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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田千顷(20)

  “都说了,以后家里的事就jiāo给我好了,您不用cao心。”江凌冲李青荷一笑,站了起来对王大娘道,“那大娘我们走吧。”

  “行。今上午能签多少签多少,剩下的晚饭时分再去一趟,这事今天就能办好了。”王大娘得尝所愿,也喜笑颜开。

  接下来,江凌和江涛就跟着王大娘以及王大伯,先去了村里有名望的吴大爷家,把qíng况说了。吴大爷是里正的亲戚,村里人有什么纠纷,一向都找他解决。王家老头跟吴大爷关系挺好,这事又没触犯别人的利益,吴大爷乐得卖个人qíng,痛痛快快画了押。接下来几人又把村里邻近的几户人家都一一拜访了一遍。当初江家买这房子的时候,那家卖主也曾麻烦过这些人家,所以江家虽然派了两个小孩来,那些人家也算是了解江家的qíng况;再加上王大伯和王大娘在村里人缘极好,这事又不是买卖房屋,故都二话不说画了押。

  看官,您道两家换房为何要村里人签字?却原来唐代买卖房屋有个规矩,就得征求亲人和四邻的意见。如果他们都首肯了,每人签字画押,你才能卖;万一他们其中有谁不同意,只要能给出不同意的理由,譬如说,您卖的是祖产,属于败家,给老一代丢脸了,那么您就是卖不成。您不服气,只管卖去,好,就可能会有某位亲邻吃错了药,把您一纸诉状告到衙门,然后您就等着挨板子吧。

  之所以会定下这么变态的规矩,主要是为了保护宗族利益,不让家族中某一家的房子转给外姓旁人;另外呢,也是为了减少民事纠纷,避免官老爷们累坏了身子。您想啊,同族同姓以及几辈子的老街坊住在一块儿,有点儿争端也是人民内部矛盾,老族长一发话,什么事儿都给平了,不至于动不动就给政府添乱;这要是某家卖房给外人,新业主进来定居,土著和新移民之间发生磕磕碰碰,族长的威权就使不上了,必然去走法律程序,父母官的负担自然增加。

  卖房前就先征求一下亲邻的意见,为了族人,为了父母官,这规定可以理解。可是,这还不够,在唐朝,尤其在唐朝前期,咱老百姓卖房之前还得写份儿申请书,唐朝法律管这种卖房申请书叫“田宅投状”。申请书写给谁呢?政府。这申请书的大意是:报告政府,我叫某某某,因为什么什么原因,想把家里房子卖掉,那房子坐落何处,面积多少,已经住了多少年,现在什么样子,以及准备卖个什么价钱,等等等等。当地政府派人对这份卖房申请书进行审查,如果核实这房屋确实不是国家分配的,而且亲邻都签了字同意你卖房,那就批示同意;如果不合乎规定,那么对不起,把申请书发还给你,禁止你卖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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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章闹上门来

  这也是为什么王家只出四百五十文钱就能拿到江家宅子的缘故。要知道,那座宅子价值也在三百多贯左右,两座宅子的差价也能有几十贯之多。如果要办房产,王家出这一点钱是远远不够的。但现在江家被bī着没办法,如果按正常程序卖房,必得要江文绪签字同意,这是根本没办法做到的事。张流芳也正是因为这一点,才那么有恃无恐,用半贯钱把嫂子一家bī到墙角。因为她算着李青荷根本没办法卖房。只是她没想到,昨天江文绪来给李青荷报信的时候,就塞了一张签了同意卖房的空白纸给李青荷。兄长去世后他没能照顾嫂嫂一家,心里已是万分羞愧。现在眼看自己夫人为了半贯钱把嫂嫂bī得走投无路,他实在不能再缩在壳里不伸手了。

  李青荷原先想把房子私下里卖给村里人,也正是因为想避开张流芳好顺利地把房子卖出去。还有就是不给好意帮她们的张文绪添麻烦。

  可现在换房就不存在这种问题了。江家和王家的房子的产权都还是原来自己的,只不过王家花四百五十文钱五十年利息的代价,换江家这房五十年的居住权。五十年之后,江家再用四百五十文钱把房子的居住权再换回来。这叫“典房”。而“典房”是不用办过户手续的,让邻里签个字画个押,不过是以示告之。

  转了一圈几人又回到吴大爷家,合约一式三份,两家各持一份,吴大爷那里备案一份。拿到合约,王老伯便当着吴大爷的面,把四百五十文钱jiāo到了江涛手里。在他看来,男人就是男人,无论年纪多小,也是当家作主的人。

  吴大爷是个六十多岁的老头,身材矮小,却一脸的jīng明。他看了看江涛,问道:“江公子,你家没有田地,以后打算作何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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