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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祭无忘告乃翁(253)

虽不合规矩,但不可否认,这些客栈明显更为安全,寻常窃贼小偷不敢进客栈偷盗。

客栈掌柜是个体型肥胖的老妇人,嘴角有颗黑痣,见来人是群读书人,笑得脸颊的肉跳了跳,挥着手里绣花的帕子,扭着腰肢从柜台里出来,“哎哟,是诸位进京赶考的老爷们啊,快请坐,快请坐啊……”

声音尖锐,好不矫揉造作。

因同行的人多,房间明显不够,尤其是手里不差钱的举人,进门就要了三间房,自己和小妾的,车夫和书童的,还有两个护卫的,很是讲究,好在谭振兴他们最先到,要到了房,只有一间,汪氏和谭佩珠睡,他们则睡柴房。

谭家中举后并不像其他举人老爷大富大贵,他们顶多算不穷罢了,但到了京城就不同,京城物价高,他们手里的钱财买宅子是远远不够的,除非进京的路上他们能挣到大笔钱,怎么挣,除了砍柴他们想不到其他。

这不,整理好行李,看天昏昏沉沉的没落下雨,谭振兴就问掌柜要不要柴火,他们去旁边山里砍柴。

速度快点的话,赶在下雨前能回来。

老妇人笑得合不拢嘴,“要的要的,多少客栈都要。”老妇人是驿站驿丞的母亲,因闲在家没事,就到客栈来帮忙招呼客人,她也算有眼力见的,所有举人老爷里,就这家最朴素低调,想来是能成事的,而且这儿离绵州不远,那位谭老爷家的几位公子尤爱挑水砍柴是出了名的,老妇人有什么不知道啊。

别说柴,其他她也收。

谭振兴他们去了山里,楼上,谭盛礼教乞儿画画,坐在窗户边画外边的景,汪氏则在屋里纳鞋垫,大丫头个子蹿得快,每年都要做新鞋……

突然,外边划过道闪电,天空像裂了道口子,雨啪啪啪的落下,汪氏手抖,“佩珠,你大哥他们会不会淋雨啊。”

谭佩珠走向另外边窗户,滂沱大雨中,只看谭振兴他们像路上驰骋的马,飞速地往回跑,她松了口气,“大哥他们回来了。”

大堂里,谭振兴等人被淋成了落汤鸡,以为能砍两捆柴,殊不知这雨说来就来,他跺了跺脚,上楼换衣服,在楼梯口,碰到个少年郎,他是绵州陆举人的小儿子,跟着去京城见世面的,谭盛礼拱手,但听陆从道,“谭公子淋雨了?家父带有治风寒的药,可要让人熬点上来?”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谭振兴不适应突如其来的善意,疏离道,“多谢,不用了。”

他见过陆举人,是比谭盛礼还迂腐固执的老头,板着脸不苟言笑,有次谭振兴听到他和谭盛礼讨论完文章后问谭盛礼怎么不续弦,说谭盛礼年纪不大,找个人帮忙料理后宅照顾子女就不用自己操心了,还说谭家子嗣太单薄了……

天地良心,谭振兴真没觉得谭家子嗣少,三兄弟啊,从谭家祖宗到他们这代,算是最多的了。

凭着这点,谭振兴就对陆家人没有好感,劝人什么不好,非劝人续弦,谭振兴可不想要后娘,俗话说,有了后娘就有后爹,他被赶出家门怎么办?所谓父债子偿,故而他看陆从是怎么看怎么觉得他包藏祸心,待陆从下了楼,他小声提醒谭振学和谭生隐,“往后离他远点。”

谭振学莫名,“他怎么招惹你了?”

“听我的话没错。”

其实,以谭家的条件,盼着进门做继室的比比皆是,奈何谭盛礼清心寡欲的,要么不出门,要么出门就簇拥着许多读书人,以致于莺莺燕燕飞不进去。

眼下不同,他们进京赶考,都是认识的人,陆举人觉得没什么不好意思的,他又去找谭盛礼说这事,大有要牵线的意味。

第88章

门口的谭振兴听到他提家业子嗣就满脸不痛快,碍于他是长辈,硬生生忍着没发作,待换了身干爽的衣衫后,他哪儿都不去,就在桌边听着陆举人唾沫横飞的劝谭盛礼续弦,黑漆漆的眼神差点没把陆举人盯出个窟窿来,后知后觉回过神的陆举人注意到他眼底的情绪,心领神会道,“子孙成行满眼前,妻能管弦妾能舞,专心读书是好事,子孙之事也不可耽误啊,尤其是几位公子,血气方刚,正是开枝散叶的好时候……”

在陆举人眼里,男人三妻四妾很正常,子嗣充盈好比那参天大树,非蝼蚁能蛀,避开蝼蚁,家族才能兴盛强大,纵观绵州城有威望的家族,谁家不是庶子庶女众多。也有那几代单传的人家,日日活得胆战心惊,心惊肉跳,唯恐有人谋财害儿子性命以致于无人送终,为保安全,花钱买几个侍从跟着。

江家便是这般,江老举人共有两个嫡子三个庶子,照理说不愁没有孙子继承家业,谁知长子成亲多年没有子嗣,次子和庶子早几年生的都是闺女,江同出生后,成为江家的独孙,阖府上下无不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江同七八岁时,走哪儿都簇拥着一帮人,直到后来有弟弟堂弟出生,江同才敢独自出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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