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一偏爱(63)

作者: 照城 阅读记录

俞明川打开了厨房的灯,拉开冰箱冷藏柜,手撑在门上,俯下身看冰箱里的食材,“本来打算请你一起到外面吃饭,但是雨下得太大了,所以就在家里吃吧,可以吗?”

“好。”程蒙点头,她惊讶地看着俞明川举起锅铲和菜刀,道:“你会做饭?”

俞明川从冰箱柜里抬起了头,举起两盒速食快餐盒,勾了勾嘴角说:“唔,我会用微波炉。”

程蒙噗嗤一声忍不住笑了起来。

要求俞明川会做饭太强人所难。事实上俞明川的冰箱里还有能吃的食物,已经在程蒙的意料之外了。她作为研究员,有时候做实验忙过头,大半个月吃不上一次准点的晚饭是常有的,而俞明川比她要忙得多。在客厅的台历上,她瞥见了俞明川近期的行程。俞明川每一天都安排得满满当当,这天去总部汇报工作,第二天就要去相隔几十万里的城市做市场调研,脚没功夫沾地,是合格的空中飞人。

程蒙好笑地看着俞明川哗地撕开食品包装袋,然后将米饭和调料包分别放进碗碟里。她凑了过去,犯职业病地翻过来调料包看食品添加剂的化学成分。

俞明川忍不住笑。

程蒙便说:“笑什么,你知道什么是氢氧化钠、柠檬酸三钠么?”她发问完才意识到,自己的论点压根站不住脚——那张化学元素周期表,还是俞明川教她背下来的。程蒙尴尬地拉开冰箱门,“你冰箱里是什么都没有吗?”

一列三五个小土鸡蛋,一把上海青,一根小黄瓜,一块冰冻牛排,还有大量的罐装、桶装咖啡粉、咖啡豆,黑啤酒和能量饮料,便是这面三开门大冰箱的全部货存。

程蒙将食材从冰箱里搬了出来,一一摞在砧板上。

俞明川接过去冲水,他侧头问:“你会做饭?”

“当然啦,”程蒙熟练地将菜叶掰下浸没在流水里,“我家可是开火锅店的,我在灶台前头长大的。”

小黄瓜被码成了蝉翼的一排薄片,两个土鸡蛋用长筷打散。点着灶台火,大口铁锅里升起一团团烟火气,程蒙脸颊映得火红,快炒出几碟小菜。

“你们中餐店,也做西餐吗?”俞明川问。

“现在中餐西餐不会分那么清了,有客人了我们店里吃火锅,又突然想吃牛排和土豆泥了,这种菜我们也会做一点,但是做得肯定没有西餐厅地道了。”程蒙说。

俞明川点点头,顺势挽起了袖口,说:“在国外的时候,超市里总卖这玩意儿,差一点的也不贵,十刀不到,好大一块。”

边说,俞明川手中尖头小刀已经将大蒜切成了两半,油锅里传来肥牛肉榨出的油香,牛排下锅两面煎至金黄,然后化一块黄油,将黄油和牛油混合在一起的汁水淋在牛排上。

一盘鸡蛋炒黄瓜、一盘清炒上海青,再加上一大份煎牛肉,饭桌顿时被堆得满满当当。微波炉里速食饭还要再转一会儿。

程蒙说:“这么多菜,可真吃不完了。”

俞明川拎出两瓶啤酒,用定在冰箱门上的开瓶器撬掉盖,向程蒙递过去,“吃牛排应该配红酒,可惜家里没存上些。”

程蒙接过去笑眯眯地说:“冰镇啤酒,夏天最好喝了.”

等微波炉热菜的工夫,程蒙闲来无事,便在客厅里乱转。俞明川公寓的客厅很大,放了许多他从世界各地收集来的小玩意:有荷兰阿姆斯特丹的小木鞋,意大利的威尼斯面具,还有成都的小熊猫吊坠,这些小礼品全放在客厅墙壁上的玻璃立柜里。

程蒙围着立柜一样一样的看,俞明川时不时会说几句这些小玩意儿的来历,让程蒙更加入迷。

但她最喜欢的,还是俞明川的照片。

俞明川很少拍他自己,他身上从来没有出现过美少年水仙花一样的自恋感。他拍的大多是风景,深蓝色苍穹下静谧蜿蜒的街道;穿红色背心和深蓝色短裤的在布拉格古老的小径上奔跑的男孩;在华盛顿克里斯多福公园长椅上看报纸的老绅士。

“华盛顿好玩吗?”程蒙扭过头期待地问,“我听说那里冬天的雪很厚。”

“是的,”俞明川说:“华盛顿每年冬天都会下很大的雪,所以又叫雪城,那里雪最深的时候大概有六七十厘米。”

“天,”程蒙惊讶道:“半人高啦!那得把我埋进去!”她脑海里浮现出卡通画面,她一脚踩进雪地,像掉进巨大的棉花糖。

“不会的,”俞明川忍俊不禁,他解释道:“陷到一定深度就不会往下陷了。”

“啊……也是。”程蒙尴尬地吐吐舌头。

他们接着一起看照片。在最后一张照片前,程蒙停住了。她手中握着冰凉刺骨的啤酒杯,再也挪不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