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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事(252)

  “那——”还有一个小小的疑问,犹豫一下,觉得这金大少也非常人,不会有一般人那样的狭隘思想,“听说,那人和太后有什么?”当时,元某人说到帮太后女扮男装时,似有所念。就是这一点,严重误导了自己。

  金银突然哈哈大笑,“墨哥,你以为那人会跟太后有暧昧不成?那日我问你,那人可是你心上人?你说,女人帮男人,难道就是对他有意。我还想墨哥之豁达,当世女子中也算稀罕的。没想到墨哥自己豁达,对别人仍是世俗之见。”

  墨紫不太好意思,嗯哼一声,认错态度很好,“金大少说得对,是我浅薄了。你不必理会此问,是我一开始没弄清楚。”

  金银见墨紫这么慡快认错,再在心中喝声彩,“在下不过说笑罢了,若不知那人年龄的话,也难怪墨哥误会。南德太后已过五十寿诞,听闻是个活泼xing子,民间还有她女扮男装出游的传闻,与那人曾以母子戏称。可惜,到底比不过亲生儿。为了儿子大权稳固,昔日是以亲qíng笼络之,今日就拔刀相向。那吴太师联名上书,听说腰板硬得很。若无人撑腰,以那人如日中天的权势,谁敢往上写名字呢?”

  党派之争向来多代表和授命于皇族内部的不同势力,只要学过历史的人,多多少少会了解一些。墨紫虽然工科出生,基本常识还是有的。

  “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朋友。”她低语。

  金银耳朵很尖,啪得合上扇子,往掌心一打,“墨哥说得真好。共利者友,争利者敌。如在下与你墨哥,yù共利相谋之,可谓友。”

  墨紫自从一开始碰上的就是裘三娘这样的狠角色,就从不敢对这个时代的商人掉以轻心,立刻回道,“金大少太看得起我了。我不过是替人跑腿打杂的,哪有资格与你这样的大老板为友。如今,所托之物也已然归主,我还能与你共何利呢?”

  “此言差矣。”金光闪闪的扇子又摇曳起来,戴满宝石的手指修长而晶莹剔透,“墨哥与那人有救命之恩,只要你开口,他必还你这个人qíng。再说,如同墨哥所说,他刚逢大难,即便能活命,也需要银子傍身。现银可比一颗能看不能用的珠子好多了。两全其美的事,大家各得其所。”

  “我未曾想过要那人报答什么救命之恩。”不过是听那人谈吐不俗,感觉有那么点投契,又可怜他的境遇而已。“话说回来,你我为何总是那人那人地称呼他?”明明都知道他的名字,她见金银不说名字,也就跟着不说了。

  “因为,一说出那人的名字,我会心qíng不好。”烦那家伙,“墨哥,你觉得我和他二人,谁长得更好些?”

  妈呀这朵自恋的纳兮兮贼一个大男人,跟另一男人比长相?墨紫那白眼差点再也翻不回来,她一点都不想回答这种很无聊很白痴的问题。但是,金大少投过来的,绝不是能容人拒绝的目光。

  墨紫gān笑着,“这个嘛——”

  “哪一个?”笑得耀眼。

  “我说不上来,你们二人都是百里挑一,不,千里挑一的杰出人物。”如果非要选一个,她会选素色一点的。

  “墨哥。”金银眼中幽绿跳了跳,“你知不知道,你这么说,就是觉得那人长得比我好。”

  嗯?她不是说了两人都不错吗?

  “只要有眼睛的,第一眼瞧见我跟他,都会说我长得好吧。那人,顶多就是斯文,还是假斯文。”坏就坏在第二眼起。“你说我们一样,岂不是贬了我抬了他?”

  墨紫把gān笑变成了苦笑,“金大少,我绝无此意。其实你和那人,全然不同。你外相美而华贵,那人却是素淡得很,根本无从比较。如同明珠与洁玉,皆美。”

  她说的是实话。身着红梅黑袍的如玉男子,一件配饰也无,以为不过斯文儒雅,然而光华由内而外散发,渐渐吸引人眼。这样的人,再jīng美的配饰也衬不上他。而金银,自身太过耀目,就用各种闪亮的饰物盖过去,借富贵bī人退开,可他太俊太美,到头来那些身外物反而成了陪衬。这么截然相反的两个人,却出奇得令她觉得,放在一起会十分和谐。

  “我倒忘了墨哥能说会道。”这种说法,他可以接受。“再说回刚才的事吧。”

  墨紫紧蹙眉头,她本来想这朵花虽自恋,不过话题岔开了,也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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