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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名著同人)兰波家的女孩(137)

作者: 米迦乐 阅读记录

文森特郁闷的想:她懂的未免也太多了!乌苏拉就不会懂这些。

接着他就在心里叹气:所以,她不是乌苏拉。

她不太像一位“淑女”,没有哪位淑女会跟人说什么妓-女这些。

他脑子有点乱,不像“淑女”的维塔丽一点都没有折损她的迷人魅力,反而更加令他觉得她是个与众不同的女孩。

不符合他对“妻子”的想象,但,跟她生活在一起一定不会无聊。

他读过一本名为《爱情》的书,从中得出结论:一个女人应该温顺,应该持家有道,像他的母亲那样;还得生好几个孩子,不要忤逆丈夫;男人应该照顾女人,照顾他的妻子,因为女人天生就是“弱”的一方;男人要成为他的妻子的“主人”,改造她、创造她,使她成为一个合格的“贤妻良母”。

他对乌苏拉的一切好感都出自于他认为她会是一个“贤妻良母”。但对于维塔丽,他压根就没有想过要“改造她”、“创造她”,乃至成为“她的主人”。

*

贝弗利夫人买下了大部分首饰,还很慷慨的给了一个好价。余下为数不多的一些首饰都不太值钱,维塔丽便将这些首饰收好,准备带回去。

文森特把提香的真迹拿去文森特伯父看,有钱的画商伯父给了一个相当公平的好价,开了一张现金支票给他。

维塔丽没有立即回鲁昂,而是在巴黎待了一周多,到处看房子。

1875年春天的巴黎,房屋空置率仍然高达60%,想要租房或者买房都很方便,只要有钱就可以。她之前没想过买房子的事情,是因为没有需求。福楼拜不会离开庄园,而她将来很可能要住在伦敦。

奥兰家的地产没了,但在法国境内还是有几套房产的,在巴黎有地段很好的一整栋别墅,加百列愿意让阿瑟住在他的伦敦公寓里,是因为阿瑟是她的亲哥哥,她可不觉得自己能找加百列开这个口,福楼拜也很可能不愿意住在她男朋友家的房子里,毕竟自己的房子住着比较舒坦。

文森特陪她看房子,经纪人以为是他俩看新婚房子,卖力推销。

维塔丽白天看房子,晚上还要在酒店里写小说。酒店的房钱是一天6法郎,算是中等档次,大概相当于后世的三星级酒店,巴黎最好的酒店标间是12法郎一天。她现在自己有点钱,不会再去住条件不怎么样的旅馆了。

不过因为心情不好,写作进度缓慢。

《香格里拉》日报已经给她的新连载发了预告,但改成了每周连载一次,巴黎群众都在期待她的新书。

万事开头难,有了一本激起大讨论的处女作,第二本也不能太差了才是。

写什么呢?犯难。

写一个穷困潦倒、最后死于自杀或他杀的穷画家?

或者,一个因为同性恋被判刑、最后死于异国他乡的文艺男青年?

还是一个无法摆脱自身阶层、困于金钱的天才诗人?

都很典型,但好像哪一个都不合适。

或者换个角度,结婚多年才发现丈夫是同性恋或双性恋的妻子。

天才诗人的情人。

穷画家的同居情妇。

还是不好。

在看房子的中间,强行带文森特去看了巴黎郊外的一间教堂疗养院,里面收容着梅毒晚期等死的患者,那些掉了鼻子的人、浑身长满脓疮的人,可把他俩吓得够呛。看完回来后,维塔丽几晚没有睡好,又忧心忡忡的给加百列写信,着重描写了晚期患者的身体损伤和巨大的疼痛,他们只能靠**续命,而一旦**的药效过去,就会痛苦的哀嚎,仿佛那样就会轻松一点痛苦似的。

她写的很生动,以至于加百列收到这封信之后,吓得脸色苍白。他把这封信拿给阿瑟看,两个年轻男人都吓得不轻。

咳咳,这事吧,虽然是维塔丽来跟他们谈,有点怪异,但她的忧虑是正确的,她还在信里分别对他俩说,要监督对方,不许对方去外面瞎胡搞。

阿瑟给妹妹回信,保证绝对守护好未来妹夫的贞操;加百列不甘示弱,也马上给女朋友回信,说放心吧他保证乖乖的,也会看好未来的大舅子。

*

维塔丽在巴黎期间,还去看望了居伊·德·莫泊桑。

莫泊桑的名字里有个“de”,这说明他出身贵族,但莫泊桑家已经开始败落了,他需要外出工作;他是个英俊青年,今年24岁,几个月后即将年满25岁。

莫泊桑的舅舅普瓦特万是福楼拜青年时代的好友,普瓦特万很年轻的时候就因病去世,福楼拜非常伤感,给好友的妹妹写信,诉说他与普瓦特万之间的感情深厚,以至于后世传记作家认为他俩有什么暧昧感情;少年莫泊桑在鲁昂上中学,曾经到过克罗斯瓦庄园,但当时他还没有决定成为一位作家;前年他在巴黎再次见到福楼拜,那时候他才开始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