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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合集(医生故事系列6)(10)

“哟,真回来了。”熟悉的人和环境,让言之初感觉很愉快。

“也不休息几天就来上班?”有同事问道。

言之初一笑,“美的你,我不过过来看看,这么急着就想拉夫。”

骨科正当值的几个小护士,终于见到了言之初言医生本尊。

言之初,身材高大,近一百九十公分,标准的九头身,宽肩长腿,像模特的身材。看样貌,约三十余岁,棕色皮肤,一双桃花眼,眼角向上,翘起的长睫,挺直的鼻梁,薄薄的嘴唇和尖下巴,还有那咖啡色的及肩长发,真的是一个中年帅哥。更让小护士们惊诧的是,这个言之初,戴一副平光的金边眼睛,一身白大褂,因他个子高,看别人往往要低头,细长的凤眼这样的低下头再向上看,目光邪魅,嘴角浅浅勾向上,真是笑里藏刀,哇啊啊。

一众小护士们都不由往后退,这眼前的言医生帅是帅,可是帅的让人直发寒。

一旁的同事咋舌,“看,又回来祸害了。”

言之初一眼瞪过去,“说什么呢你。”

伸手一把勾住同事陈家亮的脖子,言之初斜眼看着他,“说,他躲哪儿去了?”

“什么哪儿?”

“少装蒜,你说不说?”说着,言之初收紧手臂,勒的陈家亮直叫唤。

“快放手你,快放手。”

“你老实说。”

好不容易挣脱开,陈家亮摸着脖子,“你去第三急诊室了么?”

“去了。”

“脑科?”

“去了。”

“儿科?”

言之初哼了一声,“儿科那帮家伙还在占他的便宜,真是的。”

“那你只能去实验室了。圣凯瑟琳你又不是不熟,慢慢找吧。”

言之初扬一下下巴,“算了。走了。”挥挥手,走开。

独自坐在医院林荫路的长椅上,言之初看着四周,呼吸着熟悉的气息,露出笑容。

那边厢,第三急诊室的护士们,正在听沈珍丽讲述言之初和林子心之间曾经的故事。

言之初自幼聪明,英俊,很得师长们喜爱,由于父母的关系,他也算是在医院里长大的小孩,背景和林子心有几分相似。

言之初今年三十二岁,年长林子心五岁。他并非医学天才,只是一个好学的医科学生。十八岁那年,言之初考入香岛大学医学院,因他选择骨科作为将来的专业学科,当时学校请了圣凯瑟琳的骨科熊熙来教授,做他这一级学生的实习导师,就是在这一年的冬天,言之初与林子心初次相遇。

学医的学生们,早就听说过熊教授家里有个医学天才的孩子,并且长的十分的英俊,言之初对自己的才智与相貌都很自信,于是,很想会会这个传说中的小孩。

大一那一年的农历年,一群学生去拜望熊教授。

言之初早就听说过熊家这个姓林的小孩,对于坊间传的他是如何的翩翩美少年十分不屑。言之初对于自己的才华与相貌十分自信。一早打定主意,列出数套作战计划,打算见面后好好戏弄一下这个自己认为的像女孩子一样漂亮的小男孩。

当林子心真正站在言之初面前时,后者半晌无言。

言之初家境不俗,也曾随家人周游列国,自问见过世面。可是,当他第一眼见到当时只有十三岁的少年林子心,马上被眼前少年的斯文、儒雅所折服,眼前那个穿着香岛市立中学校服的少年,面容是纯男性的俊美,毫无任何的脂粉气息,纯黑清澈的眼眸,眼底,带着一丝丝的傲然,英俊的相貌,温和的笑容,大方的气度,通身浓浓的书卷气息,令言之初第一次有了挫败感。

特别是,当林子心展言一笑,用还没变声的少年清脆的声音叫言之初:“学长。”言之初彻底地晕了。

最后,熊教授令林子心送客人。冬日的艳阳下,林子心穿着中式立领的黑色校服,站在路边的树下,阳光映在他长长的睫毛上。那样的翩翩美少年,让言之初不由地想,自己在他这样年纪的时候,是不是也是这样的可爱。

言之初一直到回到家,倒在床上,耳畔还响着那一声“学长”,如坠云山雾海,又过了好久他才反应过来,因为当时,林子心已在课余,进香岛大学做旁听生,所以,他才会如此称呼他。

在以后的几年里,言之初常常找借口去熊教授家里,不过,林子心的功课很忙,并且他一直在医院里旁听,所以,他们见面的机会不多。

等到十五岁的林子心,入读香岛大学医学院的特别班,言之初就常借机会来找他。因为是自己养父的学生,林子心并没有把言之初当外人,视他为学长。

遗憾的是,因为除了医学院的功课之外,林子心对其他的事情都有点茫然,所以,他没能发现言之初的本性。

言之初人前人后,从不掩饰自己对林子心那特殊的好感,平常见面就又拍又摸,上下其手,得闲还会拉林子心去上街,或者是更奇特的场合。

最后,连熊教授都忍不住对言之初说:“之初,你还是不要把阿林带到实验室以外的地方去比较好。”

言之初把色情读物放进林子心书包的事,让他被自己的父亲狠狠责备一番。

后来,林子心自香岛大学毕业,又去瑞士和德国、苏格兰等地学习,当时已经在圣凯瑟琳骨科任职的言之初,不得不和他分开。

在分开的几年,言之初很想念林子心,借着出差的机会,去看过他几次。

那时,林子心还是把言之初当作是学长那样的看待。

等林子心学成,回到圣凯瑟琳,担任第三急诊室的主治大夫,并在脑科任职,和言之初接触的时间长起来,他这才发现,言之初有多么恐怖。

因为有着熊教授学生的身份,言之初自认与林子心之间,与别人不同,于是毫不顾医院内不成为的规定之一——不许与林医生太亲密,他当着众人的面,就对林子心又搂又抱,三不五时的卡油占便宜。林子心懵懵懂懂,只知道避开,不会反抗,可是周围的人看不下去,为了这个言之初没少被人投诉。

后来,言之初又在众人面前,改变了对林子心的称呼,不再叫他林医生,而改叫:贱内、拙荆、糟糠,这下子林子心受不了了,几次反抗无效,只能一见言之初就躲。事情传开之后,言之初被叫到副院长办公室里。

“你听听,你自己叫阿林的,都是些什么?”王尔豪一副痛心疾首的模样。

“我觉得挺好啊。”言之初一脸无辜。

“好,就算是你喜欢他,想用这种特定的称谓来叫阿林,可是,你自己听听,你都把他比成什么?啊!糟糠?你这让别人听见了怎么想?阿林就算不是钻石,也是珍珠翡翠,你,你居然,你说说这合适吗?”

言之初扮个鬼脸,点点头,“啊,对,是有点不太好听。”

王尔豪瞪起眼睛,“言医生,以后,不许再这样称呼林医生。请你记住。”

言之初这才改口,不再乱叫林子心。

为了避免更多的麻烦,也为了不再让其他的护士、医生和病人投诉,圣凯瑟琳调言之初去研究院,担任讲师,兼任骨科大夫。

言之初没有反对,他觉得这也是对自己知识的积累和提高,愉快地走马上任。

在研究院里,言之初把他的——可以说搞怪,也可以说变态的本领发挥到极致。

平常上课,言之初从不点名,学生爱来则来。他当教鞭的,是一段人体手臂骨,这让很多第一次上他课的女生害怕。

言之初把自己任课的选修课都安排在晚上十点之后,然后常在课堂上讲鬼故事。绘声绘色之余,一边讲,一边露出他那著名的邪魅的笑容,不知听哭了多少学生。

有一年,研究院办晚会,言之初带着一副骷髅去参加,自称是“没找到舞伴”,抱着骷髅一脸郁闷地大跳华尔滋,看的一众学生冷汗直冒。

“比这更恐怖的还多着呢。”沈珍丽对着新来的护士们说。

时光,似乎又回到几年前。

自从成为同事起,言之初就时时不忘占林子心的便宜,有一年他生日,举行晚会,在此之前,他同一众好事的同事打赌,要在晚会上吻到林子心的唇。

言之初私下里偷偷想,这也许是林子心的初吻,于是更加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言之初彼时已是情场高手,纵横花丛数年,自认手腕高明,心想像林子心这样纯洁的小绵羊一定是手到擒来。可是他忘记了,对方是比他更有名的万人迷,林子心自小就常常面临被偷吻的情况,早就练就了躲闪的功夫。当言之初吻下去时,林子心闪的更快,如脱兔般的一避,言之初只是吻在林子心的腮上,结果输掉了一万元。

言之初为此,一直耿耿于怀,之后的生日,又请林子心,不过林子心经历了这一次,已经起了戒心,他在医院内一躲,找他不着,言之初只得作罢。

可是依着言之初的个性,他又怎么会轻易放手,就在那一年的生日会上,半醉的言之初当众大跳脱衣舞,跳至正酣时,半裸着上身跨上桌面,仰天大叫:“我的生日愿望就是和林子心接吻!”

当天,负责清洁的钟点工,清扫出不少的碎玻璃杯。

而言之初被自己的父亲骂足三个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