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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那只兔子!(7)

作者: 不负流年 阅读记录

我不会爱你,这五个字就像是一把利刃,直直插入了胡绯箩的心口。

她七岁那年与他相识,救了他的性命,在他离开之前,曾对她许诺,等他们长大了以后便会八抬大轿将她风光迎娶,让她成为全京城最幸福的女人。

记忆中,那小小的身影已经泛黄。

“你叫什么?”

“我叫阿箩。”

“好。阿箩,你记着,等我将来变得足够强大,强大到能够保护你的时候,我白之秋一定会回来娶你。在那之前,你千万不要嫁给别人,一定、一定要等着我!”

她听他的话,等了盼了整整十年。可是,十年前的诺言,抵不过新婚第二天的一句“我不会爱你”。男人说过的话,原来终是作不得数的。

只是难过了片刻,她便高傲地抬起头,脸上的泪痕已干透,淡道:“白公子请便。”

她胡绯箩绝不会做一个对他人纠缠不清、摇尾乞怜之人,那怕这个人是她用全部的少女心血思慕了十年的人,在他跨出房门之前,她说:“不过白之秋,也请你记住,是你先不要我的。”

他的脚步蓦然一顿,却终是离去了。未解其中深意。

房门合上,一切又归于平静。

不过是几刻钟,她的世界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做了十年的美梦,该是时候醒了。

胡绯箩下床洗了把脸清醒,开始用早膳,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只是把给白之秋准备的萝卜羹尽数喂给了小白。

她甚至还配合地同白之秋去给大学士和夫人请了早安,敬了媳妇茶,说着之秋待我很好,请爹娘放心之类的话。

什么时候,她也成了自己最讨厌的头戴面具的虚伪之人。

“小白,他果然不记得我了呢。”

“小白,那个姑娘,她会有多幸运。”

“小白,这不是我想要的生活。”

这两天,每当小白在啃胡萝卜的时候,听到的便是此类话。只有他知道,这傻丫头远没有表现给他人看的那么坚强,每当到了夜里,也会悄悄抹眼泪。

人类,就是死要面子活受罪。

都怪白之秋这个负心汉!早知如此,迷晕他后就应该二话不说,先赏他一顿胖揍!小白愤愤然地想。

明日,便是他傻主子三日归宁之期了,她此时正在为怎么向白之秋开口而发愁。

为了免去胡老爷与胡夫人不必要的担心,胡绯箩纠结了半晌后还是亲自备了酒菜,让锦鲤去请白之秋。

“夫人有话直说便是,白某还有要事在身,不方便留下用膳。”他竟凉薄到一顿饭的时间都不愿意给她。

“明日便是我的归宁之期,不知你可否与我一道回家拜见我的父母?”胡绯箩平下由内而生的怒气,面上尽力挂着讨好的微笑。

“这…恐怕不可,这几日,朝堂公务繁忙,明日四皇子殿下已约了我商谈政事。”白之秋摆出一副冰冷的不容更改的姿态。

“你当真就不可为自己的妻子推上那些朝堂公务片刻么?你说过会给我白家少夫人应有的对待,堂堂白大少爷就是如此兑现自己的诺言的?明日若是你不依礼随我归家,你让世人如何看待我这刚过门的少夫人?又怎样看待我们京城胡氏?白之秋,我知道你并不是不通情理的人… …”

白之秋的面上刚出现一丝犹豫的神色,白十三却在这时敲了门进来,附在白之秋耳边小声说了句什么。

白之秋顿时皱了皱眉,道:“白某还有要事在身,不便多陪夫人了。归宁之事,我会让白十三妥善安排,定不会折了你京城第一富商家二小姐的面子,告辞。”

利落转身,不留分毫情面。

胡绯箩颤抖地放下手中杯盏,手掌边缘被自己生生掐出三道紫青的指甲印。

要事在身?她自幼听力过于常人,白十三的传话她更是听得分明——“韦姑娘到现在还不肯用晚饭。她说,公子您一刻不回,她便一刻不吃,就同您一起饿着罢。”

看他那匆忙离去的背影,那韦姑娘就应该是他的心上人吧,真是一个会讨男人怜爱的女子呢。可是他们,可有半分把她这个正室放在眼里?

原来她苦苦念了十年的男子为了其他女人,竟舍得如此狠心待她。痛也痛过了,也许她该放弃自己的执念了。

小白拖着胖胖的兔子身,一蹦一跳地爬上了小几,在胡绯箩的面前趴下,笨拙地舔舐着她手上青紫的痕迹。

手上传来热热的,毛茸茸的触感,胡绯箩才收回心神,皱着的柳叶眉逐渐放平,抬手在他头上抚了抚,“小白,还好还有你在。”

哼,那是当然!你这个蠢女人到现在才发现老子比那个白什么秋的好多了么?小白不屑地踢了踢后腿表示他的鄙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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