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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配又又又变美了[穿书](32)

  虽然也是不想去,但是比起以前一副硬邦邦的嘴脸,说“不去”两个字要好上许多了。

  “东西我都准备好了,也就是吃顿饭而已,到晚上就回来了,带回去的东西我也准备好了,你不用准备什么,再说每周都回去吃饭,每次都要准备礼物不是要累死了。”

  “可是——”

  程之灵磨了磨后槽牙:“成交,不过如果你爸妈要是为难我,你一定要帮我,否则就没有下次了。”

  江晨郑重其事的点了点头。

  程之灵有点小小的郁闷,她感觉自己的智商在江晨面前受到了严重的挑战。

  不过小胖子知道妈妈也要去爷爷奶奶家,高兴的简直要跳起来了。

  汽车开了一个多小时终于到达了江父江母住的大house。

  江晨的爸妈以前开了一家小公司,做的也挺不错,在房价还没有高到现在这么夸张的时候就在A市的边缘地带买了一套房子,现在跟儿子分开住着。

  联排别墅也不大,其实算总价还没有江晨在市区买的那套学位房贵。

  第一次看见儿子媳妇一起来家里,江母高兴的嘴巴都要合不拢来,江父个子很高,年轻的时候当过兵,现在身板都挺的笔直,江父的五官偏硬气,鼻梁很高,江晨的鼻子很像他,个头也像爸爸。

  江母以前是文工团出身,气质特别好,五官长得非常漂亮,即使现在五十多岁了,也是个大美女,江晨的五官比较像妈妈。

  程之灵甜甜的叫了一声“妈妈”,又叫了一声“爸爸”。

  她挺担心的,之前原主跟江晨关系不好,自然也没有来过江家孝顺公公婆婆,不知道这个锅要不要自己背啊。

  江母高兴极了,完全就没有提之前的事情,脸上挂着优雅的笑,一看这表情就是生活的无忧无虑的人,这种人一般也宽和。

  之前因为跟媳妇接触的比较少,江母还有些忐忑不安,生怕哪里做的不好,要给儿子丢脸了,谁知道儿媳妇看上去比他们更加不安。

  因为江晨以前总催着不谈恋爱的关系,江父江母一度非常焦急,特别是江母那年查出来有乳腺纤维瘤,江母当时特别焦虑,就是在那年,江晨突然回来跟两位说要结婚,连日子都选好了。

  虽说仓促了一点,跟儿媳妇匆匆见了一面就领了证了,婚礼也没办,不过好歹钦仔出生了,而且出生以后江母的乳腺纤维瘤就那样好了,也没有继续恶化,江母听说这种病有时候就是看心情,说不定就是被儿子给气病的,结果让孙子的到来,给高兴好了。

  所以从那会儿开始,江母就特别稀罕宝贝孙子,因为稀罕宝贝孙子,连生下来宝贝孙子的大功臣也一起稀罕上了。

  程之灵不清楚有这一层原因,不过看上去公公婆婆特别好相处,跟书里面描述的对待薛露露的态度截然相反。

  小别墅不比老小区的房子,活动空间要大了很多,因为这边人车分流,孩子可以比较放心的在小区跑老跑去,钦仔很明显就喜欢这里胜过于自己家,每周都期待回爷爷奶奶家的时刻。

  江父江母家里还养了一只拉布拉多犬,成年犬也比较温顺,一看到钦仔就高兴的不行,一人一狗迅速搂到了一起。

  刚开始程之灵还挺担心狗狗会不会伤到小孩,江母道:“没有关系的没有关系的,以前钦仔小的时候睡在家里,要是旁边没有大人在,冰冰还会守着钦仔呢。”

  江父戳了戳老伴,意思是她说的太多了,哪有妈妈不担心自己的孩子的,给她说钦仔睡觉是狗看着,万一儿媳妇介意了不放心他们带孩子怎么办。

  程之灵附和道:“冰冰还有这种本事啊,刚开始看这么大一只,我还有点担心会欺负钦仔呢。”

  “不会,冰冰最喜欢钦仔了。”江母说到兴起:“有一次钦仔刚刚睡着我就走开了一下,没想到钦仔醒来了,冰冰就一直陪着钦仔玩,等我回来的时候钦仔都没有哭,要不是有冰冰啊,钦仔肯定会哭个没完的。”

  江父在旁边陪着笑:“进去吃饭,进去吃饭,你很少来,也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就随便做了一点,要是不喜欢吃你就跟妈妈讲,叫妈妈下次给你换别的。”

  看得出来老两口看到程之灵过来,还是挺高兴的。

  其实江晨每周带着孩子来这里,除了给父母看看孙子以外,还有一层关系,那就是他自己也要休息,到了爸妈这里也就彻底放松下来,孩子丢给老人,自己可以忙一些自己的事情,有时候还会在这里过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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