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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白驹(139)

“他终于加上你了,”周洛阳打趣道,“我就知道他的目标是你。”

杜景一怔,问:“你怎么知道?”

这很明显,每次孙向晨虽然找了周洛阳,关心的话题却总是杜景。问他们怎么没去射箭社,问出不出来打球,问去不去看展……

周洛阳与杜景去听讲座时,孙向晨还会提前过去,帮他俩占个位置。

“他是真的很崇拜你,”周洛阳尚未往什么奇怪的方向多想,说,“还想搬咱们寝室来。”

杜景说:“我和他不熟。”

“我看看你们聊什么?”周洛阳看了眼杜景的手机,杜景便把手机递给他:孙向晨一直在给杜景分享有趣的东西,杜景也没怎么搭理,只有对方提到球队时,杜景才忍不住反驳他几句。

孙向晨与杜景喜欢同一个球队,周洛阳所支持的,却是他俩的对家。原本他俩什么都能说到一起,唯独足球与篮球,聊起来总容易吵架。于是彼此便默契地不再提各自的本命队伍。

但孙向晨的出现,填补了这个空白,他喜欢的球员恰好也是杜景喜欢的,于是便开启了上天入地的无脑吹,杜景曾经看过NBA的现场比赛,偶尔也会发表几句看法。

“哟,”周洛阳酸溜溜地说,“你们球队的粉丝。”

周洛阳翻翻杜景的聊天记录,这小子何止崇拜?简直是把杜景当成了偶像。

“他和我说话时,可不是用这个语气!”周洛阳有点震惊于男生可以对男生热情到这个地步,简直哭笑不得道,“你看这患得患失的小心情,都可以当你的粉丝了。”

杜景说:“我和你说话时不也是?卑躬屈膝的。”

周洛阳听到这话就想摔手机,说:“哪有!这明明是我的态度!我平时和你说话,从来就是看你脸色。”

杜景:“你没发现么?你给我发消息我从来就是秒回,就像这小子一样。我给你发消息,你总要把我晾着。”

“喂!那是我在忙好么?”周洛阳笑道,“上课我总不能一直掏手机。”

“我再忙看见你的消息也会第一时间回你。”杜景说。

杜景把手机放着,不想理孙向晨,打开电脑,帮周洛阳做他的编程,说道:“我就是你的舔狗,还得给你做作业。”

周洛阳:“对啊所以你注定买不了房子,因为舔狗不得house。”

周洛阳实在很烦编程课,他压根就没打算选这门,因为杜景选了,他才陪他选了,上课枯燥得要命,讲师又是个老太太,简直让他打瞌睡,最后作业扔给杜景,让他去做两份。

孙向晨是个健气阳光的大男生,周洛阳能感觉到他真的是非常非常非常崇拜杜景。他为杜景做的事,周洛阳与他一比较,简直为之汗颜——

包括但不限于选修课占座,打饭,打球时买饮料,坐在射箭场边替杜景看衣服,读杜景常看的小说,买和他一个牌子的衣服、球鞋、书代购;找好吃的餐厅先去尝尝,再约他俩一起去。更找到在国外念书的朋友,为杜景去要他喜欢的球星签名海报,落款是to:Vincent。

但杜景大部分都没有收,尤其那张科比的海报。

再后来,孙向晨还想送杜景一个新款的手机。

孙向晨不是什么富二代,就是个普通家庭出身的小孩,周洛阳看他这样,换成自己都有点吃不消。杜景确实很有钱,却不怎么在意消费水平,诗人父亲留给他不少遗产,买完法拉利撞坏以后,还剩下不少。

买双球鞋对他来说就像在小卖部里买瓶水般轻松。

周洛阳的脚码数四十三,杜景四十四,两人没法换鞋穿,而为了配两双鸳鸯鞋,杜景可以随手买下四双共计两万的球鞋,只是因为周洛阳说了一句“咱们要是能换鸳鸯鞋就好了”。

孙向晨若按着杜景的消费来,铁定吃土。

“新手机?!”周洛阳看见杜景桌上未拆的手机时,顿时傻眼。

“他说他抽奖抽到的,”杜景轻描淡写地说,“他已经有一个,就说送我了。明天你帮我拿去还他,让他卖了。”

“要还你自己还,”周洛阳擦着湿透的头发,说道,“别人送你的东西。”

“我明天去复诊,”杜景答道,“他要去上计算机课。”

“这么好的事,居然也不落我头上?!”周洛阳道,“这太区别待遇了!我要吃醋啦!”

“你想要?”杜景说,“那你拿去吧。”

周洛阳酸溜溜地说:“算了,别人送你的。”

周洛阳所谓“吃醋”的本意是指,孙向晨本来是他俩的师弟,送东西只送杜景不送他,周洛阳很酸,杜景却抬头,一瞥周洛阳。

他把手机放在一旁,两人没有就此再作任何交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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