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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色之谁招惹了谁(260)

作者: 晴川泪相思 阅读记录

包郁沉默的看着申鑫,他不得不承认申鑫说的没错,以他们现在所掌握的证据,足以定他的罪,而且是必死无疑,连死缓都不可能有。而且申鑫所倚仗的人,只要申鑫不出事,那他就是他们的保护伞,但申鑫一旦出事,那他变成了催命鬼。如果申鑫敢乱咬,那申鑫的家人就会遭殃,这是他们惯常用的手段。包郁和高竞心里都清楚,所以包郁将沈军带进反贪局之前,就将沈军的妻子保护了起来。

包郁面无表情的开口,说:“好,你不说,那我替你说。5月13日,朱大鹏被杀,牵扯出了26年前的一起交通意外案,死者是丁力和高婷,生还者是他们的儿子丁一,当时的肇事司机就是朱大鹏。耿辉因为调查此事,发现了当年那场车祸的异常,并在朱大鹏的家里搜索到线索。你一而再再而三的阻止他调查,甚至派人跟踪监视,可是耿辉是个天生的刑警,一旦发现疑点,便要调查到底,你怕他查到当年的事,所以就派人将他暗杀。”

包郁一边说一边观察申鑫,一直处于消极抵抗态度的他,在听到26年前,拿起案子时,双手下意识得交握,双腿并紧,身子微微后仰,这是明显的防御姿态。包郁现在更加确定当年那起交通意外案,似乎比他们想象的还要复杂。

包郁拿出两个证物袋,一个里面装着朱大鹏母亲手术缴费单,另一个里面放着一本老旧的日记本。

“26年前,也就是1995年5月5日,也就是车祸前一天,朱大鹏付清了他母亲的手术费用,人民币33566元。而且还在日记本上写着‘为了我娘,对不起了!不要怪我,要怪就怪这个吃人的社会!’申鑫,26年前到底发生了什么?”

申鑫垂着头,保持着沉默。

包郁丝毫不以为意,接着说:“当时你是处理这场事故的主要负责人,别告诉我这件事你不清楚。”

申鑫抬头看向包郁,大声说道:“那就是一场交通意外!”

包郁不怕申鑫狡辩,他怕的是申鑫一言不发。包郁眼神锐利的看着申鑫,说:“交通意外?你们调查了吗?虽然当时交通探头还没有普及,但那个时间段路上的行人很多,为什么没有相关的询问记录?明明是红灯,而且亮起了至少五秒以上,本来停下的卡车却突然加速,撞向丁力驾驶的汽车,这么明显的疑点,你们发现不了?”

“当时行人虽然不少,谁又会留意那辆大卡车本来是停下的,还是一直开着的?更何况还过去这么久,你们又怎么确定?”

“5253456这个号码熟悉吧。”

申鑫的眸光微闪,说:“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包郁接着说:“号码忘了有情可原,毕竟已经过了26年,但孙越这个人,你应该忘不了吧。”

申鑫再次狡辩道:“孙越又是谁,我不认识。包郁,做过就是做过,我承认耿辉和朱正男是我安排人暗杀的,但朱大鹏的事跟我没关系,你不要什么屎盆子都往我头上扣!”

包郁拿出一份供词,来到申鑫的面前,说:“这是孙越的供词,亲笔签名还有手印。申鑫,我包郁的为人,你应该清楚,我从来不回冤枉一个好人,更不会放过一个坏人。”

申鑫看了看包郁手里的文件,再次沉默了下来。

孙越的资料也是丁一提供的,包郁也是最近才拿下口供。包郁见申鑫再次沉默以对,不以为意的接着说:“那就还是我说,你听一听我说的对不对。孙越,男,今年1971年3月12日出生,今年正好五十岁,祖籍鞍山市人。初中毕业,就出来闯荡,经过多年的打拼,在他20岁的时候,捞到了自己人生中的第一桶金。他在北市安了家,还买了一辆车,也是在那一年,1991年12月4号,那天晚上他开车从一个饭局回家,因为喝了太多的酒,醉眼朦胧的他没有看清路上的行人,发生了车祸,那个女孩当场死亡,他慌了神开车就跑。后来有人报了警,你当时只是一个刚刚参加工作的小警员,负责这起案子的勘查工作,经过你坚持不懈的调查,你终于查到了孙越,当你发现孙越过着优越的生活后,你起了贪念,利用手里的证据威胁并敲诈他,一直到今天。而孙越当时所用的电话,号码就是5253456,你就是通过这个电话联系的朱大鹏,并指使他制造车祸,实则是蓄意谋杀,对吗?”

申鑫抬头看向包郁,说:“我承认我敲诈过孙越,但那起车祸本身就是一场意外,我不明白你为什么非要把他说成蓄意谋杀?如果是孙越说的,那就是他蓄意报复,诬陷我。”

包郁沉默的看着申鑫,当年的当事人除了丁一和申鑫,其他人都死了,就算那是一场谋杀,只要申鑫不开口,他们也无能为力。接下来的审讯,申鑫几乎承认了所有的罪行,却始终不承认当年那场车祸是蓄意谋杀,除此之外,还有安市市长苗长青的案子,他也是沉默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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