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缉毒警是他男朋友[强强](40)

作者: 田烁 阅读记录

年末将至,12月31号这晚是跨年,越城本地的孩子都回家了。付南风有腿伤行动不便,自然留在学校。高修旸无家可回,每年这时都留守警校,等待年后的期末考试。

而今年他被一个朋友邀请吃饭,这个人自然是我们的朱教官。

从九月开学到现在,算下来高修旸和朱开旭也认识四个月了。这四个月来,朱开旭作为不会粤语的北京小伙子,高修旸作为他的得力班长兼同声传译,两人建立了坚实的革命友谊。

实战演习之前,他们之间的话题从未涉及过诗词歌赋和人生哲学,实战演习之后……自然更不会涉及。这两人凑在一块,要不就是朱开旭狂飙北京话,秀他在北京各种景点的游客照,要不就是朱开旭吐槽越城的饮食和气候,顺便说说看不惯的“哋屋嘅”。

可实战演习之后,高修旸再也没从朱开旭口中听到“哋屋嘅”这个名字。

年末的时候,朱开旭请高修旸去家里吃饭,他很开心地答应了。从学校去朱家的路上,朱开旭突然挑起一个奇怪的话题。

“修旸啊,我有个朋友,他的朋友还有另外一个朋友。”

“哦……”

高修旸同学作为从小到大的优秀学生,心理开导这种事做多了,立即在心中默默转换。朋友是朱哥,朋友的朋友就是朱哥朋友。

“哎,我这么说你会不会分不清?”朱开旭道,“那就当我这个朋友是甲,我朋友的朋友是乙。”

高修旸赶紧点头道说“明白明白”,然后继续替换,朱哥是甲,朱哥的朋友是乙。

朱开旭继续道:“甲以前很不爽乙,不过近来甲有点不敢直视乙了。”

“嗯?为什么?”

朱开旭说:“因为甲发现,每当他看乙的时候,乙的眼睛总会闪出一种介于挑逗和卖弄、卖弄和勾引、勾引和诱惑、诱惑和挑逗之间的复杂神色。他甚至还给甲起了一个很腻歪的小名,哦呸,我听了全身都起鸡皮疙瘩!”

天、天呐。高修旸在心理上把甲替换成朱开旭,他几乎不能想象,谁这么有胆色,敢冲朱哥放送这种集天地之灵气、吸日月之精华的复杂眼波,那人肯定是没见过朱开旭爆京腔的样子。

“那人这么明送秋波,肯定是对你有意思啊朱哥。”

“你说什么?!”

“啊!我是说朋友的朋友肯定是对朋友有意思的!”高修旸赶紧改口。

还以为被看透了心事,朱开旭听他改口才稍微放心,却依然沉着一张脸。高修旸心中明了,一定是有小姑娘追求朱开旭,但朱哥对人家无心,只觉困扰。

咦,这情节怎么有点眼熟?

高修旸摇摇头赶走胡思乱想,试探着问:“那什么,你朋友不喜欢他朋友啊?”

朱开旭眉头皱着,半响才道:“我朋友和他朋友,都是男的呀。”

天啊,这情节不仅眼熟,简直一模一样了!高修旸真是无语问苍天。作者你才思枯竭了吧,还复制粘贴自己的桥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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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邀请高修旸来家里吃饭之前,朱开旭已经大致向他介绍过家人。

朱开旭的父亲朱义明,典型的越城男人,警察世家,现职省公安厅。他年轻时去北京读书,认识了朱妈妈,今年年中一家人才回到越城。

朱开旭十分热情地招待了高修旸。朱妈妈有北京人的豪爽大方,早做好一桌子菜等他们回来。朱义明对高修旸这个优秀的学生十分欣赏,跟他聊学习上的专业问题,还表示对高修旸的警察职业道路十分看好。

一顿饭吃得很开心,临走时朱妈妈给高修旸装了好几袋北京特产,有小包装的豌豆黄、糖葫芦、驴打滚等。出门坐公交回学校,时间已经不早,远处有人在放烟花,绚烂的烟火,热腾腾的晚饭,回去后宿舍里还有个“毛茸茸”的小师弟。高修旸那一刻,才真正感受到自己代号的深意。

最美的不是行走路上两边的风景,是路的尽头,有等你回去的人。真悠然。

可在宿舍里憋着的付南风,就一点都不悠然了。

高修旸去朱开旭家吃饭前,给他买了面包和饮料。可嚼着干冷的面包,看着宿舍楼下学生们放烟花喧闹,付南风有一种被人遗弃的感觉。

要是以前,付南风是一点都不在乎凑这种热闹的。12月31日和1月1日到底有什么区别,日历和时间都是人类看不懂日照角度,自己设计出来的自娱自乐。

付南风认为,人类自以为是地规定了一年365天,好像每一个新年头到来,都能洗涤旧日污浊、拥抱崭新开始似的。拥有坚强毅力和决心的人,不会打着“新一年”的幌子自欺欺人,他们所过的每一天、每一分、每一秒,都让上半生和下半生的分界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