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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名著同人)兰波家的女孩(46)

作者: 米迦乐 阅读记录

没有拒绝的理由,阿瑟只能让她跟着一块儿去。

*

昨天热热闹闹的房间,今天没人,想必都去了妮娜的沙龙。妮娜是一位贵族女性,姓德·维拉尔。她家有精致的点心,有醇香的美酒。阿瑟对妹妹说到维拉尔家的华丽,一个晚上至少要花费几百法郎呢。

维塔丽暗笑:阿瑟真的对金钱的数额不是很敏感。按他的描述,妮娜沙龙一个晚上得花小一千呢。

钱是好东西,能买到美食美酒,阿瑟说不清楚他的钱都花在哪里了,总之大部分都用在吃饭和苦艾酒上,还有大-麻和**。

他说的高兴,不免要说漏嘴,大-麻和**可不是什么“好东西”,他在巴黎的这段时间,非常迅速的爱上任何能让他产生幻觉的东西。

维塔丽快要气死了。

沙勒维尔那种偏僻的小城可找不到什么□□和**,也就是巴黎的时髦青年们喜欢吸食。**被医生当成药剂,主要用来镇痛,但医生也清楚**会让人上瘾,会损害身体。总之,一个作风正派为人老实诚恳的青年,就不应该沾染□□和**,以及苦艾酒。

可文艺青年们都爱死了这些东西。

她不准阿瑟带上酒,只让他收拾了几件衣服和他的手稿,别的杂物几乎没有。

她诧异极了,“我给你买的衬衫和外套呢?”那可是花了好几十法郎买的好衣服!

阿瑟很不好意思,“都扔了。有一段时间……嗯,总之,沾上了跳蚤,我没有办法,只能把那些衣服全扔了。”

败家子!她痛心疾首:“用热水烫衣服就行了,你的衬衫都是全棉的,不怕热水。”算了算了,都扔了,她还能怎么办?

“你在哪里沾到了跳蚤?”她换了一个话题。

他含糊的说:“有几天我住在一个广场上。”

“广场?”这个意思就是,他没有像样的睡觉的地方。她严肃的皱着眉头,“别再把自己弄到那个地步了,你手里应该有一点钱,一直都要保持身上有一点钱,这样你至少能去旅馆住几天。”

她摇摇头,很是嫌弃的翻看他的衣服:不多的两三件外套、内衣、衬衫,一件领口磨破毛线的套头毛衣。都不是他从家里带出来的衣服,想必是“朋友们”给他的旧衣服。

她有点生气:他们就不能再给他买一套合身的衣服吗?不买太好的衣服,4、50个法郎就够了。可见这些人的经济条件也很有限,大概魏尔伦算是他们中间最有钱的一个了。

跟着魏尔伦也许能认识一些青年诗人和文艺青年,但那还远远不够。阿瑟的天赋,不该成为那些生前籍籍无名、穷困潦倒而死后文名赫赫的文学家中的一个。

*

维拉尔家,妮娜沙龙。

保罗·魏尔伦心神不宁。

昨晚,他溜去旅馆见到了阿瑟。这是一个大胆的行为,要是被街坊邻居看到,那可大大不妙!他没想到阿瑟的妹妹——是的他终于知道阿瑟只有妹妹,没有弟弟了——居然住在他家不远的旅馆。这不可能是巧合,于是,妹妹和舅舅是来找弗勒维尔家的?

他担心极了,害怕阿瑟会跟妹妹回家。不过他听说,阿瑟会在巴黎找个房子常住,这又让他高兴起来。他不希望阿瑟离开,最好永远都别离开巴黎,别离开他。

马拉美端着酒杯过来,亲切的问他,兰波哪儿去了,他只能敷衍的笑笑,说他没能来,也许过一会儿他会来。

但直到午夜过后,阿瑟也没来。

*

接下来的两天,魏尔伦没能见到阿瑟,兰波的妹妹和舅舅也离开了旅馆。

他找不到阿瑟,怒气冲冲的回到家里,恼怒的质问玛蒂尔德,到底跟兰波家的女孩说了什么,两个人的争吵声吓哭了摇篮里的小婴儿。魏尔伦的儿子小乔治10月20日出生,还没满两个月。

争吵声惊动了弗勒维尔夫妇,一时间,尼克莱街14号鸡飞狗跳。

*

维塔丽和舅舅住到阿瑟公寓附近的旅馆。她带着哥哥在巴黎的商店里买了一些东西,给他重新买了两套衣服,从里到外,从帽子到鞋子,花了100多法郎,算是非常节约。

过圣诞节么,其实也没什么东西需要到巴黎来买,最后就是给兰波太太买了一打细棉布手帕,给弗里德里克买了一顶新帽子,给伊莎贝尔买了一打新发带;她自己因为剪短了头发,用不着发带,于是买了一条羊毛围巾;给两个舅舅各买了一件羊毛背心;最后给夏尔表哥买了一双新皮鞋。

为了夏尔打她的事,维塔丽不准备这么快原谅他的,但谁叫这个家伙是她的亲戚呢?马马虎虎原谅他吧!

*

离开巴黎之前,维塔丽给玛蒂尔德写了一封信,叫人送去弗勒维尔家。玛蒂尔德匆忙回信,说魏尔伦已经几天没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