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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穿之四爷家的纨绔嫡次子(653)

弘晙“面无表情”,心里暗乐。

“阿玛要撤‘南书房’做‘办理军机处’,六弟有何看法?”

弘昼的小心肝儿一跳,小心翼翼地回答:“按照阿玛的想法,军机大臣每日早七点左右进宫应召觐见,承受谕旨,回堂拟写。明发上谕指交内阁发抄,宣示天下。廷寄上谕因奏请而降旨,事属机密,由军机大臣直接密寄具奏人。”

“廷寄需封入信函,交兵部加封,发驿驰递,根据事情缓急,或直接电话,或者火车小车车,或马上飞递……该日行300里,800里,一律由军机章京在封函上注明……这一套制度下来,减少很多中间环节,大大加快办事速度。”

弘晙听出来六弟的话中之意,“皮笑肉不笑”:“阿玛作为皇帝直接掌握天下大权,前朝时期留下的丞相制度残影彻底去除,皇帝直接接触琐碎的政务,接触民间……”

弘昼讨好地笑,脑袋一点一点跟小鸡啄米一样。

弘晙“冷笑”:“四哥今儿第一次发现,四哥——还有很多哥哥弟弟,都很聪明,都很能干。”

言外之意,想做清闲王爷,没门儿。弘昼后背冒冷汗,声音打颤。

“四哥但有吩咐,赴汤蹈火,在所不辞。”说得“慷慨激昂”,眼泪却是冒出来。

弘晙表示满意。

“朝廷和阿玛提议的《婚姻法》,六弟怎么看?”

弘昼:“……”双腿打颤,要站不住了。

“入关以后,清承明制,规定男十六岁,女十四岁为法定结婚年龄。此处不再合适,当改为男十六岁,女十六岁。”

“同样沿袭前代的七出、三不去、义绝条件,‘所娶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很好。‘无子、淫佚、不事舅姑、口舌、盗窃、妒忌、恶疾’其中‘无子’一条不符合。太医院已经证明无子并不是女子一方的责任……”

弘昼眼睛紧闭,“视死如归”地高声大吼。弘晙表示非常满意。

“女子不满十五岁,自身骨骼还没长成,如何生育?而且现在很多小姑娘都是十五六岁初学结业——此其一。”

“其二,之前人都认为‘父精母血’生小娃娃,现在已经证明是‘父精母卵’生小娃娃。不同的是女子还多了十月怀胎,到底是谁的原因不能生小娃娃需要大夫鉴定……”

弘昼犹豫之下,苦哈哈地点头。

其实不论汉家女子深受“三从四德”的压制,满蒙姑奶奶们的嚣张气焰等等,他们也觉得女子十四岁合法嫁人的规定,太落后了。皇家女子一般都是十八甚至二十以上才出嫁。

至于有男子因为无子休妻,同为男人的他们也瞧不起。

“四哥——弟弟也知道这些事儿……可有些事情,我们规定了,民间不一定照办。《大清律》明文规定童养媳不合法,废除贱籍后‘良贱不得为婚’也废除等等,可民间相沿成俗,官府办案的时候也不得不作出通融。”

弘晙眼一瞪。

“就因为这个,我们就不办了?”

弘昼:“……”

“办!办!还有其他不合理、不合法的地方,都应该循序渐进地一一改正过来。单独颁布一本《婚姻法》很有必要!”

弘晙点头:“那好,这个事儿,就有六弟来办。”

弘昼·六弟:“……”

第232章 弘昼的心思番外二

弘昼心里苦, 弘昼不光要顶着他给四哥的保证扎扎实实地办差, 还要承受他阿玛, 他的兄弟们、堂兄弟们、四九城所有老少爷们的“期待”。

那当然是眼泪朝肚子里流也要办到“最好”。

亲自去走访很多很多,不同阶层的女子,跟着顺天府尹、刑部大人进进出出地办案两个月,和自家额涅、福晋深切地谈论过……后, 他终于明白该拿出一个怎么样的“交代”,也明白了四哥所要的《婚姻法》是什么模样。

《婚姻法》和其他律法一样, 是保护大清国每一个子民婚姻中的权益, 也是惩罚大清国每一个子民没有做到应尽义务。它并没有偏向男女哪一方,也没有脱离民间固有风俗的意图,它只是……要跟上时代前进的脚步而已。

“客观、中正、合情合理。四哥,弟弟好像明白了。”

“明白就好。”

“四哥, 那个——”弘昼小好奇,他们都以为四哥是要帮那些姑奶奶们撑腰。

弘晙抬手按按眉心。

“四哥不好要给谁撑腰。而是我们作为皇子要站在国家的立场上, 男子是大清子民,女子也是。”

“而且律法,说白了,它只是一个律法。真要保护自己, 关键还是看每个人自己。”

弘昼如获知音一般地大为认同:“四哥说得太对了。弟弟最近看了很多渣男渣女,很多受害的女子或者男子都是大好人,其实就是这些渣人专门看准了他们的弱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