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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娱乐圈之我是传奇/黄金黎明(177)

我要告辞,她忽然说,“这就是你惯用的伎俩吗?”

“大棒加胡萝卜?”

见我不说话,她开始继续收拾自己的鞋子,却像自言自语一般的说,“我妈妈早就对我说过,要小心你,我以为你是和我一样单纯的好女孩儿,结果发现,我妈妈是正确的。你这样出身的女人,如果不用心机,是什么都无法得到的吧。”

“只是,有些东西,即使用心机,也是无法得到的。”

我很赞同柏淑涵小姐的话,我觉得,她不太适合做一个演员,她可以去做一个哲人。

☆、144

“arthur!你也在这。”

勋暮生从放着棋盘的桌子前面站起来,他笑,“今天的头条新闻都在说你的基金参与了黄金屠杀,就是为了延续美金的霸主地位。整个市场都在试图采访你,康斯坦丁发言人说你在瑞士修养。我一直很纳闷你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去瑞士,没见到在燕城见到你。”

说完,他伸出了手。

“我在这里。”

勋世奉冲着他点了一下头,并没有过多的言语,他也伸出右手。他们两个人甚至还亲切握手,就像一对从出生到现在一直亲密无间的好朋友。

我就听见——

“噢噢噢噢,小艾,你回来啦!”

五爷爷看见我进来,他笑,很爽朗,似乎刚才在棋盘上被勋暮生虐到惨不忍睹的不是他,又或者那盘棋只不过是一个慈祥的老爷爷的贻孙弄儿幸福生活。

他向我摆了摆手,“这么晚才回来,先吃饭吧。厨房给你留了好东西,我都没让他们动!哈哈!老四,你也去吃点东西,从中午到现在你好像什么都没吃,再这样下去会饿坏的,这样可不好。”

我赶紧笑,谢谢五爷爷,那我先去吃东西去了。

随即,转身离开。

我没有再看勋暮生。

一直有人,错开两步,跟在我身后。

厨房。

长桌上放着给我留的东西,是很精致的炒菜和米饭,甜品就是贝母糖梨,放在一个很精致的白色炖盅当中。一看就知道,根本没有可以让勋世奉放进嘴巴里面的东西。我晚上吃了烧烤,根本不饿,可是这盅东西明显是专门给我这个据说是工作太累伤了嗓子或者还有肺叶的哑巴准备的,我用筷子划开了炖盅周围围着的一圈纸,清淡的甜味就飘了出来。我用勺子挖了一口,火候很好,炖的入味,不过我真的不能再吃了,再吃就要吐了。今天晚上,我吃了一堆鸡翅,还有羊肉串,当然,这些都不能构成我想要吐的reason,最重要的原因,是今晚和一个不合适做晚饭良伴的女人萧容对着,我深刻的感受到,我吃下去不是烤肉,而是一根一根被嚼碎的骨头碎渣。我的喉咙现在甚至还有些哩哩啦啦的疼痛错觉。

勋世奉坐在厨房长桌旁边的椅子上,他拿着一个杯子,里面是浓黑浓黑的咖啡。

我问他,想吃什么?我给你做。

他喝了一口咖啡才说,“随便,我不挑食。”

我,今天晚上还加班吗?

他摇头。

我想了想,这几天都是拌面,想必他吃的够够的了,我们这里没有新鲜的面包,不然做一个简单的三明治最好,不过,……,这里还有一些裹烤鸭的博饼,用锅子稍微煎烤一下,卷切成丝的新鲜蔬菜还有熟肉最好。

“alice,今天在片场怎么样?”

我卷好了博饼,放在一个白色的平盘中,推到他手边,然后拿走他的咖啡,给他冲了一杯热可可。

听他这么问,我抓了抓头发,实在没什么好说的。

片场很ok,就是晚上的饭局。

……

脚步声。

勋暮生拿着一个很著名的大师做的紫砂小手壶,走过来。

他说,“alice,刚才廖安给我发了信息,说你同意让萧容出任《野狗》的主角,让我有些意外。”

我点了点头,她合适,也许她是最合适的人选。

☆、145

“alice。”勋暮生看着他哥哥,而勋世奉只是安静的吃东西,他问我,“你还要在燕城呆多久?”

我,到这部戏拍摄结束,可能还要三个月左右。

“arthur,你也要在燕城住三个月吗?”

勋世奉从食物中抬头,却没有说话。

而,勋暮生似乎很无辜的在笑,他把手中的小茶壶放在嘴巴里面,吸了一口茶水,随后,则像是自言自语的说了一句,“今天的普洱冲的有些浓,味道很像糯米汤,不太好喝。哦对了,我要在燕城住三个月,和alice一样,一直等到《野狗》拍摄结束再回北京。”

……

回到卧室里面,勋世奉把外套扔到床上,他去洗澡。

我刚把手机放在梳妆台上,就看见徐樱桃给我发了短信过来,——“明天有饭局,一起来啊一起来!”

我回了一句,和谁?

大约10分钟之后,徐樱桃才回过来一个短信,——和我父亲的老部下,他是燕城地面的地头蛇,我们需要拜码头,你也来吧。

我想了一下,回了一个,好。

我把勋世奉的外套拿过来,用手帮他的衣服掸了一下根本不存在的灰尘。

燕城虽然晚上凉快,可是白天已经开始热上来了,能让勋世奉在这个天气还穿的如此严整,除了他那辆科技怪兽一样的车子里面吹着强劲的冷气,就是这个貌似淳朴,其实屋子里面配备着强悍的空气调温系统,让这里永远维持在21摄氏度的恒温,以让勋四少保持着一种钻石花般的永恒的名贵与美丽。

今天太累,我哈欠连天,然后不等他出来就去书房的浴室洗了澡。

换好睡衣。

回来的时候,看到勋世奉已经靠在床头的枕头上,手中拿着一本书,正在看。让我惊奇的是,他看的居然是中文版本的莫言的《蛙》……好像那本书本来就是我的。

我坐在床边擦头发。

忽然听见他翻动书页的声音,他看书极快,即使是不那么熟悉的中文,他翻书页的速度也是我看书的两倍。

我记得原先我还和勋暮生在英国三一读书的时候,他说过自己的哥哥双眼拥有拍照扫描的功能,可以在瞬间感知到大量的信息,并且都可以印刻在大脑当中。

我想了一下,扭头,看了看他。

勋世奉似乎感觉到我在看他,然后,他就从书页当中抬起眼睛,也看着我。

我问他,你,什么时候回北京?

勋世奉的眼睛重新回到书页上,他反问我,“你想让我什么时候回去?”

我,……

我发现用毛巾怎么也无法擦干头发,于是到梳妆台那边去拿吹风机,打开,嗡嗡的声音响了起来。

头发长的太快,雨季又到了,头发握在手中感觉又厚又湿滑,沉甸甸的。

终于,把它弄到半干,我又回到床边,掀开被子,躺好,关上我这边的台灯,闭上眼睛。

我感觉他压了过来,……

只是,今天的气氛有些奇怪,有丝冰冷的气息,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做\爱的那种感觉很难起来,总是不太舒服,似乎这是和他交往以来的第一次。

☆、146

早上,似乎一切风平浪静。

勋世奉早早起床,作为一个以秒作为1200美金收益时间单位的男人来说,多睡一个小时,就容易给资本市场造成某种蝴蝶效应一般的影像。

勋暮生陪伴五太爷到后山看青山绿水去了。

我一个人吃过早饭,有人送我到鬼市。

廖安以及整个剧组,早早的开工了。

片场。

这一场戏是于灏演绎的赵老狗,在第二条街一个炒面铺子前面摆局,以八圈麻将确定了他鬼市头把交椅的江湖地位,极其富有戏剧性。

今天突然升温,燕城的天空亮的跟一个镜子面一样,**辣的烤着人的双眼。

剧组的聚光灯惨烈的照着于灏那张早已经梳化好的脸蛋,他的后背汗湿一片,而他脸前的妆完美的好像刚从冰柜中端出来一样,我几乎看到了他脸上还冒着丝丝的冷气。

据说,这是一个需要修炼的功力。

巨星的内力。

可以控制汗水的的走向,只要脸上的妆容犹如画皮一半的完美,其他的,管他呢?

现在牌桌上坐了四个人,分别是赵老狗,东区罗老四,水果街的斌子,还有西区的范大妈。

于灏饰演的赵老狗摸了一张七条,他已经听牌,之不过,他打出去的任何一张牌都有陷阱。

如果他把手中的七条打出去,换一张牌单钓将,那么,他就给东区罗老四点炮了。

罗老四手中做的是大四喜,这局一赢,赵老狗就没有翻身的机会了。

那么,他就只能拆自己的牌。

如果拆了他的三四五万,那么打出三万五万任何一张,范大妈就和了。

这样不成。

那么就得拆他手下的三个发财,而水果街的斌子手中一张发财单钓将,要是打出去,赵老狗就是一个正经的大炮筒!

这样也不成。

于是,他就想着拼着这局麻将最后流局,也不能点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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