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毓秀(268)

  一行人绕了个弯下山坡。

  红尘看了一眼,脚下一顿——竟然是她!

  只有十岁左右的年纪,却差不多长开了,脸颊略有些白,眉毛和时下流行的柳叶眉不同,浓黑却又顺贴,衬得她的五官都变得明丽许多,立在风中,举目远眺,神态间带着些孩子不该有的愁绪。

  她是平郡王家的五小姐,平郡王陈升是个闲散王爷,整日斗jī遛狗,在京城里没多高的位置,可好歹也是皇亲,皇帝平日逢年过节,也忘不了赏赐点儿什么,算得上是上得了台面的勋贵。

  家里妻妾众多,嫡王妃过世得早,只留下一个儿子,后来平郡王娶了继室,长子就离家从军,还是从普普通通的小兵做起,虽是勋贵出身,这位却做得不错,如今也算是军中新贵。

  五小姐陈琳,就是平郡王继室所出,也算嫡女,她还有个哥哥,这个哥哥在胎里的时候没养好,生出来就有祖疾,还比别的孩子,脑子转得慢半拍,二十几岁,还像没长大的孩子一般。

  好在郡王府不缺衣食,他就是个傻子,也能富贵一生,如今还不傻,xing子宽厚,天真质朴,哪怕有些残疾,也并不介怀,到是很得平郡王的喜爱,在京城虽然有些不着调的人说些风言风语,但人家不在意,名声也很好。

  五小姐现在也就十岁,名副其实的孩子,可没有后世那等名声,她也看到红尘,瞥了眼就扭过头去,显然半点儿不在意。

  红尘也没多看,和徐太傅他们慢慢走,心中却有一种特别荒诞的感觉。

  谁能想象得到,这个孩子后来竟然喜欢上一个有妇之夫,还为了个男人苦等多年,闹得家宅不宁。

  红尘叹了口气,希望这辈子这位五小姐的命好一点儿,脑子清醒一点儿,别再闹了。

  她上一世其实对陈琳一点儿感觉也没有,毕竟这档子事,从来没闹到她眼前。

  当然,说白了,红尘觉得不过是自己太骄傲,骄傲到绝不会因为个渣男就和女人去闹,她还想感谢感谢她,好歹让自己把王越看得更清楚。

  上辈子嫁进王家多年,红尘确实尽了一个妻子的职责,努力去帮助王越,他处于低谷,自己安慰他,照顾他,他有上进的心,自己利用一切人脉,使劲各种手段,让他如愿以偿地考中科举,家里缺钱,她就拿出嫁妆来为王家经营产业,她为他cao持家业,伺候他的爹娘,关心他的妹妹。

  她做到了所有她能做的,一转头,丈夫爱上了别的女人。可这事儿能全怪那个女人不成?害死自己的是王家,负心薄幸的是王越,那个王越,不只是不爱她,也不爱陈琳……其实爱不爱的,没什么好说,天底下那么多夫妻,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哪里来得爱qíng?不都是相处久了,慢慢就成了亲qíng,于是有了爱。重要的是‘责任’二字。

  王越那种人,永远弄不懂这两个字是什么!

  遇见故人,红尘心下感叹,面上到没露出来,真和徐太傅又去吃了一顿美食,于太夫人还亲自下厨做了一大锅面,红尘也去做。两个人做的面各具特色。都很好吃,算得上面中翘楚!

  徐太傅就享到了好口福,吃得十分尽兴。

  临别分手。太夫人笑问:“我看你们都是京城来的,可是要参加祭天大典?”

  红尘点头。

  太夫人就乐了:“那可要早些去,早点儿占位置,能吃到正正经经的福面。”

  “主要是为了这个。”

  祭天大典之前。全场老百姓们都能分得福面,那是要供奉给天神的好东西。一个碗里,就是一根完完整整的长面条,象征着福禄寿不断,据说吃过一年都能有好运。

  颍川今年是头一次举行祭天大典。可能老百姓们还没有印象,以前京城举行的时候,好些权贵人家。为了争夺靠近祭台的那五十张桌子,都能打出脑子来。甚至还有人为此结仇,一年都互不搭理。

  第二日

  一大早红尘她们就起身,换了身漂漂亮亮……却并不很显眼的衣服,穿戴整齐。

  红尘看了方怡一眼,就让她回去换身清慡的,别这样层层叠叠,多层的裙子是很好看,可一来捂得难受,二来也不方便。

  穿戴整齐就出了门。

  门口小太监一早就静候,看见他们出来连忙引路。

  坐车来到祭典的场地,远远看出都是密密麻麻的人头,方怡目瞪口呆:“颍川的人这么多?”

  红尘笑道:“恐怕不只是颍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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