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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娱乐圈之我是传奇/黄金黎明(174)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还是一个走在时代尖端的人。马云和李连杰刚开始推广太极禅,可是五太爷已经练太极练了几十年了,据说,他现在能徒手打几个小伙子,不过,我个人觉得,这不是在吹牛,就是人家小伙子不和老人家一般见识。

老太爷收了功,旁边保姆给他端了一个大缸子,里面放着茶水。

他吸了一口,咕噜咕噜,吐掉,然后才慢慢喝了一口。

他问我,“老四呢?”

我比划一下,还在睡。

我挺害怕他问我和勋家兄弟是怎么回事,不过老人家没有为难我。他点了点头,伸出胳膊,向前指了一下,说,“走,跟我到前面的鱼塘看看去。”

他像是有话要说。

我点点头。

鱼塘就在山脚下。

当时,勋世奉他们捧着他爷爷的骨灰从这里上祠堂,五老太爷与我就送到这里。这里的鱼塘是用山里引下来的冷泉水,专门用来养冷水草鱼。在这里,一条草鱼能长5、6年,肉很紧实,清蒸煲汤,都是上品。

老头儿拿着一根拐杖,他站在鱼塘边上,看着水面上偶然才冒头的鱼嘴。他让人拿一个长柄渔网,从鱼塘里面网鱼。

我在一旁看着。

他忽然说,“我们家老四,……,我管不了,谁也管不了。”

我在他身后听着。

“我三哥临终把那边的家族都交给他执掌,他权柄在手,别人都得听他的,他是谁的话都不听。只是……,为了女人和兄弟闹翻,……”

吴老太爷没有继续说。

那边有人已经捞上来一条重12斤的草鱼,老头儿很高兴,直呼回家清蒸,就着这条鱼,他要吃三大碗米饭!

这边看够风景,老人家往回走。

我搀着他。

他说,“我们老勋家娶妻求淑女,不一定要讲究门当户对。昨天在伽蓝寺,那个秃头大和尚对你称赞有加,虽然你不是出生在大家族里面,不过,就我自己来说,你来我们家做孙媳妇,我同意。诶,其实,我同意还是不同意,没人听我的。

他爷爷活着的时候,老四还有一怕,现在,……,我们家老四这个人,天赋异禀,少年得志。虽然我不懂他们做的生意,可是我也知道,他有钱,有的是钱。美国是资本主义国家,有钱就是皇帝!他有钱,就有权。麻烦也就接踵而至,女人跟着他,绝对过不了太平小日子。”

我知道。

五老太爷说的事情我都知道,就因为知道,所以才犹豫。

‘喜欢’这种感觉太微妙,因为弥足珍贵,似乎随时可以消逝,而一生过于漫长,不知道这样的感情是否可以支持着完全两个世界的人,走过剩下的几十年的时光。

老人家让我回去,准备准备,一会儿过来,说他这里7点半开早饭。

我先去厨房,把他们从菜园里面拎回来的新鲜蔬菜清洗干净,沥干水分,放在这里备用。

我回去那个红木小院叫勋世奉起来。

他已经开始办公了。

☆、140

爬出温泉池,我穿衣服的时候,感觉手指都是软的。

可是这里山风很大,不捂严实一些,怕着风。我等了一下,等手指自己不抖了,再一件一件拿过来。我背着勋世奉,听见身后是快速着装那种悉悉索索的声音。最后,我的内衣和爬山服都是他给我穿好的。

看阳光,已经午后。

拉过双肩包,打开。

我的背包里面装了一些饼干,Lay’s 薯片,那盒剩下的观音酥,还有两听可乐,一瓶矿泉水。

我觉得很困,什么都东西都不想吃,硬被塞了两块观音酥,喝了一罐可乐,就摇头不吃了,勋世奉把剩下的东西都吃掉了。他吃的津津有味,他说,我们这样,很像一些媒体介绍的大学生在野餐。

我问他,你上大学的时候,不与同学一起出去玩吗?

他摇头,“在普林斯顿的时候,没有时间,也没有心情。太忙,课程太忙,学费太昂贵,我现在还记得当时那个印象,似乎每过一分钟,就花费上百美金。晚上睡觉都会惊醒,从床上坐起来,后背都是汗。”

他头一次说这些事情,我看着他,问,那个时候,你13岁吗?

“不,12岁。”

不知道他12岁的时候,是什么样子。

我第一次看到他,是他25岁,那个时候,他已经拥有自己的科技王朝与金融帝国,并且,他也已经成为勋氏家族四少,手中握有权柄。

我忽然问了一句,很多年,我一直想要问的问题。

——如果,你不回勋家,你会成为第二个马克扎克伯格吗?

“不会。”勋世奉摇头,“不过,我想他会成为第二个Arthur Snow Klug,我当年的名字,我随母姓。”

一阵风吹过,温泉水潺潺的流淌着,从我们刚才起身的那个有些原始,不过很有味道的池子中转一个圈,就宛如白银在流淌,在繁茂的草地,野花,还有鹅卵石中蜿蜒几个弯,向东流淌而去。

勋世奉的蓝钻一般的眼睛看着远处,很安静,像月光照耀在静静流淌的河流。

这里很美,令人窒息,令时间冻结。

仿佛《暮光之城》中,爱德华第一次站在阳光下,他白皙的皮肤上闪动着钻石般璀璨的光彩,彰显着他极致恐怖永恒的青春与美丽。

我屈起膝盖,把脸埋在里面,闭上眼睛。

好困。

眼皮沉重的似乎挂着千钧秤砣。

我被摇醒,就看见他收拾东西,把我们吃过零食的塑料袋,易拉罐,还有瓶子都放在我的双肩背包里面,他想了想,递给我,“给你。”

我拿过来,背好。

接着,想去弄两把水洗洗脸,清醒一下。

他拦住我。

他在我面前,转过身,后背对着我,微微弯腰,“上来,我背你回去。”

我一愣。

“把手被我,我背你回去。”

……

我的手臂攀住他的肩膀,身体也贴了上去,整个人伏在他的后背上。

他走的不满,却感觉很稳。下山的路上,一直都有脚踩着树叶的声音,很轻,伴随着山风,还有盛夏的鸟语花香。

勋世奉有一个很宽阔的肩膀。

这样的男人,担的起几万人的生计,千亿美金的财富,就是不知道,担不担的起一个女人的未来?

☆、141

晚饭就在五太爷这里吃。

他的厨师把这条草鱼料理得清纯可人,风情万种。

老人家果然就着鱼汁吃了三大碗米饭,令人惊讶的是,勋世奉居然也吃饭了,他左手拿着筷子,在圆桌前面坐好,从没有分餐的盘子中夹出菜肴,就着米饭,一口一口的吃掉。

五爷看着他,眨了眨眼睛,随后,用干净的筷子夹起一口沾满了汤汁的鱼肉,放在我手中空着的饭碗中,“姑娘啊,吃点东西,别减肥了,你看你,瘦的都剩一把骨头了。”

老人家说话就是夸张,我第一次见到Simon张的时候,他就指着我的脸蛋子说,就冲你这些肥肉,支撑到明年的Feb那是一点问题都木有啊。

导演叶玦见了我的面,几乎第一句话就是再减2公斤吧。

我还记得上辈子,我每次回家,老爸老妈都像填鸭一般往我碗里塞东西,然后再貌似嫌恶的指着我的圆脸说,你已经长成一个气体啦,以后你不要叫苏离了,你就叫苏球球好啦!

我看了看自己面前空碗里面的鱼肉,夹起来,放在嘴巴里面,很细很细的嚼着,这东西满口都是甜的。勋世奉用他的筷子也给我夹了一块鱼肉,我也吃掉了。

忽然记起来,自己当上演员之后,好像N久都没有吃过晚饭了,也好像N久没有正常吃过一日三餐。

饿的久了,就不敢多吃。

晚上不敢吃米饭,我要了一碗稀粥。

五老太爷问我,“你们做文艺工作的人,都不敢吃东西吗?”

我点点头。

这个世界对人,尤其对女人过于严苛,一定要求S号,或者XS号,不能大一点儿,不然就似乎要羞愧到切腹以谢天下。

我比了比脸,要上镜,这里不能多一点肉。

五老太爷叹口气说,“这年头,做什么都不容易。你以后,还会做这份工作吗?”

我点了点头,会,我喜欢这个工作,虽然很辛苦,不过可以认识很多朋友。

老头儿,“嗯!女孩儿有事做好啊,不然,整天窝在家里,围着锅台丈夫孩子转,转一辈子,也转不出个什么来。是不是啊,老四?”

勋世奉扫了我一眼,没有说话。

吃过晚饭,他陪着五爷爷喝茶。

我实在太困,一直打哈欠,就被五老太爷恩准回去睡觉。

半夜,感觉床那边有人躺下,我向旁边挪了挪,想给他弄大一些地方,却被揪住,拉了回去,互相拥抱,就以这样面对面的姿势入睡。

清晨。

我需要早起,其实,等我醒过来,身边已经空了。

只不过在浴室冲澡的时候,他进来,抱起我以身体悬空的姿势压在墙壁上。刚开始身体被撑开的时候,感觉有些不适,我能感觉到他炽热的温度和令人无法忽略的强硬,徐徐进入,让我无处可逃,只能这样接受他,包裹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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