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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落松间炊烟袅(22)

方正杰抿着唇摇摇头。

叶飞扬只当他不喜欢吃,把鸡腿放回去,又夹了个鸡翅:“呐,鸡翅总喜欢吃吧?”

方正杰回过神,第一次顾不上礼仪,直接伸手把那鸡翅抓在手里,生怕叶飞扬又放回去了。

叶飞扬笑着打趣他:“原来正杰是想飞啊。鸡翅吃完,鸡腿也要吃掉,你现在正是长个子,要多吃点儿肉。”

方正杰闷不吭声,点点脑袋,心里只觉得盈盈满满的,咬了一口鸡翅,突然觉得其实鸡翅也不比鸡腿的味道差。

叶飞扬又夹了另外个鸡腿,放到了祁叔碗里,最后夹了剩下一个鸡翅,放到自己面前。

对面的人这才渐渐收起了那点儿看热闹的兴致,他挑了挑眉,看向对面那个明显偏心的人,好听的嗓音带着显而易见的不悦:“我的呢?”

叶飞扬头也不抬,声音因嘴里含着东西而显得有些含糊不清:“你染了风寒,不宜吃太过油腻的东西。”

那人目光一闪,灼灼地盯着叶飞扬,方正杰立刻埋头到碗里大气都不敢喘,祁叔不紧不慢地吃着鸡腿。

叶飞扬吞下嘴里的食物,抬头看了看对面那人的脸色,叹了口气:“好了好了,别瞪了,鸡你不能吃,我去给你拿红薯。”说着,轻声哄了吉祥两句,把他放到祁叔身边躺着,起身出去了。

走远了的叶飞扬并不知道坐在那人身边的方正杰被压得快要喘不过气来,就连祁叔也停止了进食,默不作声,唯独他身旁的小吉祥,全然不查,挥着小爪子小短腿儿依依呀呀叫的欢快,那人淡淡一眼扫过去,这一大一小倒真是像。

红薯已经烤好了,味道香甜,口感想必也差不到哪里去,叶飞扬原本是打算做些红薯饼晚上吃的,罢了罢了,既然他想吃,晚上再煮点别的好了。

当叶飞扬一副他是无理取闹的病人的神情把一碗烤的香喷喷的红薯放到他面前,那人的脸上已经没了任何表情,只是拿起筷子狠狠戳了一个红薯,那劲道十足啊。

叶飞扬只当看不见,见方正杰吃完鸡翅,便把那个鸡腿又夹到他面前,自己也开始吃饭了,折腾了这么半天,粥都不热了,幸亏这会儿天气不凉。

等大家都吃饱放下碗筷,叶飞扬一抹嘴,端正了脸,看向对面那人:“这是祁叔,这屋子的主人,我叫叶飞扬,是祁叔的远房侄子,这个小家伙是吉祥,我的儿子,这是方正杰,山下老大夫的徒弟,来帮祁叔看伤的。现在,能告诉我们你是谁吗?”

第25章指伤

那人似乎一早就想好了答案,听到叶飞扬的话,他从容不迫道:“在下姓萧,在家中排行第三,叫我萧三便可。”

萧三?小三儿?叶飞扬一口气没憋住,扑哧笑出声,跟他一起出声的,还有吉祥,小家伙咯咯笑地开怀。叶飞扬连忙低下头,做出一副逗吉祥笑的模样,这幅自欺欺人的鸵鸟模样却看得在场其他三人无语。

萧三眉头一挑,竟敢笑话他!祁叔无奈地摇摇头,叶飞扬指不定又是想到了什么奇怪的地方。方正杰死死盯着面前的空碗,叶哥哥你最好是妖怪,不然回头死定了!

叶飞扬装了会儿鸵鸟,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了,于是讪笑着开口:“呵呵,那个,萧三,你怎么会一个人在这山里晕倒?”

这拙略的转移话题技巧让萧三眯了眯眼,真是个笨妖,面上却幽幽叹了口气:“我本是富家子弟,奈何为庶出,三年前父亲过世,长兄便处处看我不顺,却碍于孝期未过,隐忍不发,前几日,守孝期满,终于让他寻了个我的错处,把我轰出了家门。我孤身一人,四处飘荡,也不知怎的就晕倒在溪边,幸亏被你救起,这救命之恩,我铭记于心。”

叶飞扬听得目瞪口呆,这,这,这不是电视里才会有的么!古代庶出地位低下他是知道一些的,但没想到居然会这么低,当爹的一去世,大儿子就把小儿子赶出家门,这也太没人性了!就算不同母,那也是亲兄弟!骨子里流的也都是父亲的血脉啊,怎么做得出来!

“对不起,我不该问那么多的!你别太难过。”叶飞扬满怀歉意,对于萧三先前的那些事儿一点儿都不介意了。

萧三露出一个浅笑,笑容里带了点儿颓废,看在叶飞扬眼里,就像是在强颜欢笑。叶飞扬愈发的自责起来,他想了想,手忙脚乱地把怀里的吉祥塞到他的怀里,不顾小家伙抗议的哇哇叫:“来,吉祥很可爱的,你抱抱心情就会好了。”

“哇啊……”小吉祥强烈抗议,他不是吉祥物!他虽然小,但是也是有人权的!!!%>_<%萧三低头看了眼被强塞进怀里瘪着嘴哭的小家伙,再看看面前那双带了点儿愧疚和讨好的明亮眼睛,一直憋着一股气的心里莫名的愉悦了些,他点点头,皱着一双剑眉,勉为其难道:“我不太会照顾孩子,不过我会努力照顾好吉祥的,能让我留下来吗?我已经无家可归了。”

明明是俊美的七尺男儿,此刻却是一副落魄卑微的模样,与第一眼看到他时全然不同的表情,叶飞扬的心里顿时同情泛滥,想起自己若不是运气好遇到了祁叔,在这陌生的世界,只怕过的比他还不如吧!这样一想,他几乎毫不犹豫地点了头:“你就安心在这里住着吧,祁叔是顶好的人,吉祥也很乖的。”说完,叶飞扬才想起似乎忘记问祁叔的意思了,当下扭头去看祁叔,却见祁叔笑着点点头,似乎并无不悦。

萧三很满意,很大度的无视了小吉祥拿小爪子挠他手掌的小举动:“那就打扰了。”

谈妥萧三的来历和去留问题,勤劳小蜜蜂叶飞扬又开始忙碌了,方正杰不想呆在炕上,略带同情地看了眼“萧三”怀里哭的可怜兮兮的吉祥,然后端起剩下的碗筷屁颠屁颠地跟在叶飞扬的身后。

收拾好厨房,叶飞扬准备晚上给大家弄点儿好吃的,一屋子的人都是需要补身体的,食补要说什么最补,当然是汤了,他打算熬个玉米排骨汤,再炖个猪肠。

方正杰今天上山带了不少东西,除了祁叔的药和自己的两套换洗衣物,其他的都是各种食物,还背了两个小南瓜上来,叶飞扬小惊讶了一把,瞧不出那小身板儿还挺能抗啊。

挑了几根玉米洗干净,切成一小段一小段,切了些猪排骨和猪腿肉在一旁备用,然后挑了两块猪肘和猪爪,先拿水盖过猪肘和猪爪,煮到沸腾时,把骨头捞起来冲掉血沫,换上一锅清水,把骨头丢进去,放了两片生姜,加了点儿祁叔的小酒,盖上锅让他慢慢熬。方正杰睁大眼睛瞧着叶飞扬麻利的动作,一脸的崇拜:“叶哥哥,你真厉害!”

叶飞扬笑了笑:“君子远庖厨,男人会做饭可不是什么值得炫耀的。”年代不同了啊,追求也是不同的,在现代社会里,新时代的男人做饭都成了必须掌握的技能了。

大骨汤要熬上不少时间,叶飞扬盖好玉米和排骨,打算趁这会儿功夫把菜苗给种下去,家里这么多张嘴,他的压力可是很大的。原本打算跟祁叔坦白空间的事儿,如今也只能往后延期了,真是愁人啊。

方正杰看样子是个小吃货,这会儿正围着炤台转来转去,叶飞扬失笑,冲他招招手:“正杰,来帮我把这些菜苗搬到屋子后面去。”方正杰欢快地跑过去:“这些是做什么的?”

“这是菜苗,种到地里去,过阵子就能吃到新鲜的白菜了,省的要下山才有。”叶飞扬拿了把小锄头,又拎了半桶水,朝后屋的那块地里走去,祁叔先前已经翻过地了,这会儿直接下种就好了。望着面前一大片土地,叶飞扬想了想,还是拿锄头将那片地分成了几个小块,叶飞扬之前只在空间里种过,那里面只要是个种子丢进去都能发芽的,在现实里种还是头一遭,当下按照以前在书里看到的,把泥土翻得松软,再把菜苗小心地埋进去,又浇了点儿水,伺候得格外小心,方正杰跟在他的身后,一颗一颗地递着菜苗,表情有点儿跃跃欲试,却只是张了张嘴,没开口。

叶飞扬顺着种了一条竖线,这才起身,捶了捶酸软的腰,方正杰也跟着站直身子,目光扫过前方,然后,满脸崇拜的表情似乎有点儿崩裂:“叶哥哥,你好像种歪了,怎么办?”叶飞扬不用看也知道自己是啥技术,他转过头,语重心长地说:“正杰,做人要实在,咱们这是种了给自己吃,只要好吃就行了,管他好看不好看,又没其他人看,对不对?”

方正杰眨了眨眼,觉得叶飞扬说的也有道理,当下用力点点脑袋:“叶哥哥说的极是!”

叶飞扬笑得很欣慰,内心很激动,难怪之前姐姐总说正太最萌最可爱,当真如此啊,还最懂事!两人说笑了片刻,又继续种第二排。

方正杰看着叶飞扬动作,突然小声说:“叶哥哥,你以后对萧公子好点儿。”

叶飞扬一愣,转头看了眼方正杰:“我会的。”就在方正杰松了口气之后,又道,“他身世那么可怜,被亲哥哥赶出家门,心里一定不好过,这几天就让他好好休息休息,等过阵子,再让他帮忙干活儿。”

方正杰脚下一个踉跄,差点儿扑倒在地,感情叶哥哥还打算继续使唤那位主子干活儿啊!!!真是只大胆的蝴蝶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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