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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登仙路(137)

“这是驻颜丹,我儿待到不想再老去时,且吃下便好。”

然后不等沈诺说完,小和尚立马就着沈诺的手,就把丹药给吞了下去,见沈诺微微蹙眉,小和尚傻乎乎的笑道:“爹爹你这么年轻,我再长大一点,就不能和爹爹撒娇啦,这样就很好啦。”

沈诺摇了摇头,带着小和尚和墨君琰,将阮珏的魂魄亦投胎在一个单灵根的胎儿身上,一家人就开始慢吞吞的四处走着,偶尔看到一处景致好的小镇,便留下来住上两三年,沈诺行医,墨君琰就挑些品行好的孩子教他们一些拳脚之术,小和尚还是顶着和尚头,跟着镇上的孩子到处玩耍——沈诺也不阻止,他希望小和尚能过得尽可能的快活。

在他而言,天道是天道,小和尚才是他的孩儿,小和尚这一世一旦走了,那么重生的天道,却不再会是他的孩儿,而是已经历经了不知多少年,历劫无数次的无情无欲之神而已。

也正因此,他才会宁可自我封印百年,也要陪着小和尚在凡世玩耍一番。他会因着修炼而有千载的寿元,可是他的孩儿,却只剩下这百年了,他必须要陪着他。

百年时光匆匆而过,沈诺和墨君琰给小和尚用了无数的灵丹妙药,却仍旧挡不住小和尚将要死亡的命运。

小和尚的手已经无力了,可他还是捉着沈诺的手不放:“爹爹,我要走了。”

沈诺“嗯”了一声,半晌才道:“我会忘记你。然后努力修炼,早日踏碎虚空,飞升灵界。”

小和尚咧了咧嘴:“爹爹,我信你,你一定能飞升的!”

沈诺反手握住小和尚的手,一时说不出话来。

小和尚这才看向墨君琰,墨君琰道:“我会照顾好他。”

小和尚点了点头,然后用尽最后的力气看着沈诺道:“爹爹,我反悔了,我想要个名字,爹爹,你给我取个名字吧?”

这个名字,或许是他曾经存在过唯一的证据了。

沈诺伸出手,擦掉了小和尚眼角处不停留下的眼泪,认真的开口道:“阿宝,叫阿宝可好?”

小和尚已经没有力气说话了,他努力点了点头,咧了咧嘴,就彻底没了气息。

白净的脸上,犹自挂着满足的笑容。

而重新恢复生机的,是历劫归来的天道。

阿宝,只是天道无数个名字中的一个而已。沈诺的阿宝,彻底不存在了。

天道之下,自前次道魔之争之后,道魔两虎相争,皆损失惨重,佛修、妖修、儒修、武修等渐次崛起,于道魔衰落之时,迅速崛起。天道之下,再无两家独大,而是百家争鸣,各自平等的去追求心中之道。

而原本百年一次的道魔之争,也在道魔双方发现了佛修、妖修等的崛起之后,也直接消失了。谁也不是真的傻,只是身在局中,不曾发现。一旦出了局,自然就想明白是被谁算计了。道魔百年之争,就这么停止了。

沈诺身上的修为封印解除,重新恢复了修为。

他和墨君琰一道回了小竹峰,将阿宝的骨灰葬在了这里。

沈诺原本是想一直带着阿宝,就像贺兰公子曾经一直带着沈清淑一般,可是墨君琰却阻止了他。

“父亲如今亦放下了。”墨君琰道,“既然总有一日,我们终会放下,那么何不现在便让阿宝安安稳稳的待在这里呢?我们心中一直记着他,那便足够了。”

沈诺这才同意,将阿宝葬在了小竹峰,阿宝出生的地方。

“那便葬在阿宝以前最喜欢的灵果树下吧。”

虽然也有名为“长生树”的灵植,很多人将逝者的骨灰或遗体种在长生树下,以期逝者来世可得长生,可是沈诺很清楚的知道,阿宝只是天道曾经一世的记忆而已,早晚要被时间消磨或者融合掉,他所能做的,也只是将阿宝尽可能长久的记在心里,如此而已。

两人一起将阿宝葬下,十指相扣,站在树下,不知在想些什么。

寒风凛冽,大雪漫天。

“咯吱咯吱”。

贺兰公子与欧阳道君缓步走了过来,静静的陪着二人站了一宿。

直到第二日,初阳升起时,才有人开口说话。

“诺儿将来要如何?”贺兰公子微微笑着,一身风华,从不曾削减半分。

沈诺微微垂首:“自然是历练,修炼,渡劫,若是有幸,能飞升灵界,也是一大幸事。”

贺兰公子颔首道:“也好。”

墨君琰握住沈诺的手,轻轻捏了一下。

沈诺抿了抿唇,才抬首道:“爹爹,我和君琰已经成亲了,在凡人界。”

贺兰公子愣住了,他显然没有料到,会有那么一日,因着沈诺的一句称呼,而手指微微发颤,喉咙干涩的说不出话来。

墨君琰却已经拉着沈诺的手,一起朝着岳父大人给跪下了。

“小婿和诺儿的双修大典,还有劳岳父大人费心了。”

沈诺认真严肃的看着贺兰公子,手被身边的男人紧紧握着,而他的孩儿,则在一旁入土为安。

沈诺想,这样已经足够了。

他可以继续追求他的长生大道,身边有亲人,有道侣,有友人相伴,这样,就足够了。

重来一次,他已然知足。

作者有话要说:终于完结~。(≧▽≦)/~啦~~~木有想到写了40万字,窝本来以为也就是三十几万字就能写完了来着~~~写了四个月,辛苦大家追文啦~~~么么哒~~~

番外的话,有一章前世番外(二),本来打算放在之前的番外(一)后面的,可是有些剧情放在那里就是提前剧透啦,所以会放在后面~~然后除了这篇番外,应该木有其他的番外了,总觉得已经没啥可写的了【啊喂!

童鞋们要是有灰常灰常想看的番外,可以留言提一下,然后窝可能会补个短番外~~~

最后的最后,专栏和新文求收(&gt^ω^&lt)喵

☆、104·番外之嫁——

“小婿和诺儿的双修大典,还有劳岳父大人费心了。”

听到墨君琰说这句话的时候,沈诺其实是没有什么意见的。

沈诺还尚且没有意识到,墨君琰的这句话,其实是无意识的把沈诺放在了要“嫁”的那一方。

只是沈诺没有意识到,不代表被称为“岳父大人”的贺兰公子没有听出来。

贺兰公子当下就咬牙切齿的道:“小婿?岳父大人?诺儿,你莫非真的要嫁给这个姓墨的?然后冠他的姓氏?你们二人的子嗣也只能姓墨?”

贺兰公子终究是顾忌着沈诺第一次叫了他“爹爹”,且他暂时也闹不清在沈诺心中,是自己重要一些,还是这个给梯子就爬的墨君琰更重要一些,于是只好这么磨磨唧唧的暗示了一番,以期他的宝贝儿子不要那么傻乎乎的就被骗了。

沈诺闻言一怔。

他听到贺兰公子的话才反应过来,是了,双修大典说得不管有多公平,终究还是有一个子嗣姓氏的问题。如果他没有妖族血脉不能生子便罢了,现下他既然有这么个“功能”,也就难怪贺兰公子要纠结着不乐意他“嫁给”墨君琰了。

然后沈诺就侧头看了一眼墨君琰。

墨君琰安抚的冲他笑了笑,然后就对贺兰公子道:“是君琰错了。诺儿无需改姓,将来若有幸再得一子,亦是诺儿之功劳,自当复姓贺兰。”

贺兰公子这才心不甘情不愿的答应了下来。

只是在一月之后,二人的双修大典之上,贺兰公子看到红霞满天,鹊桥之上,驾鹤而来的沈诺之时,还是忍不住黑了脸。

修真界结为双修道侣的,纵然大部分是男女结合,可是高阶修士能得到子嗣的几率着实太小,因而也有不少人是同性而婚。同性而婚者,亦有嫁娶之分。一般而言,驾鹤而来者,便是“嫁”的一方。

贺兰公子坐在高位,瞪眼看着一袭红衣,头戴玉冠,青丝飞扬的少年,忍不住就有些懊恼。

“都是我不好,忘了诺儿向来不在乎这些事情。”贺兰公子微微叹道,“我当早先跟诺儿说清楚这些事情,他也不会这般嫁给一个男子,将来成为被人拿来消遣的笑料了。”

欧阳坐在贺兰公子身旁,他看了一眼穿着红色喜服的少年唇角若有若无的微笑,眼眸微深。

于是在宽大的袖口的遮掩下,欧阳亦捉住了心上人的手,似笑非笑道:“十七你太小看诺儿了。这些事情,他怎么可能不知道?就算他原先真的不知,姚莫谦也不敢不说,墨君琰更舍不得不说。”

“诺儿肯嫁,定是他觉得墨君琰值得,十七你又何必庸人自扰?诺儿觉得墨君琰好,值得他去无视人言,那便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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