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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娱乐圈之我是传奇/黄金黎明(39)

我有些不受教的长长呼出一口气,然后我分明看到了Katie姐的眼刀。

勋暮生开了一辆黑色的保时捷Turbo跑车,不那么招摇,只是大大的前灯好像两只大眼睛,看上去又无辜又可爱。这款车子号称来自德国的‘青蛙王子’和勋小暮两只凑一块,正好是一对小青蛙。

Katie姐就没有到勋暮生面前晃悠。她指着勋暮生站着的那个地方,摆了摆手,然后自己拿起电话对 Simon张说,“打电话叫任子熙过来,让她顶替Alice跟媒体吃饭,她的戏拍的差不多,也该做宣传了……”说着,踩着高跟鞋,呱呱呱的拐到大厦另外一面,跟媒体会和去了。

勋暮生背对着跑车正在讲电话,讲的太激动了,一连串的英语出的又凶又快,他一听见我走过来,猛地扭头看了我一眼,决然的按下了电话。他自己坐到驾驶位子上,对我冷冷的吩咐道,“上车!”

我无奈的,只能开门,坐进副驾的位子。

诶,其实,这个车子就只适合坐两个人,只适合泡妞拉风乱晃。如果去趟超市买东西,开这辆车去,估计买的东西还得再另外打辆出租车回家。

我觉得他现在有点精神分裂。他可以很完美的表现出一个冷酷的资本家的角色,他的一言一行都很精准的诠释了‘资本,每一个毛孔都流淌着肮脏的血……’。可是当夜幕降临之后,他忽然又可以变身成为一个很二,但是很可爱的朋友,诶,从我们这个case来说,是我的男朋友。

鉴于他很完美的在两个角色中转换,可是我却没有这么好的演技,我不知道要怎么面对他。

“Alice……”勋小暮忽然说,“你怕穷,还是怕死?”

我听着就是一凛,“都怕。”

勋暮生,“要是让你挑一个更还怕的?”

我对着手指认真认真再认真的想,“怕死!只要不让我被饿死,穷,我还不怎么害怕。”

勋暮生忽然笑了,灿烂如夏花,“那你就悲哀了。做我的女朋友要有为了亿万家产而不怕下地狱的觉悟。”

啊!?

此时的勋暮生比伽利略更像是来自地狱的使者,跑车中的灯忽然灭了,黑洞洞的一片,他俊美的脸隐藏中其中,像一个提香笔下的美男子,黑乎乎,阴惨惨的,却有着欧洲贵族般的白皙纤弱,和诡异的岩石一般的坚韧。

忽然,他向我伸出了手,揪住我的头发,把我拉到近前。

他的食指在我的嘴唇上轻轻一抹,卸妆之后的面孔上没有一丝粉油。他的食指和拇指轻轻一捻,似乎很满意,然后低下头,压住我的嘴唇,狠狠亲了起来。

这是咗,根本不是吻。

我被他弄的差点就窒息了。

如果我这么升天了,我估计冯伽利略一定会笑死,然后以一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高高在上的慈悲把我踢回古代吃人参去!

我用力挣扎,手脚并用,用力扯着勋暮生的衣服往外扯。

动作太激烈了,我就感觉这个Turbo小车都开始跟着一动一动的,好像很邪恶而猥\琐的‘车震’。突然,我只觉得眼前白炽灯光连着闪动,吓的我出了一身的冷汗。

——有狗仔拍照?!

勋暮生这才放开我,他的手臂伸过来,绕过我的脖子,搭在座椅上,眼睛却是盯着外面,似乎早就知道有人等那边偷拍。

我,“完了,完了,这个照片明天要是上报,Simon长会在我面前哭死,然后切腹,Katie姐会把我们两个人捆起来,从ET的通天塔一样的办公楼上扔下去的。”

“不是狗仔。”

我一愣,“你怎么知道?”

“是我四哥Arthur派的人。”

我,“……”

欲哭无泪。

“看在上帝的份上,我宁可抱着炸药包去堵枪眼,我也不想得罪勋四少啊!!

他肯定不允许你跟我交往,就像一个慈爱的老父,不想自己的女儿跟一个什么都不是的,没房没钱没车的小混混结婚一样!

按照普世真理,你应该娶一个上流社会出身的千金小姐,受过良好的教育,风姿绰约,仪态万方,可以组沙龙,拍名画,在各种party和ball场中佩戴收藏级的珠宝,艳压群芳,雄霸天下!

而你之前的莺莺燕燕,要不就是拿着支票惨淡收场,远避加拿大,要不,就名声扫地,名声烂遍江湖,在这个名利场中再也讨不到生活,浑浑噩噩,潦倒残生。”

他拍了拍我的发顶,“Honey,你真聪明!我发现,我已经爱上你了。

不过,你不了解我四哥。我四哥不会做出这么没品的事,他是一个严苛而做事精准的人。他的手段简单有效甚至到了艺术的阶段。如果他想要处置一个人,不是让他死亡,就是把她关在疯人院中。”

“所以……”

他拍拍我的脸颊,“为了你自己不至于被人道毁灭,你要努力!让我四哥接受你,是目前为止,你唯一可以逃出生天的机会。”

勋暮生,我恨你!!

26

26、26 ...

我觉得,勋暮生这个人对于美食没有什么令人信服的鉴赏力。

他说约会,于是拖着我去一间异常幽幽安静之所在的小院吃西餐。外面疏影横斜,里面暗香浮动,侍者都是洋鬼子,一个个金发碧眼,人高大马。茶具都是英国维多利亚时期的骨瓷,是贵族当年最爱的中国青花的样式,仔细一瞧,它们跟青花就好像是电视剧中的数字军团,据说是异母兄弟,却怎么看都不像拥有同一个爹。靠近小轩窗的地方挂着法国进口的手工蕾丝,飘来荡去的,好像老徐笔下康河中永远飘荡着的水草。

馆子的卖相很棒,就是食物糟糕了极点。没有热量,没有能量,没有味道。似钱大师吐槽的那样:汤水是冰的,冰淇淋热的;除了醋不酸是甜蜜的之外,其他的东西都是酸的,而鱼则像1944年6月9日6:30am的盟军,已在法国诺曼底登陆三天了;肉是亚特兰蒂斯的古城,泡在水中很多年。

红酒的味道倒是不错,那是勋暮生亲自倒出来的。

他抬高酒瓶子,在空中拉出一条极其细的抛物线,等冲入醒酒瓶中之后,酸涩的液体马上焕发出花香果海的味道,有那么一瞬间,我好像又回到了老家的院子,那是我爷爷的爷爷留下的东西,青砖青瓦的四合院,除了雕梁画栋之外,院子中还种着鲁迅先生的两棵树,一棵是枣树,另外一棵也是枣树。一到春天,草长莺飞,鲜花铺地,水果满枝。

其实,勋暮生似乎并不是一个好男朋友,至少不是一个风趣幽默并且时不时还会恰到好处不着痕迹的调\情的男朋友。他吃饭的时候有些沉闷,以一种中世纪教士的青涩来品尝红酒,之后就是雪一样安静着的吃饭,刀叉也没有发出任何一点点的响声。

我吃了三口东西就放弃了用这样昂贵的垃圾填满肚子的想法,可我还是拿着手机给食物拍了照,发上微博。刚弄好,我的手机被勋暮生拿了过去,他正反翻了翻,眉毛挑了一下,声音还飘了一下,“哦!HTC的,还是Android的,我以为艺人刷微博如果不用iPhone系统就对不起观众。”

我摊手,“iPhone太贵,而且4S的语音系统精准度不够,只有英国,美国和澳大利亚三种口音,Google就可以校准口音,我这种中国人说的伦敦口音就必须要用这台手机才能运用自如啊!~~~~~~~~~~”

勋暮生飞了眼神,变成了单纯的鄙视。

我要拿回来我的手机,他的手掌一翻,按开了照相机,手腕慢慢一动,就把摄像头对准了自己,摆出一张英俊到死,却冷若冰霜的脸,咔嚓一声,弄了张照片,在通讯录中找到自己的号码,设置了头像。

“作为情人,你总是连名带姓的叫我‘勋暮生’似乎不太合适吧。”

说着,他要改自己在通讯录的名字。

我又要夺回来自己的手机,他的手腕轻轻推,就把我的手给打掉了。

然后,他就开始自顾自的变名字,并且同时自言自语。

“不然换成‘暮生’?”

……

“嗯,好像不太对,很难想象从你这样的女人嘴巴里叫出我这个端正俊秀的名字,‘暮生’……,不好。”

“换成‘暮生哥?嗯,不好,这个就像古文献民国话本中的闲人小说……’

“不然,就Honey好了……嗯,也不知道你那个惨英语能不能念好,喂……”

我在旁边拖着腮帮子吃水果,双眼望天,非常忧郁。

他戳了戳我,“诶,你跟着我念一遍,~~~~~~~~~”

我,“S-w-e-e-t-i-e-,跟这你念什么?”

他盯着我,“H-o-n-e-y-”

我,“Honey.”

他摇头,“是Honey,不是Houney!”

我,“H-o-u-n-e-y!”

他斜睨了我一眼,“嗯,你的英文发音太糟糕,不过你的Sweetie念的还将就,就弄成这个好了……”

我忍无可忍的把手机抢了回来,狠狠的把他改的sweetie重新抹去,重新输入了三个字,然后举着手机,用大屏幕对准了他,“就这个名字,你爱用不用!还有,这是我的手机,我愿意叫你什么就叫你什么!你……”

我看着他,他却呆愣着看着我的手机屏幕,他就好像开在晚秋的英格兰玫瑰,被一场突如其来的冰雪像标本一样冻在冰柱中。他在一瞬间死去,却娇艳异常,青春永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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