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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集(灵幻国度之七/上)(23)

一吻之后,狐狸松开对沈楚瀚的桎梏,转身摆摆手,「我睡觉去了。」说完,他霍地化成了白色大狐狸,轻快地跑走了。

这个半是光明正大半是被偷袭的吻让沈楚瀚在客厅里呆了半天。狐狸在被子里睡了很久才听到卧室的门响。趴睡着的狐狸微微睁开一只眼睛偷看,见沈楚瀚蹑手蹑脚地走进来在床边坐下,他迟疑了一下,缓缓伸出手,好像想抚摸一下狐狸的头,但手伸到一半又停住了,然后他收回手,掀开被子预备睡觉。

「怎么又缩回去了?」狐狸突然问道。

沈楚瀚低声道:「你还没睡。」

「到底摸不摸,要摸快点,困着呢。」狐狸语气不耐烦地说道。

沈楚瀚笑着轻叹一声,伸手抚摸了一下狐狸的脑袋,触感极佳的绒毛从掌心划过,痒痒的。摸过之后,沈楚瀚上床躺好,熄了灯。

知道这只狐狸还会继续在他家里住上一阵子,沈楚瀚在黑暗中对着天花板微笑。他很担心在找到易乘风的第一时间狐狸就会和狼一起离开,结果并没有。在积极寻找易乘风的同时,沈楚瀚矛盾过,他很清楚狐狸背负着许多东西,而他恐怕没有什么办法可以真正留住狐狸,他唯一的希望就是狐狸能在他这里住久一点,而他能够将狐狸照顾得好一点。

沈楚瀚扭过头看到身边睡着的狐狸,今晚狐狸没有蜷缩起来团成一团,是把身子拉成长条趴睡着,被子盖到脖子处,露出的头搁在枕上,闭着眼睛,那张端正的狐狸脸十分漂亮可爱,嗯,安静的他真的很可爱。

黑暗中,沈楚瀚发出一声轻到几不可闻的叹息。

那一边,莫语非也为了同样的情感而烦恼,他爱沈楚瀚,很爱很爱,沈楚瀚对他来说是特别的存在,独一无二。做为一只狐狸妖兽,在爱上之后随即而来的那份想要和沈楚瀚有肌肤之亲的欲望越来越强烈。这样热情期盼着的同时,莫语非又很矛盾。双方若有了那层更深的羁绊,假如再想要离开这个男人,肯定很难、很痛苦。找到了易乘风,就意味着可以离开沈楚瀚重新去打天下了,想到真的要走,莫语非舍不得。可是留下?心里的那道坎却怎么也过不去。

夜深了,蜷缩在被子里的狐狸探出头来看着身边沉沉睡去的男人,第一次见面就对这男人一见钟情,一直念念不忘。本以为没有缘分,谁知命运兜兜转转,竟然让他和他同在一个屋檐下了。可是这人无知无觉一般。说他无情,他却冒着危险收留莫语非;带莫语非去找阴阳师治伤;答允替莫语非寻找易乘风;不惜让家人生气也要留下他;给予许多的体贴和关爱。说他有情,他却什么也没有表示过,只碰触过狐狸的身体而没有碰触过人形的身体。

是不是他并没有喜欢上他,一切不过是莫语非的一厢情愿?只不过被收留,就以为他喜欢他。莫语非越想越觉得不安和害怕。他很希望沈楚瀚能够喜欢他,因为他喜欢沈楚瀚,而且只喜欢他一个人。狐狸不相信爱情,在狐狸的世界里「情」、「爱」「信」、「诚」这样的字眼是被极度唾弃和鄙视的,可是莫语非——一只狐狸,现在遇到了沈楚瀚,多疑、狡诈、阴毒,却同时孤单极了的狐狸,渴望得到爱情的温暖。

「从来没有人喜欢我。真的。你不要以为我是族长,碧眼雪狐,有人抬捧有人巴结,那不是喜欢!是,当年在莫氏里,身为「夜之帝王」的我,有多少男人捧着大把的钱扑在我脚下,如果在古代,我就是花魁,高高在上风光无限,可是没有人喜欢我!我知道,没有人……」狐狸哀哀地低声说道。

「生我的人不喜欢我,族里也没有人喜欢我,乘风对我只有忠诚二字可言,曾经接触过的所有人,他们都不是喜欢我!利益、利用、玩弄、玩具,我的存在就是这个价值。我不被珍惜。好像生活在荒无人烟的沙漠,方圆数千里,什么都没有,连草都没有一根……没有人喜欢过我……」狐越想越难过,用尾巴盖住了脸。

「我喜欢你,也希望你能喜欢我。我愿意留在你身边,可是又不能不走。我干么要遇到你啊!要是早知道会这样,会这么痛苦,当初我才不要遇到你……遇到你……」

易乘风开始在保全公司工作,每天来往于工作的大厦和冷星魂的宠物医院之间,而莫语非继续留在沈楚瀚的家里由他照顾,日子过得十分自在。

起初沈楚天知道易乘风被找到之后非常担心,他害怕那只野心勃勃的狐狸会第一时间就带着杀人不眨眼的苍狼冲到莫氏的老巢去,跟那些狐狸拚个你死我活。结果等了又等,居然天下太平。接着一想,现在莫语非双手空空,的确不适合马上与执掌莫氏大权的狐族长老们硬碰硬,看来,那只主意多多的狐狸是打算卧薪尝胆,慢慢谋划,以图发展。

知道那个狐狸男人肯定在打着什么主意,沈楚天益发担心他哥哥,可是什么也做不了,只能干着急。

莫语非的心里,的确已经有了计划。

一个星期五的晚上,莫语非提出想和沈楚瀚「约会」。

「这……」沈楚瀚迟疑着,没有马上表明态度。

「只是希望你带我出去走走,老待在家里怪闷的。现在腿好了,我可不愿意拴着狗链子上街。」知道这个男人就像算盘珠子一样,不拨不动,莫语非替这个约会下了一个批注,同时亦希望沈楚瀚不要因为拘谨而拒绝。

沈楚瀚笑了,「好啊。」

并肩走在街上,迎面而来的风让莫语非清醒了一些。他想到自己和沈楚瀚的第一次相遇,那时还是在仲春,也是一个起风的日子;再然后,初秋的冷雨夜里,无助的他瑟缩在街边,被沈楚瀚「捡到」,而现在已经是深秋了。时间过得很快,转眼之间,莫语非已经经历了从高空跌落到谷低的历程;时间又过得很慢,原来和那个男人才相识了这么短短的一段日子。

轻轻吁出一口气,莫语非抬起头仰望黑夜,城市的黑色天幕被霓虹灯映亮。若是在以前,莫语非还是夜之帝王时,现在这个时间正是莫语非出门前往夜总会巡视生意的时候。

「你有什么想要去的地方吗?」

听到身边的沈楚瀚的声音,莫语非从回忆中清醒,他斜看了沈楚瀚一眼,懒懒地一笑,「听你安排好了。」

「一起去吃消夜好吗?」

「那就走吧。」

第十章

见他们不是去大酒店,莫语非开始微微皱眉,当他发现在七拐八弯地走了一段路之后,来到的居然是离沈楚瀚家不远的一条小巷,莫语非心里老大不情愿。省钱也不是这样的省法。

门口有立着的灯箱招牌的小饭馆,外表灰扑扑的,进店一看,从桌到椅都有着这种小饭馆特有的油腻。这里到底干不干净啊,莫语非在心里叫道,小心翼翼地迈步走进去。

看起来像是店主的胖男人满面笑容地走上来打招呼,「啊,好久不见啊。」

沈楚瀚同样笑着招呼,「你好。」

「哟,今天带人来了……」胖店主望向沈楚瀚的身边,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

沈楚瀚低下头笑了笑,带着莫语非挑了张靠墙的桌子坐下来。

这小店连菜单都没有,菜式被写成牌子挂在墙上,莫语非不肯喝伙计倒的茶,自顾自扭过脸看着墙上的牌子。

沈楚瀚点好菜,店主便走到后堂去了。见两个人似乎很熟悉的样子,莫语非不由问道:「你常来?」

「嗯。」

怪不得。莫语非暗怨,果然他常来这种一看就知道是针对贫民阶级开的、又小又破旧的茶餐厅。没有过多久,店主送上了一盘看起来黑乎乎的东西,莫语非疑惑地看着,不敢下筷子。

「这个很好吃,尝尝看。」沈楚瀚招呼道。

带着不情愿又不能拒绝的心情,莫语非夹了一块送进嘴里,品过味道之后才知道原来是萝卜烧肉,让人意外的是居然一点萝卜的臭味也没有,酱汁浓郁,鲜香味美。接着送上来的白切鸡同样又嫩又好吃,连泡在由酱油和醋混和的酱汁里的煎蛋都美味得让人惊讶。

狐狸只吃过油煎之后直接放在面包上,涂抹蕃茄酱或海鲜酱的煎蛋,还没有吃过这一种。其他的几道小菜,以及做为餐后点心的抹茶布丁也都很好吃。莫语非越吃越爱,刚才抗拒的心理早已被抛到脑后。

瞥见店主上菜时总是眼睛一眨不眨地打量自己,莫语非暗暗不爽。怎么,没见过漂亮男人吗,再说要论帅,他对面坐着的那个男人更帅。

「我脸上有什么吗?」莫语非不悦地问道。

胖店主笑道:「没有。」

「那你看我干什么?」

「小瀚以前可没有带其他人来过这里。」

莫语非顿时满腹狐疑地望向沈楚瀚。小瀚?

「啊哈哈,我和小瀚、小天认识很多年啦,是看着他们兄弟长大的。他们从小就喜欢到我这间小馆子来吃饭。不过说起来,小瀚可从来没有跟家人以外的人来过。这孩子真过分,每次都说好吃,也不替我多招揽招揽生意。」胖店主说着,仍然盯着莫语非打量个不停。

莫语非心里猛地一动,不由得望向沈楚瀚,后者低着头,看不到他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