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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厂需要你这样的人才(162)

正应了词人的那一句,“当时年少春衫薄。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

池宁是斗香大赛最忠实的支持者,他曾是斗香大赛参与者、资助人、评委,以及如今的主办方。

准确地说,斗香大赛的历届主办方都是大内的内官监,今年也不例外。只不过池宁用一个努力培养了三年的戏班子,好不容易才从二师兄俞星垂手上换来了主办的差事。

三年前,池宁虽然对仙仙说,有本事就自己去买戏班,但其实他还是用变树数日作为交换条件,和原君换来了一个戏班的班底。钱肯定是池宁自己出,他和原君求的是现在落魄,未来却能大火的名角,不拘是生旦净末丑哪个行当,只要是那种能火到一个人就可以养活整个戏班的就成。

池宁一点也不想去赌运气,他就是想享受一把百分百当伯乐的感觉。在付完变树几天的代价之后,原君也果然诚实守信,给了池宁一个全明星的戏班配置。

不单单哪个是角儿,而是整个戏班,哪怕随便拿出来个敲小锣的,都注定会成为大家的那种。

池宁乐的差点单方面宣布,原君就是这全天下最好的神。

人凑齐了之后,池宁又用极低的价格,在京中买了个远近闻名的鬼宅作为戏班的大院,前院唱戏,后院住人。

人人都觉得这戏班子最后的结局不是出有关人命的大事,就是因为鬼宅凶名而无人敢来,门可罗雀。但池宁却一点也不担心,因为院中的执早已经被原君摆平,而普罗大众对于这种凶宅,其实总有一种既害怕又好奇的探究心理,只要宣传到位,不愁没有人来。

说白了 ,京中鬼气最重的凶宅,这本身就已经是一种名气了。

更不用说池宁还趁热打铁,让戏班在最初唱的都是什么神啊鬼啊的志异昆曲,很是因地制宜接地气,自此一炮而红,又因为角儿们都是好角儿,唱戏卖力又好听,很快就捕获了不少的忠实票友。

经过三年的磨合,这一支名为“集秀班”的戏班,已在京中彻底站稳了脚跟,眼瞅着都能去和钱小玉的全福班比划比划,打擂台了。

池宁方才觉得这集秀班能拿得出手,总算好意思送给他二师兄俞星垂了。

俞星垂这三年,倒也自己出手买过一个现成的戏班,可惜运气不太好,点儿有点背,不要说有个什么角儿唱红了,差点没让他赔个底掉。俞星垂为此气得好些天没再去梨园听戏,后来好不容易才忍痛解散了戏班,这才慢慢释怀了往事。

没想到,柳暗花明又一村,俞星垂前手刚砸了一个吞金兽,后脚就有贴心师弟送上了一个聚宝盆:“集秀班竟然是你的?!”

俞星垂最近最喜欢的一个叫凤仙的戏子,就是集秀班的当家花旦。

“现在它是你的了。”池宁给出去的时候一点也不心疼,虽然集秀班很能赚钱,但比起这点钱,池宁还是更想先填补一下二师兄仙仙的亏空,“随便你想怎么捧,怎么追,你想让凤仙来家里唱都是使得的。就是他这人性子有点拧巴,最忌讳别人和他搞断袖,你可悠着点。”

“啷个会和他搞断袖?”俞星垂一着急,又冒出了辣椒味的蜀地普通话,“老子又不是疯球了,我只是喜欢听人唱戏噻。”

“嗯,那挺好的,你喜欢听,他喜欢唱,绝配。”

这凤仙是个男的,但他演的女旦,不管是唱功、身段还是扮相,都艳压了全国的一众同行。集秀班能这么快崛起,凤仙和凤仙的脸功不可没。人人都是视觉动物,谁也不能免俗,连钱小玉这个算是集秀班竞争对手的全福班幕后老板,都喜欢凤仙喜欢得不得了,是集秀班的主要金主之一。

池宁就喜欢这种有钱又大方的“金主爸爸”。

凤仙短短三年间就红遍大江南北,自然有无数的人趋之若鹜,有真心实意喜欢他的,有至少想把他买回家把玩的,也有想把他挖去其他戏班的……但凤仙都所有来试探的人都不假辞色,并无任何跳槽之意。

因为谁也不知,他这个如今人人追捧的人间仙子,三年前,是被池宁从最脏的楚馆给买出来的。差一点他就要咬舌自尽了,在池宁不要他之前,他是不会转投任何人的。

其实凤仙当年刚被池宁从楚馆里赎出来的时候,也不觉得池宁是个什么好人,因为大家都说,太监虽然没了那啥的能力,但在拿道具作践人方面却是不输给任何禽兽的。他始终防备着池宁,不太愿意去相信池宁花那么多钱买他,只是想听他唱戏。

池宁没和这个叛逆少年来一场什么心灵鸡汤的宽慰之旅,他只是挑眉,讥笑着说了一句:“爷和你好,咱俩到底谁占谁便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