,跟兄妹差不多。当初枣花丧夫,他是主张她再嫁的。后来枣花说不愿再嫁,只要守着儿子过,他便也是多方接济。可是这八年下来,枣花的日子过得始终这么凄凄惨惨的,只要有人来她就哭自己的亡夫,哭小猴儿多么苦命,一年三百六十日,没几日是眉眼展开带点笑容的。

徐军士实在觉得这不大成个样子。西北妇人性情多是泼辣能干的,为了儿子守节的也有,但大都能靠着自己把日子过得起来。可枣花这里,时常有军中的人凑点钱或米粮送来,若有猎物也总不缺她一份,就这样家里仍旧破破烂烂,孩子也瘦得三根筋挑着一个头,就连身上的衣裳也总有破洞。

西北穷人多,衣裳旧没什么,可因为天冷,大部分当娘的都不会让孩子穿着破衣裳出去,哪怕那补丁跟衣裳颜色不同,哪怕缝得歪歪扭扭的,也总得补齐了才行。哪像枣花家这样,不是袖口有磨破的地方,就是裤脚上扯开了一小块,再不然脚上的鞋子绽点线,总之小猴儿全身上下,总没个完全整齐的时候。

徐军士自己还是个光棍,但同僚里总有娶妻的,看看人家的孩子就知道:哪怕衣裳旧,有时候孩子顽皮滚得又是泥又是灰,当娘的捉回去打骂一顿,回头再穿出来又是干净整齐的了。相比之下,枣花虽说是公认的对亡夫情深意重,可在这过日子上就实在有所欠缺了。

“妹子,郡王妃定然自有考量。”徐军士叹了口气,“你管这些做什么,小猴儿那衣裳上我瞧着又磨破了一块,你也该给他补补。”

枣花的眼泪更多了:“徐大哥,你也知道我一个妇道人家带着个孩子不易,每日里多少事……”

“那就再嫁一个。”徐军士头痛地道,“这也八年了,你也该想想以后的事。”枣花的父母前几年也去了,她现在确实是再没有一个亲人可依靠。

一群军士里头,就有一个年轻一点的,眼巴巴地抬头来看枣花。他姓陈,早几年就托人来向枣花提过亲,虽然枣花不肯答应,但心里却一直没放下她。这会儿徐军士以老大哥的身份旧事重提,他便又生起些希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