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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门贵媳(200)

医生曾经说过,她这样的情况,能活着已经很幸运,想要再恢复如过去常人一样,只能看老天的安排。

所以现在的她,天真,纯善,只是一个没有记忆的孩童罢了。

在治疗的期间,凌烈曾经前来探望过宣倩柔,如风清云所料想的一样,尽管宣倩柔让她失望乃及寒心,可她的心,却仍然栓在她的身上,着实难得。

风清云给了她一个机会,签了谅解书,疏通了关系,让她只坐五年的监狱,至于她在里面表现如何,能否争取到减刑,就看她自己了。

而宣倩柔的亲生母亲王艳也表示,凌烈出狱以后,就会将宣倩柔交给她,是离开是隐世,都随她们的意愿,不会阻扰。

王艳经历了这些变故,性子倒是收敛了许多,像是看透了一样,少去争些什么,一心为儿子女儿积福行善,而宣明德为着儿子,到底是没和她离婚,两人相敬如宾,不咸不淡的过着日子。

宣雨在清醒后不久就看了风清云交给她的录像,看到宣倩柔对自己说的一番话,亦是震惊无比,想了许久,才想起当年的一个错误。

原来在不经意间,她为后来的人生种下了这样的一个因。

她有些怅然,兜兜转转,所有的恩怨情仇恍若走马观花,却原是有着这一个因在,所以才会有后来的果。

她间接害到宣倩柔遭受凌弱而性格更变,继而宣倩柔有心陷害报复,她憋屈离国,又带着不甘回国,又有了后来的一大堆杂事,因果循环,原来是这么一个理。

她回国尚不到一年的时间,已是天翻地覆的变化,一切过后,却又回到最初的起点,实在让人嗟叹。

所以这个世界,自古以来,总有一个永恒不变的定律。那就是因果必然,有因必有果,有果缘于因,两者如同双生儿在母体一样,即使分离,仍连着不可磨灭的血脉。

因果,连着一条命中注定的韧线,在他们不经意间种下。

清楚明白到这一点,宣雨对过去很快释怀,事情发生到今天这结果,要怪谁,又要怨谁,都无法给出一个合理的定义,干脆选择遗忘和释怀。

不怨不恨,不亲不近,就这样,相忘于江湖,一笑泯恩仇,如此便好。

“所以,其实她也是个有福气的。”宣雨又看了宣倩柔一眼,转过身,慢慢地走在鹅卵石的小路上说道:“我只希望,她这样的福气,可以一直延续到老。”

如若不是,当回忆归体的时候,那又该是怎样的痛不欲生?

风清云搂着她圆滑的腰身,小心翼翼地扶着她走,说道:“都过去了,你也别想太多,好好养着身子才是正理,我看你还是瘦了些。”

“你这是存心想把我养成猪啊。”

“其实你不懂,猪也是幸福的,吃饱了睡,睡饱了吃,常人是盼不来的。”风清云故作一本正经地道,停下脚步,看着她笑的月牙弯弯的眼睛,拨了拨她的发丝宠溺第道:“我只希望你能像猪一样快活。”

宣雨嗔怪地剜他一眼,说道:“说来说去,你还是说我是猪。”话毕,转身,朝前走去。

风清云看着她撑着沉重的腰身的背影,再看一眼明媚的天色,嘴角的笑纹一勾,追了上去扶着她。

“人也看过了,可放心去爱尔兰了吧。”

“去那里干嘛。”某人故作不知。

“注册,结婚。”

“谁说嫁给你了,不知羞。”

“你忘了,在你昏迷的时候我就说结婚,你不开口就当答应了。”某人狡猾地说道。

“风清云,你无赖。”

“我只是对你一个人耍无赖。”

“……”

而长椅上,那如孩子般天真的宣倩柔忽地看了过来,那双清澈的大眼睛看着前方的一对男女的背影,目露不解,却很快就撇开头去,咯咯地笑着。

有微风吹过,卷起树上的落叶,落英洒了一地,有些甜蜜的争吵声顺风传来,又有些银铃般的笑声顺着风飘远,充满了生机和阳光。

阳光总在风雨后,乌云上有晴空,珍惜所有的感动,每一份希望在你手中……

有歌声顺着风传来,天上棉絮般的云朵散开,太阳露出脸来,和熙的阳光铺陈大地,这是一个新的世界,而未来,又是一个新的故事……

《全书完》

作者的话:这样的结局大家一定会不满?好吧,番外会送上,你们想看啥呢?

《》第2卷逐爱篇冬子番外之那些年,我曾遇见的女孩

孟尔冬在京城圈子里是出了名的花花公子,谁不知道冬少这个名称代表着什么,不说他的家世,父亲是军中的司令,大哥同是部队里的一把手,整一属螃蟹的。所谓幺儿幺心肝,由于母亲早死,孟司令是将这个儿子捧在手心里养大的,以至于养成了他不可一世又风流不羁的性格。

这不,随意的打了个招呼就跑到了英国,所谓的游学,其实也就是打着这个名儿去泡妹妹。

孟尔冬来到伦敦一个月了,活跃在各个知名的校园中,天天眯着一双妖娆邪魅的桃花眼四处放电,**着有些姿色的女孩儿。

哈马斯商学院,是远离闹市的一所较为偏僻的大学,和伦敦众多大学不同,它规模不大,学生也少,还远离闹市,但胜在环境清幽,倒是个避世的绝佳好去处。

孟尔冬百无聊赖地逛着这个校园,时值四月,郁金香盛放的好时辰,校园里处处可见郁金香,芬香扑鼻,而种植在路边的树木,同样繁花盛放,风一吹,落英缤纷,煞是好看。

孟尔冬就不懂了,英国人何以这么喜欢花儿,处处都种植着大量的鲜花,恨不得将屋子都打造成花的世界一样,瞧瞧那学堂的古堡屋顶,那些藤蔓爬满了,花朵在迎着阳光颤巍巍地摇曳。

哼了一声,孟尔冬撇了撇嘴,有些不屑。

抬手看了一眼手腕上的时间,他不由烦闷,皮特那小子到底是跑哪去了,要不是那小子说这里漂亮妹妹多,说什么他也不愿来这个龟不拉屎,鸟不生蛋的破地方。

鬼影儿都没见一个,哪来的漂亮妹妹?

孟尔冬呸的一声,瞅着左右没人,折了一朵粉色郁金香放嘴里叼着,顺着校园的小路拐了个弯,他停下了脚步。

长长的一条花树路,一个穿着牛仔裤,米白色薄毛衣的女孩儿正站在那里,怀里抱着两本书,仰起头不知在看些什么。

她看起来不过20岁,阳光从她的侧面投射过来,将她的脸一半藏在阴影里,一半映在阳光下,细瓷白玉般的皮肤,比起那些满脸雀斑的鬼妹,看着不知滑嫩多少。

一阵微风吹来,卷起她落在颊边的发丝,轻舞飞扬,她头顶上的花树吹落些花瓣来,洋洋洒洒的,像是下了一场花瓣雨,而她在雨中,岿然不动,气质冷然绝伦,淡泊得恍若尘世外中人一般。

孟尔冬心里一动,呆愣地拿下口中叼着的郁金香,看着她良久,美人啊,在英国游荡了两个月,见惯了气质各异的女孩,热情的,天真的,甜美的,狂野的,却唯独没有遇见这一类的,让他看着就觉得心被猫挠了一般,痒得很。

果然不枉走这一遭!

孟尔冬放轻了脚步,拿着手中的花走了过去,站在她身边,等着她发现自己,可等了好一会,她仍然是仰着头,看着花树上的某一点。

他不由好奇地顺着她的目光看去,什么也没有啊,她在看什么?

孟尔冬咳了一声,猛然将花朵扬在宣雨的跟前,看了一眼她的眉眼,用生硬的韩语打招呼:“安尼哦!啊嘎斯。”

女孩先是看了一眼他手上的花,皱了皱眉,不理。

“你是日本人?”孟尔冬以为她听不懂,继而又用日语问道,可她仍然没有搭腔。

难道是祖国同胞?

孟尔冬的桃花眼一亮,用国语说道:“中国人?嘿,老乡。”

女孩终于扫了他一眼,却没有说什么,径直从他身边走开。

孟尔冬一愣,第一次有女孩不受他这一套,难道刚才他的笑容不够俊美吗?还是搭讪的开场白不够帅气?

女孩越走越远,孟尔冬迅速追了上去,跟在她身边,像只麻雀似的开口:“你好啊,我叫孟尔冬,你可以叫我冬子,大家都是祖国同胞,在这里人生路不熟的,所谓他乡遇故知,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咱两交给朋友吧。”

孟尔冬口不择言,什么出名不出名的国语一溜口的爆了出来,也不管人家是不是愿意听,也压根没注意到人家连口都没张开过。

等说了好大一通话,孟尔冬才察觉女孩儿没有应他一个字,不由有些不高兴,伸手一拦,拦着了她的去路:“妹妹,我和你说话呢,出于礼貌,你好歹要应我一个字吧。”

女孩对他失礼的动作显得很反感,秀气的眉皱得老高,却是淡淡地看了他一眼,不语,又是一眼。

孟尔冬被那虚无又毫无焦距的目光给一震,不自觉地放下了手,眼睁睁地看着女孩消失在学院的门口拐角处。

等人不见了,他才反应过来,一个激灵,真是见鬼了,被那孩子一看,他怎么就那么听话的就让开了手了?不过这女孩是谁,他真是来兴趣了。

孟尔冬扫了一眼学院门口的招生简章,浓眉一挑,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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