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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爱陌生人(61)

作者: 花妖雨宫萤 阅读记录

“你父母离婚的时候,你应该很小,只有几岁吧。”林惊羽从叶夏的表情里就可以看出来,他没有找错人。“我说了我不认识她。林总,如果你没有别的事,我想先告辞一步。Case还是比较适合在office里谈。”叶夏冷冷的扔下这句话,就站起来走了。

她生气的样子简直和美姨一模一样,只是美姨比她还要美三分,美姨温柔婉约,叶夏的眉目间则多了一份硬朗。林惊羽看着叶夏的背影,心中这么想。

这女孩脾气看起来很倔,想让她主动和生母相认,怕是要费一番周折。林惊羽的视线转向窗外,目光中带着一丝深邃。

他和林燕羽的生母去世后,夏美穗是他父亲的续弦太太。他那时十二岁,燕羽只有十岁多,为了照顾他们兄妹俩,夏美穗没有再要孩子,因此他一直很尊重她。尤其是他父亲林建军去世时交代过他,一定要把继母当生母一样孝顺。

这么多年,他知道夏美穗一直有个心愿,就是找到她和前夫生的女儿。他也一直想帮夏美穗实现这个心愿,可是她总是说,她的女儿不一定愿意见她。尽管她时时都在惦念女儿,可就是怕女儿不肯认她,因此找女儿的事一直耽搁着。

如今,他已经找到夏美穗的女儿叶夏,帮她们母女相认,是他义不容辞的事。更何况,他也很清楚自己做这件事的深层次目的。

林建军死后,按照他生前所立遗嘱,夏美穗作为第一继承人,继承了林家一半的财产,另一半由林惊羽和林燕羽两兄妹平分。也就是说,林氏集团下属的制药企业、房地产公司、物业,一半是夏美穗的,一半的一半才是他林惊羽的。

林惊羽当然想要更多,唯一的办法就是让夏美穗把股份转让给他。他知道,卫熙华和林燕羽夫妇也在暗中努力。然而,夏美穗是个精明的女人,她对他们兄妹一视同仁,从不偏袒。甚至,她在无意中透露过,百年之后,要将财产全部捐赠出去。

但是,假如她的亲生女儿出现,一切将会变得不一样。叶夏有权继承母亲夏美穗的财产,有权将林建军辛辛苦苦创立的林氏集团的产业易主,而这,是身为人子的林惊羽不愿见到的。

找不到叶夏也就算了,找到了叶夏,而且还是通过卫熙华认识她,林惊羽有些不好的感觉。卫熙华有没有对叶夏的身份起疑,林惊羽没有把握。

他暗中调查过,卫熙华和叶夏的上司Dike过从甚密,叶夏因此在公司受到重用,这都不是空穴来风。他甚至调查出,和叶夏同屋的那个叫叶蓝的女孩儿,正是卫熙华的情人。

卫熙华有情人的事,他和妹妹林燕羽都知道。可是他和大多数商场里的男人一样,对这样的事早已见惯不怪。卫熙华的为人,只怕燕羽知道的比他清楚地多,她身为妻子尚且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这个大舅子,又何必多事。

叶夏那个女孩儿有点倔,可是林惊羽有信心,一定会让她和夏美穗母女相认。然后再慢慢说服夏美穗,转让出她名下林氏的股份。至于叶夏,她本来就不是林家人,她有什么资格平白无故获得林家的财产?

想到这里,林惊羽舒服的靠在茶艺社的藤艺沙发背上,闭上眼睛……

第三十二章 念忘之间

★-----这女孩像是蕴藏了无限能量,总能引起重要人物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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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惊羽一直打电话给叶夏,叶夏猜到他的目的,不愿接他的电话,一看到他的号码就关机。

话虽如此,叶夏对夏美穗的和林家的关系却也十分好奇。记得那时叶蓝的母亲说过,夏美穗和叶夏父亲离婚后,是和之前那个县长的儿子走了。那男人后来去了广东做生意,从此和夏美穗一起杳无音讯。

叶蓝曾经说过,林氏集团最早起家是在南方,而林建军本人是舟山人,他会不会和夏美穗早就认识?夏美穗和那个县长的儿子去了广东后,因为一些原因再次分开,之后夏美穗和林建军结了婚,成了他的第二位夫人。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夏美穗倒真是个不简单的女人。和她有关系的几个男人无不对她念念不忘,无论陷入怎样的困境,她永远都能找到可以依靠的男人。

想起夏美穗,叶夏从未像此刻这样感受到对她的恨意。当年她为了男人抛夫弃女,如今女儿已经长大成人,她倒想和女儿相认了。这根本不可能,叶夏绝不会原谅她的所作所为。

至于那个林惊羽,他的目的也很容易猜到,必然和林家的财产有关。叶夏从不对这类商场上的有钱人抱有幻想,卫熙华自私自利、林燕羽狠毒善妒,林惊羽则别有用心,她绝不是他们的对手,所以她觉得自己躲得越远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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