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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那就结婚吧(97)

作者: 陈老志 阅读记录

总之,是个惹不起的人。

中午去给丁元送饭,明初不像之前交给前台就离开,而是直接把饭送到了丁元办公室里。

虽然他已经挑着中午用餐时间段进去,可还是被不少人目睹了尊颜,不至于长得惊为天人,但也让很多人倒吸了一口气,尤其是女性同胞们,差点就掏出小本本要找他签名了,这么好看的人,不当明星简直太可惜了。

办公室里的丁元也不知道明初会大驾光临,不过人已经进来了,恐怕也在外面引起一番骚乱,再让他走人也不太好,更何况和他一起吃午饭也不是件令人排斥的事,相反还让她觉得很愉快。

当然,明初突然造访可不是为了吃饭这么简单,人家是有正事的,把餐盒摆放整齐后立马与丁元说明了来意。

丁元听完,皱眉,“你要我雇水军去反击那些人?”

明初点头,“那当然,不然他们以为你是软柿子,好捏。”

丁元摇头,“不用,不管他们就好。”

明初:“这种恶意的诋毁放任其自生自灭只会助长他们的火焰!绝不能姑息!”

丁元:“那你雇一波水军去反击,不是只让这战火越来越旺?”

“不雇水军也可以,挑几个头目递个律师函,以儆效尤。”上次苏琦那个粉丝被他递了律师函之后,去他那里吃饭的人再也不敢拿手机乱拍了,说明这些愚蠢的人对法律还是忌惮的。

但是丁元还是觉得不予理会是最好的办法,当然,也不是什么事都不做,这些人发表的言论都将被他们作为证据存起来,以备他日之需,丁元也不是傻的,不可能被人追着屁股骂都不作为。

自己的想法被丁元否决,明初说不失落是不可能的,不过能怎么办嘞,他想这么做,其实也是觉得一个人去对抗那群疯子有点力不从心,但既然老婆大人不同意,那他就只能硬抗了。

丁元这时候还不知道明初在微博上和人杠起来,等她发现的时候已经是很久之后,那时候那个以原名作为ID号的账号,已经被水军们默认成为丁元的小号,毕竟这么激动,除了本人,还能有谁啊?!

*

除了明初,一直偷偷关注着丁元的当然还有挑起这场风波的苏琦,不过她自然不会拿自己的大号去关注丁元,而是用了自己另外一个小号。

明初在丁元微博底下的‘英雄’行迹,自然被她看在了眼里。

甚至于她还在明初与人互怼的对话里,看到了自己的名字。

某网友:【都说绮丽和书中戏的老板是两个大美女,两人我都见过,个人觉得苏琦真的是哪种放人堆里就很扎眼的大美人,丁元就属于那种小家碧玉型,不是很有辨识度。】

明初:【鼻子做得高当然扎眼了。】

某网友:【请不要诽谤,人家并没有整容,已经澄清了。】

明初:【哦,是吗,那么明显澄清还有人信啊?】

某网友:【不说她没有整过容,就算她真的整了,我说她漂亮不矛盾吧?】

明初:【谁让你踩一捧一呢,你反过来说我就不喷你。】

某网友:【你是丁元本人吧。】

明初:【我是她老公!】

作者有话要说:

苏琦:看谁信你!

每次要码字小屁孩老是来我旁边盯着,赶也不是,拖着拖着就这个点了,哎……好烦啊,我也想快点完结开新文!

下本文求预收呀,《门不当户不对》

由夏花了十年,

终于将秦铮占为己有。

告白那天,月朗风清,

秦铮一脸抗拒,“姓由的,你是在发癫吗?”

由夏:“没有啊,我虽然胸没她们没大,屁股没她们翘,可是我看得出来,你最喜欢的还是我这种类型。”

秦铮:“哪里学的乱七八糟!”

由夏一脸无辜:“你教的。”

——————

把她推开,是秦铮替她想到的,最好的归宿。

这是一个天鹅遇上草包,一个想追,一个想躲的故事。

第四十八章

别于面对她时的冷漠,明初在网上就犹如一只小狼狗,谁说一句丁元的坏话,他一准咬回去,并且往死里咬。

这种落差,让苏琦心里更觉得不是滋味。

退出微博后,苏琦将助理唤进来,见她一脸阴沉,小助理有些发憷,可还是假装镇定一脸微笑地开口,“苏总,有什么事?”

“一桃子呢,联系上了吗?”苏琦问。

“这……”助理一脸为难,“关于她的信息是拿到了,但是她的电话一直打不通。”

“地址呢,知道她住哪吗?”

“知道。”

“既然电话打不通就直接登门拜访,怎么也得把人给我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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