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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离之南华(2)+番外

言寓荆小声道,“师父。”

迟念却是不理他,看着非璟煜,“实在愿意费工夫的,把我抬出去,扒了裤子吊在哪个酒店门口,挂个布条子,写天下第一大淫棍也成,天下第八糊涂鬼倒也不错。”

非璟煜却是绝对的嘴硬,“淫棍有什么了不起,糊涂鬼也不是说你,就算要挂,也挂天下第三懦夫。”

迟念却是来了兴致,但也不问他为什么是天下第三懦夫。

非璟煜也没有说的意思,只道,“我等到跪昏过去了,自然还有别的办法,就是一只苍蝇也能烦死你,更何况,还是一个大活人。”

迟念没有应声,言寓荆却是道,“师父。”

只见麻丫丫的一片昆虫向这边爬过来,过不了一会,就全附在迟念刚才泼水泼出去的圈子里,乌漆漆的一片,言寓荆不由自主地缩起身子。

非璟煜也非常不自在,他这两天跪在这里,被各种各样的虫蚁咬得身上到处是胞,又痒又疼,迟慕瑀特地点了香,又在四周摆了三七之类的植物,却是一点用处都没有,一瓶花露水都涂完了。

再加上人对于各种虫类与生俱来的恐惧,哪怕是非璟煜,也不由地紧了紧肩膀。

迟念却是道,“给你个建议,可以挂天下第四卑鄙无耻之徒。然后在我额头上贴着,欺凌弱小,天理难容。”

非璟煜这时候却是顾不上还嘴了,他周身都是麻悚悚的感觉,那些虫子虽然没有往他身上爬,他却像是心肝脾胃肾都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却是狠咬着牙,“我就不信,你能整死我!”

作者有话要说:滨河之前两个月的故事,可怜的小非啊

猜猜迟大哥是在做什么?

哈哈~

好多虫啊,惭愧喽~

狐狸啊狐狸,答应你的礼物哦,你儿子的番外,从过年到现在啦,抱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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击节2...

非璟煜一个人跪着,虽说如今天还没大黑,可四周都是虫子可比四周空无一人恐怖多了。本想着就撑着今天被咬满头包,可奇怪的事,居然周围的虫子都不再叫了,他刚开始以为是自己习惯了,后来才发觉,附着在水上的虫子已经死了大半,一地的尸体。剩下的,也离他越来越远,透过细微的光,能看出地上一圈浅黄色痕迹,非璟煜得意地哼了一声,我就不信,你真不心疼我。

虽然没有了蚊虫倾扰,可到底长夜难捱,更何况已经跪了两天,但要他稍稍换一个姿势,非大少爷是断然不肯的。不知慕瑀今天什么时候过来,有人在旁边,哪怕听他呱噪,也比现在好。

言寓荆在一边练功,他的墓镧生活很简单,除了练功还是练功,迟念偶尔会问要不要读书之类,他也挑些自己喜欢读的,迟念也打算为这个弟子谋一个好的出路,年纪轻轻,难道真的陪着自己终老林泉吗?

可言寓荆只是埋头道,“小言一辈子侍奉师父。”

迟念也会踹他一脚,“我腿瘸了,脑残了,需要你侍奉!”

言寓荆也就呵呵一笑,多数时候也不说话了。

如今听得迟念叹息一声,他也忙转过身来,“师父,是哪里不对吗?”

迟念却是道,“你的心思。”

言寓荆有一瞬间的恍惚,却又立刻道,“小言没想什么。”

迟念听得他如此说,也不再说什么,只是依然在一边看。

倒是言寓荆自己有些不好意思,知道瞒不过师父的,可若要说什么,又未免太傻了些,索性自顾自练功,反正,练功总是没错的。对那个现在还跪在外面的人,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态度。

若说可怜,那种锦衣玉食的大少爷也没办法和他比惨,这世间的道理,也没有听说过弱者同情强者的。更何况,那个人,也不需要同情。若是自己这时候跪在师父面前痛哭流涕,请师父收了他,那也未免太假了些,明明,心里面就空落落的。

他和沈默从小一起长大,说是这么说的,可那不过是说的好听一点。

他七八岁的时候就一个人出来了,若说吃苦,倒也不知道算不算吃苦,可挨饿倒是真的挨了不少饿。就算没有饭,也不肯在路边和别人讨吃的,有见他可怜的,扔几毛钱,他就买个馒头,也有拉他入伙的,不同意,不过就挨一顿臭揍,虽说他言寓荆的命不值钱,可到底谁都不愿意吃人命官司的。后来,有人见他打架狠,就让他加入了帮派。那时候古惑仔正流行,这帮派那帮派的,他的那个帮名字也没什么特别的,就叫做天鹰帮,因为那时候倚天屠龙记也流行。只是,他生就没有主角的命,从小流落江湖吃尽苦头被大哥看中,有人疼有人顾有人扶持自己又肯拼,终于熬到扛把子。就他加入的那个天鹰帮,除了胁迫小学生一个月交两块钱不准告家长之外,最大的本事就是跟在别人屁股后面倒假月票。倒假月票的方式就是去小学门口,拦住小学生,月票要吗?要的就要了,不要的就保护费涨价,变两块五。挣大头的永远是别人,他们就跟在后头混混汽水喝。偶尔多的不知哪来的什么票,反正也没几块钱。后来,假月票的事情被曝光了,首当其冲的就是他们这些勒索小学生的,老大听说是被判了十年还是三年的,或者是三个月也不一定,反正风传什么的都有。老大都这样,他这种混事的自然就更没什么前途。就像保洁员找工作永远比总经理容易一样,他们这些跟在别人屁股后面的小屁孩也是到哪都行,他又混了一个帮派,名字更神气,叫金龙帮,谁承想,过了一段日子,古惑仔又不流行了,他们的金龙帮也就解散了。言寓荆一直在庆幸,还好,不是在最落魄的时候认识沈默的,要不然,也不可能成为好兄弟。

他的经历说起来就是这样,但若要讲惨事也有一大堆,比如最惊险最无稽的,被拉去给屁股上文咸蛋超人之类,还好跑得快,不过也是吓得一个月不敢出门,再有催人泪下一点的,有人带话说他奶奶快不行了,让他赶快回去,没钱买车票,蹭上车,也没位子,靠在打开水的地方被狠狠烫了,这也不算惨,列车员赶过来看情况,才发现他没买票,又是小孩子,一停战就送下去了,等在派出所收容站又折腾,回去,别说是最后一面,连奶奶的骨灰盒都没摸着,叔叔打了一顿,婶婶又给踹出来了,其实七八岁的孩子哪知道争家产的事,再有也风光过的,比如烂尾楼边有几个乒乓球台子,最里面那张台就是他罩的,谁要打乒乓球,都得报言哥的名字。既然不是主角,也没人为他立传了,好死不死,就那么一回事。有些事,他自己都想不起来了,有些事,他都懒得想。

再后来,认识了沈默,就更让他明白了,人有高低贵贱之分,其实,早都知道了,他还记得有一回去蹭看电影,老片子,就说什么,“光脚的挣来穿鞋的吃,穿鞋的挣来穿靴的吃。”他知道,就是这样。他也没有资格愤青,世界究竟是怎么发展,怎么变化,都轮不到他来管,他连骂一声天道不公都没打算,一生下来就是这样了,有什么公不公的。

沈默是真正的天之骄子,就拿篮球来说,自己只能乱拼乱打自己死命琢磨,人家什么启蒙教练,体能教练,技术教练,一大堆。自己从来就是舅舅不疼姥姥不爱,人家家里光负责剪草坪的工人还要倒班呢。不过,言寓荆也没觉得有什么,第一次碰上打球,只能看出来他爱干净,带钩钩的几瓣叶子的衣服鞋子也见过,可他又分不出是真的假的。

不打不相识,越打越熟识。再后来,竟成了肝胆相照生死与共的好兄弟,自己第一次去他家,他家大得让他想跑。

他言寓荆就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城乡结合部小混混,又不曾生具异相,也没有那些大伟人大豪杰立传之后的大气度,本来,人对不属于自己的世界就本能的抗拒。

进了人家家,没等人说,就换上拖鞋了,这个他还是知道的,一个一个佣人放电影似的叫少爷,那也是他第一次见沈默的妈妈,言寓荆至今感激她,因为她没有像电视里的有钱人一样送自己的走的时候大包小包的接济,亲切又不失高贵,典雅又不失温柔,只是认识久了才知道自己真是好运,沈妈妈一年到头也见不了几次,自己第一次就吃到了他做得酱肘子。

吃相自然是不怎么好看的,据说,人不能太馋,馋了就容易掉价,可本来连价也没有,掉不掉的也无所谓了。他可不像沈默,吃个酱肘子还用刀,反正看自己露着指头的灰袜子也知道不是有钱人了,又有什么可装的。

再后来,一起打游戏,一起打球,还一起打人,他被人抓住出千要砍手指头的时候,沈默扑到牌九的台子上说要砍砍我,他就知道,兄弟,是做一辈子的。

有钱人家的小孩就是好,问清楚了他是沈家的大少爷,事情就好办多了,二十万才有用,手指头能剁碎了当竹笋吃吗?

再后来,就被王云天莫名其妙的看上了,再后来,就又是一大摊子的事,然后,拜了迟念为师,从此,自己不是主角也有了主角命,莫名其妙的,一个比自己幸运千万倍的什么都有的人又要来抢夺,他知道,世界是人家的。人家的爸爸是大名鼎鼎的风坛坛主,人家的哥哥是翼盟盟主秋瑀宸,人家自己又是新闻媒体追着的明星,从前小的时候当小混混,什么没学到,也知道,江湖嘛,人情难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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