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凤乱江山(277)

冯丰不怒反笑,难道这就是那些上层女人所谓的好教养?她摇摇头,既没还口也没反驳,只转身就走了。

在C大的图书馆呆坐几个小时,什么也看不进去。她看看时间,才下午四点多。早了,太早了,夏日天气长,要混到天黑,真的是一件太不容易的事情了。

对面的荷塘里,遮天莲叶无穷碧,她摘了一匹大大的叶子遮盖在头上,坐在木椅上,倚着靠背假寐。

有男孩子吹着口哨,她睁开眼睛,是前来搭讪的,个子高高,小小眼睛眯缝着,特别阳光的笑脸。她想起自己刚进大学那会,高分子专业的女生很少,那时自己好像也比现在更青春更好看,也曾是“抢手货”,不知为啥居然瞎了眼睛挑了个张真,又遇上柯然这样的对手,从此,情路黯淡。毕业后,蜗居在家成为与世隔绝的“自由职业者”,根本不与外界接触,更不认识人,差点成为了当代的“剩女”,幸好,后来有了叶嘉。

“同学,我可以坐在这里吗?”

她微笑着起身:“你坐吧,我正要走了。“

男孩子愕然,微微有点尴尬,不停地用手搔脑袋,一副很难为情的样子。冯丰心里暗笑,她将手里的荷叶递给他:“捂着清凉点。“

第1996章人气王2

男孩子立刻眉飞色舞起来,难为情也消失得无影无踪,笑起来:“我叫黄辉,法律研二,你大几?叫什么名字?”

“我?还没考上研究生呢。”她挥挥手,“再见。我正在努力明年成为这里的学生。”

“喂,同学,你叫什么名字?”男生的声音远远传来,冯丰当没听到,笑嘻嘻地走了。

她背了书包漫无目的地往前走,前面是C大的露天体育馆。前面人山人海,一窝蜂似的,震天的摇滚音乐,将人的耳膜似乎都要震破。

她信步走过去,才发现临时搭起的台子上,大的横幅上写的是“超级帅哥”拉票会和小型歌友会。

无数的女生拿着鲜花和大幅的海报,放眼望去,密密麻麻的是李欢的头像,李欢,什么时候变成了“人气王”?

为什么这个男人现在总是脱离不了一个“王”字?

前面几个“超级帅哥”出场,虽然号称“超级帅哥”,可还真不过一般一般全国第三,唯一的优势是个子高,起码都在180以上。然后,又是一个帅哥出场,大眼睛双眼皮,面色白净,很害羞的微笑,完全是标准的“花样美男”,清秀的让人恨不得冲上去咬一口。这个人也是短信的前三名,人气挺旺的。他的出场得到了高分贝的尖叫。

终于,轮到李欢上场。

他穿了一件红色的衬衣,下面是一条白色的裤子。挺拔中又多了几分罕见的俊秀——

冯丰从来没有见过男人可以将红白两色穿成这样傲岸而俊秀——仿佛一棵开花的树。台下,女生们震耳欲聋的尖叫,台上,李欢微笑着弹琴唱歌,眼底又带了一丝落寞——正是最谋杀菲林的那种忧郁,某一个侧面看过去,特别像年轻的周润发在《上海滩》里的某个片段。

暴君竟然变成了这样!

冯丰的眼珠子几乎要掉下来,前面一个尖叫的女生举着的广告牌,上面有李欢的小档案:

昵称:欢欢

年龄:25岁

身高:187公分

体重:75公斤

爱好:弹琴

………

额滴神啦,李欢咋变成了25岁?她忽然想起,自己那次看到李欢的身份证,他好像真的是25岁——1250岁倒还差不多,咋会25岁?叶晓波估计是为他在娱乐圈的路更好走才给他弄了个25岁吧?

第1997章人气王3

就冯丰的记忆里,他在皇宫里时也应该30来岁了。

难怪谭咏麟私生子都几个了,还永远说自己25岁!

李欢在弹琴,冯丰对音乐和乐器都不甚了了,也不知道他弹的是古筝还是古琴。可是,看那琴弦的样子,电视里一般看的是那些白衣飘飘的剑客或者女孩子才弹的。

李欢弹古琴唱流行歌曲,是陈奕迅的《你的背包》:

一九九五年我们在机场的车站

你借我而我不想归还

那个背包载满记念品和患难

还有摩擦留下的图案

你的背包背到现在还没烂

却成为我身体另一半

千金不换它已熟悉我的汗

它是我肩膀上的指环

背了六年半

我每一天陪它上班

你借我我就为你保管

我的朋友都说它旧的很好看

遗憾是它已与你无关

你的背包让我走的好缓慢

总有一天陪着我腐烂

你的背包对我沉重的审判

借了东西为什么不还

…………………………………………

李欢弹奏的样子十分专注,这让他整个人看起来特别“纯洁”——冯丰不知怎么想到这个跟李欢完全不粘边的事情,可是,他静静地坐着,悠悠地唱歌,完全是个青涩的少年模样,冯丰这次

发现,原来,李欢,真的是长得挺不错。

这个世界上,原来什么都会改变。

一千多年前的暴君,站在现代的舞台上,唱着流行歌曲!

尖叫声响成一片。冯丰在尖叫声里慢慢远去,她想人生真是奇妙,那么陌生的人,可以跨越了千年纠结许多恩怨情仇。

而真要面对面了,即便擦身而过,彼此也可以从不知道对方来过这世界。

她忽然想起,明天就是周五了,明晚就是“超级帅哥”的10进8了,自己还没给李欢投票,于是,赶紧拿起手机发了15条短信。待短信发完,已经走出C大的校园了。

李欢收好琴,下台,往人群里一看,微笑示意,感谢歌迷。

视线忽然落在一个背大书包的女孩子的身上。那真是一种小概率事件,在千万人中,不知道为什么会突然看见那样一张脸孔。

仿佛有一种奇怪的牵绊,只要她一出现,他立刻就能感觉得到。

第1998章人气王4

她穿牛仔T恤,青春洋溢,面色红润,绝非昔日夜猫子习性所常见的苍白和憔悴。她已经转身,背着大大的书包,走在C大的校园里,长发在晚风里微漾,像一个朴素而美丽的大一女生。

多么陌生的人,多么巨大的变化。

每个人似乎都在改变,那么,什么是没有改变的呢?

心里有一阵狂喜,似乎要冲下台去,拉着她,两人一起聊聊天或者看看这个奇怪的世界——也许,这个怪异的世界,正因为有了她,才没显得那么怪异的。

冯丰在一个小面馆里吃牛肉拉面,只因为逃避回“家”吃饭的难堪。她不喜欢任何面食,可是,吃面是最简单的选择。很多时候,人们并不是因为喜欢而选择,而是因为方便而选择。

手机响起,小面馆里人声嘈杂,她听见李欢的声音有些飘忽:“冯丰,我刚刚看见你,我在C大……”

哦,李欢的眼睛一直很尖的。

她笑起来:“我还以为你变大牌了,就不认得我了呢。”

“你化成灰我也认得的。”

第一次,两人的语气如老朋友。

很长的时间,心里都是有障碍和隔膜的,各种恩怨纠葛如刺哽在心里。自从那次陪叶嘉去“说服”叶晓波无意中碰到李欢后,她就没再和李欢打电话了。都是李欢偶尔给她打个电话或者发个

短信问问,而她,几乎绝少主动和他联系过。心想,朋友嘛,淡淡的就好,太过密切,反倒不是好事。

现在,听得李欢戏谑的口吻忽然觉得很轻松,现在才想起,就算是个朋友吧,有个朋友,也是好的。

“冯丰,我看见你背着书包……”

“我在C大念书呢,呵呵。”

“念书?叶嘉把你撵了?”他心里揣测,却完全是开玩笑的口吻,“真的是被我说中了?”

她结账走出店门,外面终于清静了一点儿,她学足了他的口吻:“是啊,叶嘉把我撵了。所以,我还是要自食其力了。你呢?成名了?很多女孩子喜欢你吗?”

“当然了。比我以前的后宫三千更多。冯丰,我1000万粉丝,你没看到我的短信么?上一周已经是突破1000万了……”他得意洋洋,“老实说,冯丰,你是不是后悔了?”

第1999章人气王5

“嗯啦,我后悔了,后悔的要死……对了,我看今天的报纸,给你们做了个‘最受富姐欢迎’的身价排行榜呢。你是第一名,以后,陈姐之流再要给你小费,可不是5千了,起码得五十万、五百万……我要努力挣钱去也,否则,连你的小手指都摸不到一下……”

“刻薄的女人,该死的女人……”

对面,是李欢的笑声,大笑。自从来了现代,冯丰极少听他这样笑过。他是真正适应了现代的生活了吧。往日的李欢是压抑而孤独的,现在,每天被鲜花掌声和忙碌包围,即便孤独也要让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