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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秒(74)

他记起她第一次见到他时怔愣的样子。

他记起她把新买的钢笔送给他,笑得有些傻气的样子。

他记起她低头抱着他的脏脚,认真地垂着眼给他剪指甲的样子。

面前男人的脸被雾气模糊,早已没了声音。朦朦胧胧中,赵亦晨看到他满脸的血。可自己的拳头仍然没有停下来。沾着血的拳砸上那张满是血的脸,红色与红色相撞,把他的拳头撞得生疼。

他记起每回他抱她的时候,她僵硬的身体。

他记起二零零零年六月四日的那个晚上,她在黑暗里忍住颤抖,呜咽着抱紧他的背。

他恨他的拳头没有千斤重。他恨他们伤害她,带走她,杀死她。

他恨自己没有早一点发现,他恨自己没能救她。

有人架起他的胳膊,试图把他从奄奄一息的杨骞身上拖开。

“赵亦晨!赵亦晨!”那人在他耳边不断低吼,“再打就死了!再打就死了!”

赵亦晨却好像什么都听不见,什么都看不见。

他记得那晚他告诉胡珈瑛,他会护着她,对她好。

她搂住他说,她记着。

她记了一辈子,到死都在向他求救。

到死都在向他求救。

第55章24-1

二零零零年六月,胡珈瑛入职金诚律师事务所,师从律所的合伙人王绍丰。

这个夏天格外炎热。王绍丰带她从法律援助的案子做起,头一个月总是在法院、检察院和看守所来来回回地跑,起早贪黑,不比刚进派出所驻所刑警中队的赵亦晨轻松。

她跟着他代理的第一桩案子,是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五月下旬被带进看守所,警方提请批捕时申请了延长期限,嫌疑人家属便已有小半个月听不到他的消息。王绍丰接受嫌疑人老母亲的委托,领着胡珈瑛上看守所跑了三回,总被各种理由敷衍,始终见不到嫌疑人。

第三回,王绍丰就一声不吭地带她蹲守在看守所外头,过了规定的会见时间也不离开。

入夜以后,看守所外边光线昏暗,十余米的范围内只瞧得见一盏路灯。灯光映出空气中飞旋的尘埃,夜蛾扑腾翅膀,飞蚊绕着灯罩打圈。胡珈瑛坐在王绍丰身旁,背靠着院墙,身子底下只垫着一张薄薄的报纸。

执勤的武警换了一拨。手电筒的灯光扫过他们的脸,顿了下,又随着脚步声离开。

王绍丰抹了把脸。

“去吃点东西吧,蹲一天了。”他擦去鼻头的汗水,这么告诉胡珈瑛,“这里我守着。”

挪了挪发麻的腿,她转头去看他。

“您一个人安全吗?”

看守所在湖边一条小路尽头。沿途廖无人烟,距离最近的法律服务所在五百米外的路口。王绍丰笑笑,摇了摇脑袋:“你要我讲实话?多个你这样的小姑娘也没什么用。”而后他停顿片刻,又问她,“你没带什么防身的刀之类的吧?”

坐在墙脚的姑娘摇摇头,“没有。”

王绍丰颔首,撑住膝盖站起身,蹬蹬腿,手伸进裤兜。

“那些玩意不能带。”他说,“我们经常进出公检法,你自己知道是防身用的,人家可管不了这么多。”

跟着他起身,胡珈瑛捡起报纸拍了拍,点头答应:“我记住了,师傅。”

从口袋里掏出烟盒,他犹豫片刻,把它重新推回兜中,腾出一只手来冲她轻轻挥了下,“去吧,也给我买份盒饭过来。”

胡珈瑛在最近的餐馆,打包了两份盒饭。

再回到那个路口,她停下脚步。小道幽深,灯光在榕树枝叶的掩映下晦暗难辨。一眼望去,她瞧不见尽头。

路边的垃圾箱旁一阵响动。她拎着装盒饭的塑料袋,往声源处看过去。是只野狗,低着脑袋,用鼻子拱动堆在垃圾箱边的纸盒。它毛发茂密,不像她见过的那只,满身癞痢。

定定地望了它一会儿,胡珈瑛迈出脚步,走进小道的阴影里。

七月中旬,案子一审结束。

胡珈瑛直接从法院搭公车回家,拿钥匙开门的时候,已经过了正午。把身后的门板合上,她扶着门框脱鞋,胳膊上还挂着沉甸甸的包。低头发现玄关多了双鞋,她愣愣,听到脚步声抬头,就看到赵亦晨从厨房走出来,手里还端着一盆菜苔:“忙完了啊?”

他穿的背心和短裤,身前还系着围裙。围裙是赵亦清用旧的,紫红的花色,系在他高高壮壮的身板前面,又小又滑稽。胡珈瑛看得忍俊不禁,心头的疲惫也被扫进角落里。她搁下包就走到他跟前,笑着去拽他身上的围裙,“今天回来这么早?”

见她笑了,赵亦晨也翘了嘴角一笑。

“发工资了,多买了点菜。”他任由她拽着围裙的一角,转身往厨房走,“今天吃顿好的。”

这是他拿的第一笔工资。胡珈瑛捏着围裙跟在他身后,往前走一点,就能看到快要咧到耳根子后面的嘴角。“你就鱼蒸得还能吃。”嘴边带笑地随他走进厨房,她发现砧板边不只有条鱼,还有半只光秃秃的鸡。想起家里还有木耳,她计划起晚饭:“还买了鸡啊,那晚上烧鸡.吧。”

赵亦晨摇摇脑袋,已经从冰箱里拿出一包木耳,随手抓了只碗要泡开,“中午一起烧了。”

“行,吃不完晚上就热一道。”胡珈瑛也不反对,拉下他脖子上的围裙,端起他刚放下的那盆菜苔,“我洗菜。”

他笑笑,一面低下脑袋让她摘走围裙,一面给装着木耳的碗里盛满了水。正要拿菜刀接着去剖鱼,他忽然又瞥见她的脚后跟。手里的动作停下来,赵亦晨蹲下身,沾着水的左手掰过她的小腿:“脚怎么破皮了?鞋子打脚?”

被他的手凉了一下,她低头瞧瞧,也才发现脚后跟破了几处皮,渗出星星点点的血珠。

上午胡珈瑛就觉得鞋帮把脚磨得有点疼,没想到真磨破了。“新鞋有点打脚。”抬脚轻轻挣一下他的手,她没当回事,只回过头接着择菜。开庭要穿正装和高跟鞋,新鞋硬,她穿了小半天,磨脚也正常。

身后的人没吭声。等听到赵亦晨搁下菜刀的声响,胡珈瑛才后知后觉扭过头,看见他一声不响走去客厅,拿了酒精和棉签回来。“又不急这一下。”她失笑,手里还择着菜,没挪动脚步。赵亦晨蹲到她脚边,捏着蘸上酒精的棉签,一点一点给她清理伤口。从她的角度,只能瞧见他压低的眉骨,还有头顶的发旋。

“等下个月工资下来了,看看能不能给你买双新的。”她听见他沉着的声音,“我看贵点的皮子都软,应该不打脚。”

酒精渗进伤口,细细密密地疼。胡凤娟头一回给她洗脚的时候,温水没过脚踝,也是这样的疼。

胡珈瑛垂下眼帘,打开水龙头,清洗择好的菜苔。

“刚买的新的,又买干什么。”她笑着回嘴,“新鞋都打脚,多穿几次就好了。”

换另一头棉签伸进酒精瓶,赵亦晨低着眼,没出声。

夜里洗完澡,胡珈瑛没在屋子里找到他。

入夜后为了省电,客厅的灯都没打开,只有卧室开了盏小台灯,从半敞的门边漏出一片光亮。她在玄关看到赵亦晨的鞋,推开门往外头探一眼,发现他就搬了张小板凳坐在门外的路灯底下,叉着腿弓着背,趿了拖鞋的脚边搁着把锤子,手里还抓着什么东西,皱着眉头细看。

胡珈瑛轻手带上门,走近了,才看清他手上的是她白天穿的高跟鞋。

“坐外面干嘛啊?”

“刚问了我姐,她说拿湿布盖着敲一敲就软了。”他拿湿布擦掉鞋帮里侧留着的一点血印,而后叠成两层,盖在那块儿磨脚的地方,“我给你弄好试试。”

外头没有风扇,他只穿一件最薄的白汗衫和短裤,也已经满身是汗。她盯着他背后一片汗湿的深色,瞧了会儿,便回屋拿上花露水和蒲扇,又搬出另一张小板凳,坐到他身旁。赵亦晨已经拿起脚边的铁锤,转眼见她坐下了,只得抹一把脸上的汗,用手肘碰她:“你也出来干什么,回屋里去,外面蚊子多。”

“正好坐会儿,里面闷。”拨开他的胳膊,胡珈瑛把蒲扇放到腿上,倒一点花露水到手心里,给他抹腿和手臂,“涂点花露水,没事。”

她几乎是从头到脚地替他涂,涂得他边敲鞋帮边躲,板着的脸上也染了笑意,半天褪不下去。等用完了小半瓶花露水,她才笑着拿蒲扇帮他扇风。

“凉不凉快?”

“凉快。”赵亦晨埋着脑袋,手中的锤子轻敲湿布盖住的鞋帮,“涂多了就不知道热,容易中暑。”

她弯了眼笑,“你知道啊。”

膝盖一撇,他撞了下她的腿,算是报复。

这晚赵亦晨要值夜班。

八点过后,他洗了澡出门,家里只剩胡珈瑛一个人。她回到卧室,打开台灯,看到小书桌上的记事本。皮面的本子,是他新买给她的礼物,拿来摘抄。摸了摸记事本的皮面,她坐下来,解开记事本的皮扣,再从抽屉里找出一支笔。

笔尖悬在第一面的纸页上,胡珈瑛想了想,写下四行英文短诗。

诗的作者是狄金森。胡珈瑛还记得,这是她逝世后留下的诗稿当中,不大起眼的一篇小诗。

如果我不曾见过太阳。在英文原诗旁写下曾经读过的翻译,胡珈瑛笔下一顿,才接着写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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