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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娱乐圈之我是传奇/黄金黎明(274)

“Lance,你还有什么想要问我的?”

似乎,沉默过了很久,勋暮生耸肩,微微摇头,表示没有。

“好。”男人平静的开口,“私事谈完了,我们谈公事。希望你在处理公事的时候还往常一样,不会变的性格敏感又纤细。Alice,你要继续听下去吗?”

我摆手,“你们聊,这里泡好了茶,慢慢喝,我不打扰你们。”

乐乐跑了过来,不过,勋世奉的保镖挡在小院的门口,不让她进来。

她有些郁闷。

他们告诉我,乐乐在外面,我赶紧穿上棉花包一样的羽绒服走出去,乐乐找我去试院子里面拉过来的音响设备,据说晚上还有一场卡拉ok。

我们到空地的时候,早已经有人装好了音箱和喇叭,顺便,他们还搭建了一个草台班子。已经有人开始唱歌了,据说,他原来是五爷爷的司机,后来是个什么局的局长,儿女都在北京,而他退休之后,就住在燕城。

他和五爷爷的关系特别好,这次五爷爷做大寿,他也过来捧场。

这位老人家拿着话筒,正在引颈高歌,——蒙古语演唱的《蒙古人》。

——啊啦啊梦中坑爹的桑……啊你爹我妈的啊,……啊啦啦啦……啊啦啦啦啦,啊啊啊啊啊啊!!……

我悄悄问乐乐,“这位仁兄唱的是蒙古语吗?”

乐乐,“据说是。他爸爸是当年支援蒙古的工程师,他是在乌兰巴托出生的,咱们这里就他一个人会唱蒙古语。”

我,“哦。”

我怎么听着像他自己乱念咒?……

好不容易,他唱完,乐乐拉着我,“小艾姐姐,咱们一起唱吧。”

我,“我?我唱的不好,我曾经把你四叔家的一只猫咪唱的得了抑郁症。”

乐乐,“啊?我以为像你这样的大明星什么都会!就好像天王乔深一样!对了,小艾姐姐,你和乔深真的有恋情吗?为什么不选择乔深而要嫁给我四叔呢?因为我四叔有钱吗?我爸说他的钱可以把整个燕城买下来。”

我,“嗯……不是,我想要嫁给你四叔,是因为……”

乐乐,“如果不是钱的问题,那是不是因为我四叔比乔深还好看吗?我悄悄告诉你,上回第一次看见我四叔我都想要尖叫,他这么俊美,为什么不去做大明星呢?他做大明星,是不是会赚很多很多钱?”

我,“……嗯,我也不知道,……我觉得,他要是去做演员,可能比乔深要差很多……你四叔的面部表情不是很发达……”

“咦,……好像是哦。小艾姐姐,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我想起了很多很多的事情,我仔细算了一下,我认识这个男人的那一年,我好像刚进三一学院,现在几乎已经10年了。

我,“好久之前的事情,忘记了。”

乐乐歪了一下脑袋,“我听我爸说过,好像你认识我四叔的时候,和我差不多一般大。”

我,“嗯。”两世都是。

乐乐,“我爸说,我比你差好多,你就比我大三岁,可是你都已经可以自食其力了,我还需要拿父母的钱来混吃混喝。”

我拍拍她的肩膀,“这是福气,相信我,如果我也像你这样父母双全,一大家人在一起,我比你更加颓废。对了,你暑假就要去英国了,以后怎么打算?”

乐乐,“七叔帮我找好了学校了,我在罗丁女校读A-level,然后如果成绩可以,我想去Trinity college,或者LSE也好。”

我,“为什么?”

乐乐,“什么为什么?”

我,“为什么选择这样的学校,感觉好像家世背景都好的姑娘都喜欢这样的选择,就好像一个人生的package。”

乐乐一耸肩,我发现,和勋暮生哥俩的动作非常像。

她说,“好像,大家都这样做,所以,我家里人连想都不要想了,也这样做就好。我小的时候,我妈总把邻居家的一个女的挂在嘴边,总是说,你看人家怎么样,怎么样,那个女的比我大,那个时候我还没上小学呢,我妈就说你看,人家的孩子都考上三一学院,你以后也要努力啊!我当时什么都不记得,就记得我妈那个向往的眼神,特别热切,特别雷人……感觉她好像特别想要把我跟人家的闺女互换来满足她的虚荣心……”

我忽然想起来,似乎没有见过大堂哥的老婆,“乐乐,你妈妈你,怎么不来这里?”

乐乐不看我,“我妈?她出国了,然后,她就跟我爸离婚了。本来我妈还想要带着我一起出去,我爸不让,他说现在有政策,不许裸官,于是,我妈连我也不要了,就拿着我爸的钱离婚走了,据说,她现在在加拿大买了房子,还嫁给了一个比她小12岁的男人,她还说,让我暑假去她的大别墅玩呢。”

诶,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很难从这个小姑娘的脸上看到关于‘妈妈再爱我一次’,还有‘我要妈妈,我要一个家’这样的情感。

乐乐,“说了这么多,我们要不要去唱歌?”

我,“我不唱,我听你唱。”

于是,乐乐很快跑上去,她唱了一首乔深最新一张专辑的主打歌——《旋转的绿袖子》。

这首歌里面有很多的英文吟唱,乔深当时苦练了很久,才能把这首歌的空灵和悠远的犹如爱尔兰民谣的感觉唱出来,可是,乐乐似乎不费力的就可以唱的很好听。

她唱完这个,又唱了一首《让我们荡起双桨》,这是五爷爷很喜欢的一首儿童歌曲,最后,她以一首《长亭外,古道边》来了一个完美收官。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

“我听过这首歌。”不知道什么时候,勋世奉走到我身后,“我听爷爷唱过这首歌。”

我,“这是20世纪,二、三十年代盛极一时的《送别》,是李叔同,也就是弘一大师写的,那个年代过来的老人家,大多喜欢这首歌。”

勋世奉低头亲了我一下,“嗯。”

“Alice。”

“嗯?”

“晚上你想吃什么?我帮你烤。”

我,“……”

非常诧异的抬头,我看着他,而他很认真的样子在问我,看见我的表情之后,他有些不以为然,“怎么一副看见鬼的样子?我小的时候,Sophine,……嗯,我的母亲,她不太会做家务,一直是我自己照顾自己,烤肉和炸鸡我都会,只是,很多年没有做过,几乎快要忘记了。”

我忽然想起来在上海的小岛度假的时候,他给我做三明治的时候曾经说过,……“我记得你曾经告诉过我,你只会做三明治和煮面。”

他,“……”

好久,草台班子上音箱开始放王菲、陈奕迅的《因为爱情》,我曾经狠狠练习过这首歌,于是不自觉跟着音乐节拍慢慢哼唱:

——再唱不出那样的歌曲,听到都会红着脸躲避,虽然会经常忘了我依然爱着你,因为爱情不会轻易悲伤,所以一切都是幸福的摸样,……

他,“你记得。”

我,“嗯,我忘记告诉你,我的记忆力也很好,嘿嘿。”

“好吧……”他似乎有些叹息,“我小的时候做过烧烤和炸鸡,很久之前了,再之后,自从我在普林斯顿读书之后,我就只做三明治,当然,还有简易的意大利面,嗯,就是意大利面上撒上亨氏番茄酱。”

249

我觉得,黄金之所以是黄金,就是因为靠近火堆而不变形,而钻石之所以是钻石,就因为放在火上它就化为乌有了。

根据这个逻辑,勋世奉是钻石,不是黄金。

我在他旁边,看见他拿着烤鸡翅的叉子,……它手中的鸡翅变成了炭黑色,而他本身,嗯,还可以,除了脸上不知名的有一条黑色的道道之外,似乎其他一切都好。

厨子老李从烤好的全羊身子上卸下一只羊腿给我端了过来,“诶,老四家的,你尝尝这个。”

我连忙接过来,然后老李皱着眉头看了看勋世奉,“大少爷,您别烤了。您这不是糟蹋肉呢嘛!想吃什么我给你烤,啊,你别烤了,要是让你五爷爷知道了,小心他揍你!”

勋世奉的脸,……彻底的黑了。

老李说完,就用自己戴着的围裙擦了擦手,“老四家的,快尝尝,羊肉好吃吗?”

我赶紧咬了一大口羊肉,口齿不清的一边点头,一边说,“好吃。”

厨子又去别处送他的羊肉去了,我咽下羊肉擦了擦嘴巴,才说,“那个,老李是好人,说话比较有自己的个人特色,你千万别往心里去。”

勋世奉把烧焦的鸡肉放在旁边的垃圾袋子当中,“我跟他计较什么?”

我赶紧从旁边拿了几个鸡翅的叉子过来,插\在靠近火堆的地方,不远不近,刚好被烧烤,又不至于被烤熟。

我,“勋先生,我觉得,您对自己厨艺的评价,稍微有些过头,希望您在做股票评估的时候,不会出现这个问题,诶。”

他认真的看了看我烧烤的姿势,斩钉截铁的说,“一定是燕城的鸡肉有问题。”随后,好像需要坚定自己的信念一般,点头,“嗯,没错!一定是这样的。”

虽然老李一直负责五爷爷的吃食,不过我还是烤了两个鸡翅给五爷爷送过去。

他特别高兴看见我过去,“啊,小艾啊,这几天就没怎么好好看看你,怎么样啦,最近忙不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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