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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那只兔子!(27)

作者: 不负流年 阅读记录

“阿箩,你真的要走吗?”

“是。我答应过他,要跟他走。”

“他不会回来了!他死了!”

“他那么厉害的妖,怎么会死呢?我没亲眼看见,就不算。”

“那我呢?我们的承诺算什么?”

“是,我曾用最美好的十年爱过你、等过你,我不后悔,可感情这东西,错过了就是错过了,回不去,也不可能重来,现在我选择离开,也不后悔。”

“好,我放你走。你哪天若改变了心意,当年的承诺永远做数。”

李子衍站在大明宫的九重高台之上怔怔出神,眼前再一次浮现出她那无悔亦无畏的神情,脚下是无数人可望不可及的万里河山,身边却无一人可与他共赏千家灯火。

步步为营,机关算尽,却还是输了她… …

小镇黄昏的街道,几个孩童蹦蹦哒哒地唱着歌谣从胡绯箩的萝卜摊旁经过。

不知何时开始,孩子们之中流行起了一个美女救英雄的游戏。

“呐,是这样的,我在河边捡到了中箭昏迷的你… …”一个小姑娘正奶声奶气地指使着一个清秀的少年趴下装死。

“是这样吗?”少年一蹬腿,嬉皮笑脸地问道,引来周围一众围观孩童的爆笑。

“对!”小姑娘点点头。

“不对不对!你怀里应该还抱着只超级超级大的小白兔!”不知从哪冒出来的愣头小子突然补了一句。

“超级超级大的…小白兔?那它到底大还是小啊?”小姑娘眨巴着眼睛,懵了。

“这… …”愣小子挠了挠后脑勺,也懵了,“我也不知道,那边的神仙哥哥就是这么和我说的。”

胡绯箩没有听清周婶催她收摊回家的话,只是顺着小男孩手指的方向直直望去。

然而,空无一人。

这时,她头顶上方却响起了久违的无赖调调:

“姑娘,我好几天没吃东西了,赏口饭吃吧!”

胡绯箩忍住快要泛出来的泪花,笑骂着:“你起开!”

“姑娘,要不这样,我给你卖个萌,只要一两银子!”

“一块五二斤,不能再多了!”

“算了吧,我选十根胡萝卜。”

胡绯箩大方地拿出身后的一整筐胡萝卜:“跟我走吧!不用找了!”

“成交!”

江南杏花微雨,不及胡萝卜与你。

—正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就写完了 奈何作者后台出了问题 特意下了手机版来发表 为拖到了新年后的短篇完结撒花~

第20章 后记

这篇计划中的“短文”终于卡在四万字完结了,也是我正式完结的第三篇文。写这个故事的起因很简单也很奇葩,是为了纪念我从礼品店里买回家的一只毛绒兔公仔,它就是老兔子小白最初的原型啦,不知道你们知道后会有何感想,哈哈哈。也许,写文就是需要突如其来的奇葩脑洞吧。

流年其实也是很心疼男二李子衍同学的,拥有腹黑深情的性格和儿时初遇的记忆,与女主的感情线也是虐虐更健康,怎么看还怎么像个男一号的设定的,只可惜他从小背负的太多,又遇上了与他性格截然相反热情而开朗的情敌,最终赢了江山输了美人。

我曾看过很多男女主幼时相遇,长大后又重逢,最后结局幸福美满的故事,那么,我就是偏要写出一个被半路截胡的故事来,毕竟,人生不仅仅只有一种可能。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秒速五厘米》这个电影,女主最终另嫁他人,而男主还守着过去念念不忘,流年年少的时候看了只知道伤心,却并没有看懂它真正的意义,直到后来一点点长大,才明白女主做了一个正确的选择。

不如怜取眼前人,这是我整篇故事想表达的观点吧。放下执念,抬起头,方能迎接面前的阳光。

最后,感谢我可爱的读者们能一直看到这里,你们的喜欢就是我最大的动力!如果有什么感想和建议,或者觉得我那些细节没有交代清楚,可以给我留言呀,我会很高兴回答的。回见。

于二零一八年三月十日

第21章 短小的萌番外

某年春,一个祥和的小村村内。

一个美丽异常的白衣男子正抄着个大炒勺在日头下做着一道不知名的菜,放眼望去,锅里青青绿绿又青青。

一个三、四岁的奶娃娃仰着粉嘟嘟、玉酥酥的小脸站在离男子不远的小板凳上观望。

小脑袋随着男子掂勺的动作一晃一晃的,若是看到炉火冒出勺沿儿,小家伙不仅不怕,还拍着手傻乐,边乐边道:“小白好厉害!小白好厉害!”

一滴汗从白衣男子光洁的额头上滑过,他忍住脾气无奈地道:“怎么啥都跟你娘学?都说了多少遍了,要管老子叫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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