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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一世/突然想要地老天荒(8)+番外

这种上世纪八十年代的口号,从个老阿姨口里说出来,真是让人想不笑都难。她真是发现,这两个老阿姨可爱的不行,只不过总是喜欢追问程牧阳和她在比利时的生活。她避开了两个人真正相识的那场枪战,捡了些有趣的事情说。

等到两个老阿姨终于肯放过她,南北发现程牧阳竟然还在逗猫。

真是好兴致。

她拉开玻璃门,雨声瞬间就大起来:“刚才阿姨和我说,你是为了她们才买了这里的房子,翻新改造的?”她问他的时候,最小的那只黑猫已经悄无声息地蹭过来,贴着她的腿不断打滚撒娇。

太娇憨可爱的动物,她素来没什么抵挡能力。

索性就蹲下身子,摸摸它的头,以资宠爱。

“我小孩子的时候,她们总会说起千山乡,”程牧阳也把手指递过来,那只幼猫很快就张嘴,半咬半含住他的食指,“可惜这里五九年就被淹了,无家可归,无土可葬,最后也只能退而求其次,在千岛湖边给她们盖栋房子。等到她们去世了,再葬到这里某座山上,算是落叶归根了。”

幼猫咬的很是惬意,他想抽回手,却没想到猫儿两只前爪抱着他的手,生生被他提了起来两个人看着这顽固的猫,对视一眼,忍不住都笑起来。

“程牧阳?”

“嗯?”

“问你个小问题?”

他嗯了一声,继续慢悠悠和那只固执的猫玩闹。

“沈家之行,有没有什么别的目的?”

她语气轻松,如同在问这雨究竟何时会停。

“你想知道?”他沉默了会儿,忽然就压低了声音说,“不如我们打个赌,如果你赢了我就告诉你答案。如果你输了……就要学我说句俄语。”

她倒是没想到,他能答应的这么痛快:“好,不过要先告诉我,你想要我说什么?”

程牧阳很慢地把这句话说给她听,因为说的慢,突显了语调的冰冷柔软。

南北凭着记忆去回忆当初无聊,和喀秋莎问过的诸如“我爱你”之类的话,完全不同。当然,她也相信程牧阳没有这么无聊,于是只当作是个游戏,同意了。

两个人的赌注是,猫能坚持几秒。

她看小猫依旧坚挺,很笃定地压了宝:“应该还能坚持一分钟。”

程牧阳看向自己的手表,说:“三十秒之内。”

“这么肯定?”

他高深莫测地笑了笑,很快抖了抖手,猫儿抱怨似地喵呜了声,从他的手臂上滑了下来:“二十三秒。”

……

南北先是一愣,后又哭笑不得抱怨:“你还能再无耻些吗?”

可是这个赌注本身就漏洞百出,怪也只怪她轻易就接受了,怨不得他。愿赌自然就要服输,她很乖地跟着程牧阳学着那句俄语,重复了三四遍之后,终于记住了每个发音。

然后,再对着他一板一眼说了出来。

等到说完,她才想起问他:“刚才你教我的话是什么意思?”

“第一个词солнце,是我的名字。”

她喔了声,很简短,容易记住。

“这句话完整的意思是,”他笑里,有着几分调侃,“程牧阳是个好男人。”

☆、第七章诱人的生意(1)

“真的?”她总觉有什么蹊跷。

“真的。”程牧阳笑得牲畜无害。

照他现在的样子,即便是有什么不对,也问不出所以然。南北索性放弃,继续逗猫玩。她的中指和无名指上有很特别的刺青,猫儿并不知道那是什么,只是好奇地盯了半晌,才伸出粉红的小舌头,轻轻舔了几下。

舔的她痒的不行,抽回手时,忍不住地笑。

整个下午,两个无所事事的人,都在聊着很多事情。若不是她身上那个枪伤依旧醒目,她甚至都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曾经认识这个男人。这个说话的时候,习惯仰靠在高背腾木椅里,眸光时而清冽,时而深邃的混血男人。

南家的人,寿命都不长。

她的印象中,连父母的面容都是模糊的,所以当程牧阳说到小时候和外公相处的故事,她听着都格外认真。

“大概是我刚从比利时回来,外公还没有过世,但也有九十四岁了,”他笑一笑,自己也觉得有趣,“竟然在某天晚上,偷偷拉着我的手,要我去选个礼物,送给他的小女朋友。”

南北嗤地笑了:“后来呢?”

“后来?我特地登门拜访,将礼物送给他口中的‘小女朋友’,竟然也是个七十岁高龄的女人。”

“七十岁?”她想了想,“对你外公来说,也算是很小了。不过,这么老了还要交女朋友,他们能做什么呢?”

程牧阳听出她话中的意思,要笑不笑地瞧了她一眼:“应该什么都不能做,或许只是找了个说话的人,闲来无事,听听曲子,聊一聊上海的旧事。”

她应了声,表示赞同:“如果你外公在就好了,我也好有机会见见上海滩曾经的老克拉。”她这两天听两个老阿姨说了不少程牧阳的外公,旧上海的银行家,又曾因为兴趣开了沪上第一家正宗的西餐厅。然后呢?垂垂老矣,还记得送小女朋友意外礼物,给个浪漫惊喜。

实在太有趣了。

“还有更有趣的人,在哈尔滨,”程牧阳似是有意要勾起她的兴趣,“光绪年间,俄国人在一个地方建了火车站,而后那里才被叫做哈尔滨。所以那里和旧上海一样,有一批非常俄国化的中国人。”

她身处南境边境线,对冰天雪地的北国,从来都没什么概念。

不过听程牧阳这么说,她倒是联想起了他的家族,那个从一个多世纪前就存在的程家:“所以,是不是那时候起,在俄罗斯还叫俄国的时候,你们家就存在了?”

“是我父亲的家族。”他更正她。

“可惜,我受不了太冷的地方,否则我一定会见见你说的那些人。”

她蹲的腿酸,站起来舒展开身子,去看堂前的雨幕。

然后就听到程牧阳的声音说:“你迟早有一天是要去的。”

真是……

她看着不间断的雨水,从老式的屋檐上落下来,懒得去回应他的话。

雨毫无征召地在傍晚停了,堂前的蓄水池里都积满了水。

晚饭时,两个人就在院子里吃了些小菜,程牧阳硬是要她尝了这里的老酒,起先她还推拒,却在尝了味道后欣然就给自己满了一杯。果然是水质不同,值得细细斟酌。

等到放了筷箸,程牧阳才忽然说,今夜启程登船。

照他的安排,只留了半小时给她收整。南北回到睡房,看到床上放了个象牙色的匣子。

匣子里,安静地躺着一张请柬。

她拿起来,才发现这请柬的特别。

看字迹和图案,应该是套色木刻的水印。真是有心思,专为做请柬,特意去木刻版画。

她隐隐有些预感,这应该和哥哥说的‘沈家之行’有关。

打开来看,扉页竟都是姓氏。

一行行读下来,有些耳熟能详,有些却从未听到过。但显然,从最大的四个姓氏来看,那些共同掌控着中国绵长边境线的家族都在此列,或许那些未听到过的,都是内陆各省崛起的新秀。

周生、沈、程、南。

最重要的,是最后的这个南。

听哥哥的语气,他并没有打算要参与这次的事情,可为什么请柬上会有南家?她拿着那张请柬,轻飘飘地在手里扇着风,想不透这次的水能有多深。但既然是沈公让自己跟着程牧阳登船,就应该不会有什么太大差错。

离开千岛湖时,尚是黄昏,几百里碧波上浮着层厚重的浓雾。

程牧阳留意到她对景色的不舍,将车窗打了开:“这次来时间很紧张,下次让阿姨带你慢慢逛,这里有很多古墓,很多春秋到晋代的遗址。”

南北淡淡地嗯了声:“那张请柬,你早就替我准备好了?”

“是今天早晨送来的,”他说的清淡,“估计是沈公那里放出的风声,这几天临时有人重新做了套,刻意添上了南家。”

“究竟是多诱人的生意,能让人这么郑重其事?”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他刻意留了悬念,“的确是非常诱人。”

她被他说得愈发好奇,用脚上的高跟鞋的细长鞋跟,轻轻敲了敲他的腿:“我警告你,不要再连累我。以前不知道你是谁,还不觉得有什么蹊跷,现在回想起比利时那场枪战,或许就是被你牵连了。”

程牧阳笑一笑,瞧了眼她半露在外的背,晒伤依旧醒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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