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神也不能阻挡(7)

他最近是怎么了?他一向吃得清淡,他没有上火,为什么他总是控制不住情绪?

不就是,她说她来不了自己的签售会么。

他看到了她新写的blog,他看到她说表姐早产了,鬼知道她有没有表姐呢,她总是以各种各样的借口,推脱与他的每一个见面机会,就像他总为了她,推去每一个能让自己的事业更上一层楼的机会。

不知道那些被自己放了鸽子的媒体,又会在明天的报道里怎么写他。他无奈地把咖啡一口喝尽。

她到底有没有把他放在过心上?他都说出那么过分的话了,她不但不生气,她还写日志安慰他!她是个怎样的人啊!

穆辰的笑容和杯底的残渣一样苦涩,他宁可她骂他一顿,也好过接受她的安慰。

4

在一年前,他偶然逛到她的博客。

用他《风中光年》里的一句话来说——心仿佛一瞬间被某种东西击中,你说不上来它是什么,但它恰好是你苦苦寻觅,追寻已久的感觉。

那时他正在为这本新作而苦恼,他绞尽脑汁,没有创意,没有构思,没有人设,他已经写了好几本书,没有扑街,没有大卖,有一些粉丝,安安静静,如他独自一身的岁月,烟,酒精,咖啡,键盘,重金属音乐,构成的全部。

他觉得自己江郎才尽了,尽管他的梦想才刚刚起步,可他已写不出故事来,写不出故事的作家,等于不会下蛋的母鸡,等于失去性功能的男人,他所面临的,只有被打入冷宫的命运,媒体会遗忘他,书商会放弃他,粉丝会离开他,他就好像戴着面具演了一场戏,戏散了,便没有人再搭理他,没有人再对他有兴趣,这个浮华的世界,人们想要看的,只是他演的戏。

而他却还得供养刚刚交了首付的房子。

如果银行来收回房子的那一天他还拿不到稿费,他真的可以去死了。

心灰意冷的他把自己关在家里整整三个月,当他的泡面盒子堆得如山一样高并且发出恶臭的时候,他无意中逛到她的blog。

雨衣。

blog的主人有着一个简单又好听的名字。

风居住的街道。

blog当时的背景音乐。

以及那寥寥数篇的日志,和淡色系的装饰,斑斓的光影中,素雅极致是惊艳。

背景音乐的钢琴声响起的时候,他的心在一瞬间就漏跳了半拍,听惯了重金属的他,第一次被置身与如此柔软又温暖的世界,风起风止中,他似乎抓住了一些什么。

5

雨衣不是他,雨衣没有读者,雨衣每篇日志的都是点击(0)评论(0),连她自己都没有去点击。

雨衣却快乐地写着她的日志,日复一日。

雨衣不用担心江郎才尽,不用担心文字卖不了钱,不用担心写出来有没有人看。

雨衣写着她的快乐,写着她的生活,她的梦想,写她眼中的世界,一篇接着一篇,她的世界幸福而温暖,她是那么知足,她清晨醒来,她会感谢阳光,四季更迭,她会感谢岁月,甚至遇见雨天搬家的蚂蚁,她都会感到快乐,她有着细腻又美好的深情,她如此热爱着这个世界。

这是他从来做不到的。

他常常想,她是怎样的一个女孩子?也许有些小资,却没有无病呻吟的矫情,也许年纪不大,却对这个世界有着独到的认知,也许生活富足,不知江湖险恶,可她却总能剖析每一个她遇到的人的心,她写在日志里的某些见解,让他后来每次回味起来,都自觉惭愧。

他写不出那么干净的文字。

他渐渐地迷恋上这个明澈如琉璃的女孩子。

他常常想,她的眼中,也一定如她的文字,盛满温暖而明亮的光影。

眼睛是看往心灵的窗,他想她一定是个极其美好的姑娘。

他每天守着她的blog刷新,他从一个游客变成读者,她的日志不再是点击(0),可她就像点击(0)的那些日子一样,继续写她的日志,写这个她所热爱的世界,没有任何改变。

她对一切都充满热情,却又似对一切都漠不关心。

他越来越想见见她。

6

穆辰还记得一个深夜,他刷新她blog的时候,忽然发现背景音乐换了。

不再听到他熟悉的钢琴与二胡声,他有些怅然若失,终于,他忍不住在这个网站注册了账号,名字,就是那首刚刚被换下的歌——风居住的街道。

曾经他江郎还未才尽的时候,这个网站的负责人邀请他去开一个官方blog,网站会给他进行名人认证,并和其他许许多多的作家一起归类于明星作家的行列进行宣传,而他嫌打理blog麻烦,光是写书都已经忙不过来,渐渐的就忘了这茬事。

他也没想到,会有一天,他在这个网站注册,只是为了一个素未谋面的女孩。

——「你换歌了?这么晚了还没睡吗?」

穆辰留下了他的第一个评论。

——「嗯,你也喜欢那首歌呀,真好。」

他一刷新,就看到了雨衣的回复。

真好?什么都是“真好”,她永远是这个样子,不惊不喜,哪怕这是她写blog那么久收到的第一个评论。穆辰又是开心又是懊恼,穆辰还记得自己当年第一次在网络上发表小说的时候,很长一段时间没有看客,当他反复刷新网页终于刷出一个读者的留言鼓励时,他激动得险些把键盘都摔了。

是的,他和雨衣不一样,他打从一开始,就怀了功利心,他写字,就是为了得到别人的肯定。

——「我喜欢歌。也喜欢你的blog,我第一次在这里注册账号,你可以叫我风。」

穆辰不死心地继续发表他的评论,曾经,对,他总是怀念他江郎尚未才尽的日子,那时他的书还红,他的读者疯狂地给他留言,催他更新下一章,而他摆架子,装酷,从来不去回复读者,只有偶尔心情好时,看到头像漂亮的女读者,才会“贵开金口”,搭讪几下。

——「谢谢:)」

平静的两个字,穆辰看到这个回复时,差点一口血吐出来,天啊,他是她第一个读者耶!如果换做是他,大半夜的忽然有了第一个读者表示对自己的喜欢,他该有多开心啊,为什么雨衣这个丫头会如此淡定?!她知不知道这个叫做风居住的街道的人,是赫赫有名,至少,曾经赫赫有名的作家穆辰呢?

穆辰懊恼,雨衣这么喜欢写文字的姑娘,一定知道他这个作家,而他现在是披了马甲,他不能直说自己是穆辰,这样就太没面子了,而且,最主要的是,他现在已不像当年那么红了。

关了所有灯的屋子里,在冷掉的咖啡残渣面前,穆辰望着幽幽发光的显示器,他下了决心,他一定要有重新红起来的一天,他要红遍大江南北,他要把签售会开到她的家门口,他要在镁光灯下骄傲告诉她,风居住的街道,就是大作家穆辰,他不信他就不能击溃她的处世安然。

7

“你看,我叫风,你的主页叫做风来过的地方,我们真像一对情侣名呀。”

日子一天天过去,渐渐聊熟了以后,穆辰经常在QQ上和她开这类充满暧昧的小玩笑。

可是雨衣不像别的女孩子,会娇嗔地责怪他乱开玩笑,或者干脆骂他无聊。

雨衣从来都是打一个笑脸,或者淡淡地说句“是呀”,或者直接岔开话题,鞭策他去写稿。

穆辰已经告诉她,自己是一个写手,是的,他谦虚地用了写手两个字,他不想告诉她他其实是出过好几本书的“作家”,毕竟他还没有再次红起来,不过他相信那一天不会远。

自从在“风来过的地方”扎根后,穆辰写书的灵感源源不断,他把新作起名为《风中光年》,大概是受雨衣的文字的影响,穆辰抛弃了他以前绕来绕去的晦涩情节,他也开始写干净简单的文字,他第一次发现原来简单的文字也能写出长久的感动。

可是,写书的灵感越多,穆辰越是想不通,这个名叫雨衣的女孩,究竟是一直把他当作陌生人呢,还是一开始就把他像一个熟识已久的老朋友那样对待。

雨衣得知他是个“不入流的写手”后,就常常鼓励他振作加油,还常常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他,给他提供灵感,是的,这一切就像两个多年的老朋友,更像两个快乐的陌生人。

而每次逮着她上线,逮着和她聊天,那种不咸不淡的氛围,让穆辰的心像是被挠着一样。

——「总有一天,我会站在光芒万丈的地方,让我心爱的女孩儿,看到我的模样。」

渐渐的穆辰也开始在自己的blog里写日志,写给雨衣看,也写给自己看,他偶尔会收到几个寥寥的点击,他不知道这些个位数的点击里,有没有雨衣的一个,雨衣没有来留过言。

他也在网站上搜索过,除去雨衣自己的blog,他没有搜到雨衣在其他任何地方留下的足迹,好像这个女孩子只呆在自己的小世界里,安静看着,安静写着,外面的尘世,隔壁几百万点击与留言的明星blog,都与她无关,俨然两个世界。

思来想去的穆辰,放弃了把他自己的blog地址公开给读者的念头,毕竟,这只是为了雨衣注册的马甲,只是写给自己看,只期待她来看。

“我什么时候能见见你呢,雨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