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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贴纸引发的血案(65)

作者: Persimmon 阅读记录

后不后悔帮了潘雨樱?后不后悔浪费了给肖华留下好印象的机会?后不后悔进入这个圈子?你会不会后悔遇上我?银裴秋颓然靠在沙发后背上,忽然觉得鼻头有点酸。有人外在看起来柔弱不堪,比如肖华,但他的内心比铁石还硬;有人看起来油盐不进,比如胡杨,但他忽略了胡杨还是个十九岁的少年。说不定这人的心还停留在十六岁,应该是活泼的,成天高高兴兴,坐在课堂里一脸嫌弃骂老师的年纪。

“我不后悔。”胡杨松开银裴秋的腰,翻过身拍掉头上的烟灰,“我只要没做错,我就死都不会后悔。决定是我自己做的,我总不能一头撞死吧。”

“那去吧。”

“去什么?”

“去那个电视剧的试镜会。”

上天应该多给胡杨这种人一点机会,银裴秋精准把烟头扔进水杯里,腾出手帮胡杨擦掉脸上的眼泪和鼻涕:“你要别人看得起你,你首先得拿出作品,证明你是个值得被尊重、被支持的人。你做得好了,别人才会把你当成个人看,哼,小孩儿,你见过有人想去掀开耶稣的裹尸布,看看他内裤什么颜色吗?”

“你还别说,我躺雕塑下边儿看过!嘿!没穿呢!”

“……我操你妈。”

“我没妈。”

“……”

“那个角色真的适合你。”银裴秋叹了口气,抱住胡杨的头一顿揉,“为什么不要?啊?说啊!倔驴蹄子老子揍死你!”

剧名《乍见之欢》,耽美小说改编的双男主剧,现代都市玄幻。双男主其一是个小孩儿,刚满十八,原身桃树,接了帝流浆的洗礼成了一个跳脱的桃树精。驱厄辟邪,又灵又洒脱,整日跟在男主角屁股后头喊哥哥。那个角色很勇敢,摘掉爱情线之后,就这个角色最出彩——无论什么时候都有一双闪亮的眼睛看向电视机前的观众,那份感情和认真应该可以感动不少人。

肖华改编,江行云退出大银幕之后的第一部 电视剧,男主角定了当红演员陈铎,要质量有质量,要流量也有流量。银裴秋恨不得现在就把胡杨这张脸搓圆捏扁,看看天灵盖里装的是脑花还是豆腐渣:“不是想学吗?你这蠢脑子读一万年也考不起一本,行云带你教你演技,校花培养你点儿艺术素养道德情操!我就差一句话,差点儿没说给我,咳,给你他妈一个位置什么都行!你怎么一点儿都不领情啊你个操蛋玩意儿!”

“别搓!别搓了!我这不是想第一部 演你的吗!”胡杨挣不开银裴秋的手,心一横骑到银裴秋腿上可劲儿地蹭,“第一次不是很重要吗?你拿了人家 第一回 你不想多要点儿啊……诶哥,别揉我了我脸疼着呢。”

“没点儿演技也想上我银裴秋的电影?”

“那……上你行不行?”

“滚!”

“我偏不!你搂着我,我冷!”

身上冷,心里也冷,到处都是冷的。胡杨不管不顾地抱着银裴秋,令他惊讶的是银裴秋没推他。他干脆把脸埋进了银裴秋的脖子弯,拿自己没刮胡子的下巴蹭着那块儿嫩肉。银裴秋身上是热的,每次一靠近银裴秋,胡杨就觉得自己浑身暖起来了:“哥,你知不知道你以前在我看起来像什么?”

“暴脾气臭导演?”银裴秋拍拍胡杨的背,又掐了把他的腰,“也不看看你自己是个什么德性!怪我骂你?”

“不,不不不!是神仙!”

学问好,口碑好,模样也好,性情也好。他扬起一个大笑脸来,不管银裴秋在漆黑一片的屋子里看不看得见,只是一个劲儿地笑:“你特别轴,但是什么都要做好做强!跟那帮混账玩意儿老鳖孙一点儿都不一样!你心真的特别好,我真的佩服你,真真儿的!我不说假话,我以前一直觉得你是个特别好的神仙,跟你在一块儿,能靠近点儿都是赚!”

“然后?”

“然后神仙长痘啦哈哈哈哈!”

“你死不死啊?”

见银裴秋要打人,胡杨赶忙把他手抓过来放嘴边亲了一下:“神仙是不能跟我这种狐狸精谈恋爱的嘛,我觉着你是个人了……我好像,靠近你了一点点。”

第三十二章

高中没读完的小屁孩儿读剧本,想想就觉得难受。胡杨被周白陶关在宿舍“研读”剧本,罗清华也闲得没事做,只能在厨房边削苹果边陪“太子”读书。她时不时听到胡杨在房间里又是傻笑又是嚎叫,心下感叹自己这152的小身板儿承受了这个身高不该承受的重量。

“老板,出来吃水果!”

“嗷!阿嚏——!就来!”

暴雨那天罗清华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结果还没等到晚上,胡杨就巴巴撑着一把伞回来了,进门之前还打了一个响嗝。那一期播放之后外界舆论也不知道偏向哪一边,有的说这综艺还是落了窠臼,也有人觉得这东西好看,就是失了原先的味儿。罗清华扶着额头看向大快朵颐的胡杨,自己拿起那部电视剧的原著随手翻了翻:“老板,这角色说的是清瘦……你也不用天天就吃草吃水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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